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總體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組織編制全州
水資源規劃、重要江河湖泊綜合規劃、防洪規墊嬸酷劃等重點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付牛坑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州和跨縣(市)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中小型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背希設捆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發布水資源信息和全州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務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州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協助開展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務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擬訂水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
水資源保護規劃。協助做好千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展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
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地方性標準。組織實施用水問題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州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編制全州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處理規劃;負責全州供水、城鎮污水排水企業的管理,指導鞏己驗宙和制定全州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處理行業的服務標準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州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處理價格測算的組織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拳紋閥全州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處理、節水利用等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城鎮排水設施實行排水許可的行政監督管理。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江河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跨縣(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並協調落實中小型水利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組織水利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督促指導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設。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
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故阿充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千人以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一)協助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縣(市)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組織指導水利行業管理的水庫、水電站大壩和管理許可權內農村水電站及其配套電網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和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按照水利行業的地方性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監督實施。協調州際河流有關事務。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性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承擔州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推進河長制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六)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水利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責調整。
1、將水資源調查和確艱頸權登記管理職責劃給州自然資源局,將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劃入州生態環境局,將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建設與運行管理職責劃入州農業農村局,將水旱災害防治職責劃入州應急管理局。
2、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州水務局。
(十八)職能轉變。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嚴格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督主體責任,堅決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減少行政審批事項。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州林業局有關職責分工。州水務局負責水利風景區的日常管理工作。州林業局負責水利風景名勝區的監督管理、審批工作。
2.與州自然資源局有關職責分工。州水務局負責組織實施水資源的日常管理及水資源的專項調查工作。州自然資源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含山、水、林、田、湖、草)的調查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含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水資源、草原資源、森林<林木、林地>和濕地資源)的審核、確權、登記(包括初始、變更和註銷登記)、公布、發證工作;負責土地、礦產資源的專項調查工作。
3.與州應急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州水務局負責水旱災害防治的日常管理、體系建設、基礎設施等工作,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組織編制黔南州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州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州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水旱災害應急預案編制,發布水旱災害災情,開展水旱災害救援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4.與州生態環境局有關職責分工。州水務局負責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認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開展水量分配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協助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全州水資源公報。州生態環境局負責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審批及監督管理工作;監測和清理整頓;
水功能區劃的編制和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目標管理、社會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水務體制改革相關工作。協助處置水務應急事件。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承擔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水務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工作。
(二)規劃建設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水利總體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重點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重要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的技術審查。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開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指導調水工程前期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建設投資計畫,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承擔軍民融合等相關工作。協調州際河流有關事務。
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全州江河乾堤、病險水庫、水閘的除險加固。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擬訂菸葉生產配套
水利工程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和協調煙水配套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
組織提出州級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
督促檢查水利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負責部門、行業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管理的水庫、水電站大壩和管理許可權內農村水電站及其配套電網的安全監管。
按照水利行業地方性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重要或實用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負責科技投入、科技創新、大數據發展套用等相關工作。
負責擬訂水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內水務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審批、送達、證書的統一發放、政策諮詢、業務查詢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擬訂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流程和審批標準;負責組織協調州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工作。
(三)河長制工作科(政策法規科)
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開展全州江河湖泊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指導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承擔州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
擬訂水務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務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負責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承辦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為重大決策提供法律建議意見。指導並開展水政監察,指導水行政執法,協調州際河流、跨縣(市)水事糾紛,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
(四)供排水管理科(農村水利水電科)
負責全州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編制城鎮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州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處理價格測算的組織工作;負責城鎮供水企業(含自建供水企業)資質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城鎮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處理、再生水利用項目技術方案的審批;負責指導、監督全州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處理、節水利用等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城鎮排水許可制度。
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千人以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源開發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扶貧開發、水利脫貧攻堅等相關工作。
(五)水資源水保科(黔南州節約用水辦公室)
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開展水量分配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編制
水資源保護規劃,協助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全州水資源公報。參與編制
水功能區劃和協助做好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負責水利風景區的日常管理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
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承擔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
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按許可權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地方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六)運行管理科(水旱災害防禦科)
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利用,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開展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組織開展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並監督跨縣(市)跨流域調水工程調度管理等工作。
負責水旱災害防治的日常管理、體系建設、基礎設施等工作,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地方性防護標準、重要江河湖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承擔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直屬單位
黔南州骨幹水源工程建設服務中心
宗旨:為全州骨幹水源工程、重大水利工程及大中型灌區工程建設和運行維護提供技術服務。
業務範圍:協助州水務局配合省級做好大型水庫前期工作、建設管理及建後管護工作;為全州跨縣骨幹水源工程、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及建後運行維護提供技術服務;為全州大中型灌區工程建設及建後運行維護提供技術服務;為全州骨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建設管理、建後管護提供技術服務;組織開展全州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為全州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提供服務;完成州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黔南州河湖保護服務中心(黔南州節約用水服務中心)
宗旨:為全州河湖保護、節約用水提供技術支持和相關服務。
業務範圍:協助州水務局開展水資源調查、水資源論證、節水用水等技術評估工作;協助開展州級並指導縣(市)水資源管理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開展全州水資源信息資料的收集及統計分析工作;開展水資源節約、保護的具體性事務和基礎性工作;組織開展城市建城區黑臭水體排查工作;完成州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黔南州水土保持站(黔南州水土保持監測站)
宗旨:為全州水土保持和水土保持監測提供技術服務。
業務範圍:負責開展全州水土保持規劃、水土流失治理、生產建設項目水土流失預防、水土流失治理項目建設技術性服務工作;開展全州水土保持站網建設、水土流失治理項目和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事務性、技術性工作;開展全州水土保持科學技術研究及推廣套用、專業技術培訓等工作;完成州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黔南州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技術中心
宗旨:為全州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提供技術服務。
業務範圍:開展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技術服務工作,對工程實體質量安全和參建各方質量安全相關資料進行核備;協助州水務局參與水利水電工程各階段的驗收工作,並出具相關意見和報告;開展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的業務培訓工作;完成州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黔南州水旱災害防禦服務中心(黔南州水利工程運行服務中心)
宗旨:為全州水旱災害防禦和水利工程運行提供技術服務。
業務範圍:負責開展水旱
災害監測預警系統日常維護工作,做好水旱災害信息收集和報送工作;承擔水旱災害防治項目、抗旱應急供水項目及水利設施水毀修復等工程建設技術服務工作,為水旱災害應急搶險提供技術服務;承擔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等項目建設技術服務工作;完成州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黔南州農村水利水電服務中心
宗旨:為全州農村水利及農村小水電工程建設和運行維護提供技術服務。
業務範圍:負責為農村飲水安全、省級煙水配套、農村水利工程及水電站工程建設提供技術服務;為農村小水電開發利用、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配合處理重大安全事故;開展農村水電企業的技術創新、技術進步和技術培訓;完成州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被公示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先進集體”名單。
2021年4月,被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表彰為“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2021年6月,榮獲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先進集體。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和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按照水利行業的地方性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監督實施。協調州際河流有關事務。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性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承擔州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推進河長制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六)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水利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責調整。
1、將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劃給州自然資源局,將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劃入州生態環境局,將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建設與運行管理職責劃入州農業農村局,將水旱災害防治職責劃入州應急管理局。
2、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州水務局。
(十八)職能轉變。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嚴格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督主體責任,堅決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減少行政審批事項。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州林業局有關職責分工。州水務局負責水利風景區的日常管理工作。州林業局負責水利風景名勝區的監督管理、審批工作。
2.與州自然資源局有關職責分工。州水務局負責組織實施水資源的日常管理及水資源的專項調查工作。州自然資源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含山、水、林、田、湖、草)的調查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含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水資源、草原資源、森林<林木、林地>和濕地資源)的審核、確權、登記(包括初始、變更和註銷登記)、公布、發證工作;負責土地、礦產資源的專項調查工作。
3.與州應急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州水務局負責水旱災害防治的日常管理、體系建設、基礎設施等工作,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組織編制黔南州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州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州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水旱災害應急預案編制,發布水旱災害災情,開展水旱災害救援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4.與州生態環境局有關職責分工。州水務局負責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認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開展水量分配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協助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全州水資源公報。州生態環境局負責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審批及監督管理工作;監測和清理整頓;
水功能區劃的編制和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目標管理、社會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水務體制改革相關工作。協助處置水務應急事件。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承擔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水務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工作。
(二)規劃建設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水利總體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重點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重要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的技術審查。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開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指導調水工程前期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建設投資計畫,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承擔軍民融合等相關工作。協調州際河流有關事務。
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全州江河乾堤、病險水庫、水閘的除險加固。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擬訂菸葉生產配套
水利工程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和協調煙水配套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
組織提出州級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
督促檢查水利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負責部門、行業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管理的水庫、水電站大壩和管理許可權內農村水電站及其配套電網的安全監管。
按照水利行業地方性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重要或實用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負責科技投入、科技創新、大數據發展套用等相關工作。
負責擬訂水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內水務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審批、送達、證書的統一發放、政策諮詢、業務查詢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擬訂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流程和審批標準;負責組織協調州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工作。
(三)河長制工作科(政策法規科)
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開展全州江河湖泊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指導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承擔州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
擬訂水務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務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負責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承辦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為重大決策提供法律建議意見。指導並開展水政監察,指導水行政執法,協調州際河流、跨縣(市)水事糾紛,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
(四)供排水管理科(農村水利水電科)
負責全州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編制城鎮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州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處理價格測算的組織工作;負責城鎮供水企業(含自建供水企業)資質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城鎮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處理、再生水利用項目技術方案的審批;負責指導、監督全州供水、城鎮污水排水處理、節水利用等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城鎮排水許可制度。
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千人以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源開發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扶貧開發、水利脫貧攻堅等相關工作。
(五)水資源水保科(黔南州節約用水辦公室)
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開展水量分配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編制
水資源保護規劃,協助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全州水資源公報。參與編制
水功能區劃和協助做好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負責水利風景區的日常管理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
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承擔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
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按許可權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地方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六)運行管理科(水旱災害防禦科)
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利用,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開展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組織開展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並監督跨縣(市)跨流域調水工程調度管理等工作。
負責水旱災害防治的日常管理、體系建設、基礎設施等工作,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地方性防護標準、重要江河湖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承擔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直屬單位
黔南州骨幹水源工程建設服務中心
宗旨:為全州骨幹水源工程、重大水利工程及大中型灌區工程建設和運行維護提供技術服務。
業務範圍:協助州水務局配合省級做好大型水庫前期工作、建設管理及建後管護工作;為全州跨縣骨幹水源工程、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及建後運行維護提供技術服務;為全州大中型灌區工程建設及建後運行維護提供技術服務;為全州骨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建設管理、建後管護提供技術服務;組織開展全州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為全州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提供服務;完成州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黔南州河湖保護服務中心(黔南州節約用水服務中心)
宗旨:為全州河湖保護、節約用水提供技術支持和相關服務。
業務範圍:協助州水務局開展水資源調查、水資源論證、節水用水等技術評估工作;協助開展州級並指導縣(市)水資源管理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開展全州水資源信息資料的收集及統計分析工作;開展水資源節約、保護的具體性事務和基礎性工作;組織開展城市建城區黑臭水體排查工作;完成州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黔南州水土保持站(黔南州水土保持監測站)
宗旨:為全州水土保持和水土保持監測提供技術服務。
業務範圍:負責開展全州水土保持規劃、水土流失治理、生產建設項目水土流失預防、水土流失治理項目建設技術性服務工作;開展全州水土保持站網建設、水土流失治理項目和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事務性、技術性工作;開展全州水土保持科學技術研究及推廣套用、專業技術培訓等工作;完成州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黔南州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技術中心
宗旨:為全州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提供技術服務。
業務範圍:開展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技術服務工作,對工程實體質量安全和參建各方質量安全相關資料進行核備;協助州水務局參與水利水電工程各階段的驗收工作,並出具相關意見和報告;開展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的業務培訓工作;完成州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黔南州水旱災害防禦服務中心(黔南州水利工程運行服務中心)
宗旨:為全州水旱災害防禦和水利工程運行提供技術服務。
業務範圍:負責開展水旱
災害監測預警系統日常維護工作,做好水旱災害信息收集和報送工作;承擔水旱災害防治項目、抗旱應急供水項目及水利設施水毀修復等工程建設技術服務工作,為水旱災害應急搶險提供技術服務;承擔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等項目建設技術服務工作;完成州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黔南州農村水利水電服務中心
宗旨:為全州農村水利及農村小水電工程建設和運行維護提供技術服務。
業務範圍:負責為農村飲水安全、省級煙水配套、農村水利工程及水電站工程建設提供技術服務;為農村小水電開發利用、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配合處理重大安全事故;開展農村水電企業的技術創新、技術進步和技術培訓;完成州水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被公示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先進集體”名單。
2021年4月,被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表彰為“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2021年6月,榮獲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