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帽系活佛

黑帽系活佛

“黑帽系活佛”是藏傳佛教噶舉派(白教)的支派噶瑪噶舉派活佛系統,同時也是藏傳佛教主要活佛系統之一。噶瑪噶舉黑帽系活佛在整個藏傳佛教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是藏傳佛教中第一個採取活佛轉世制度的宗派,屬於歷史最為悠久的活佛系統。黑帽系轉世制度從南宋產生至今,傳承了十七位黑帽系活佛,該派系活佛的標識是佩戴由元憲宗蒙哥汗贈與的一頂金邊黑色僧帽,又稱黑法冠。早期的黒帽系活佛廣求佛法,潛心修證,獲得極高的成就和威望,創立了日後對藏族社會產生巨大影響的活佛轉世制,也密切了中央與西藏地方的關係。後期在政治上與格魯派及其施主相抗衡最後以失敗告終,使該派元氣大傷,黑帽系的活佛又退居於一個局限於宗教教派領袖的地位,而在宗教上的影響也遠不如從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帽系活佛
  • 起源:13世紀
  • 傳承:17世
  • 駐錫地:楚布寺
  • 創始者:噶瑪巴·都松欽巴
  • 傳承者:噶瑪·拔希
  • 傳承標識:金邊黑色僧帽
  • 稱號:如來大寶法王
制度開創,活佛世系,宗教影響,宗教儀軌,

制度開創

“黑帽系活佛”就是噶瑪巴·都松欽巴大師創立的噶瑪噶舉活佛系統中的直系傳承,他在藏傳佛教乃至整個佛教史上開創了“活佛轉世”之先河,臨終時口囑他要在人間轉世,讓後人教法繼承者到時尋訪認定。“轉世”的思想是都松欽巴的偉大創舉,臨終時留遺囑是都松欽巴大師開創的有關轉世活佛的一種宗教儀軌或制度,活佛轉世制度至此開始,噶瑪·拔希遵循並發揮了都松欽巴開創的這一宗教制度,後來轉世活佛臨終時留遺囑成為噶瑪噶舉黑帽系活佛的一種傳統,這也是認定轉世活佛的主要依據。
如來大寶法王印如來大寶法王印
噶瑪噶舉派的地位自二世活佛噶瑪·拔希得到元代官方的確認而逐步確立。1406年(永樂四年),明成祖給五世活佛曲貝桑布賜名德行協巴仁欽曲傑(如來大寶法王),命他領天下釋教。
噶瑪噶舉派的創始人是達波拉傑的著名弟子都松欽巴,在藏傳佛教史上享有盛名,從小跟父母學佛法,十六歲時出家。以後他在弘揚佛教過程中廣建寺廟,招聚門徒。由於他個人的地位和影響,噶瑪噶舉派一經創立後就得到迅速發展,尤其在康區,學修噶瑪派教法的僧俗隊伍不斷壯大,形成一股強大的宗教勢力。但活佛轉世並不源於都松欽巴,雖然傳說他曾經戴了一頂由百萬空行母用眾多信眾的頭髮編制出一頂黑色帽子。實際上真實的黑帽是在二世活佛噶瑪·拔希時才獲得的,由蒙古大汗蒙哥贈送一頂金邊黑色法冠。從此這頂黑帽成為這一活佛傳承的標誌,並代代相傳,每當舉行轉世活佛的坐床儀式以及主要佛事活動時,繼承這一傳承的活佛必須戴這頂黑帽,以此來顯示噶瑪噶舉黑帽系活佛的尊嚴。這就是噶瑪噶舉黑帽系名稱的由來及其形成。
噶瑪·拔希被認定為都松欽巴的轉世之後繼任楚布寺寺主。元世祖忽必烈曾召他隨侍左右,噶瑪·拔希執意不肯受命,轉而投靠元憲宗蒙哥,被封為國師,賜予他金邊黑帽及一顆金印和大量的財產。因捲入蒙古上層爭奪汗位的鬥爭,曾被元世祖忽必烈拘捕入獄並流放他鄉。後來,元世祖忽必烈鑒於他在蒙藏地區有較大影響,釋放他並準許他還鄉。噶瑪·拔希經今寧夏、甘肅、青海等地,沿途傳教,歷時8年之久,才回到西藏楚布寺。
噶瑪·拔希回藏後看到爭奪地方政教權力的鬥爭十分激烈,一心想鞏固和發展本教派的勢力,但是那時他年事已高,力不從心。1283年,噶瑪·拔希臨終之前,把弟子鄔堅巴叫到身旁,口授遺言:“我死後,在遠方的拉堆,一定會出現一名繼承黑帽密法的傳人。在他未來之前,你就暫時作為佛的代理。”說完,他將頭上的金邊黑帽親手戴在鄔堅巴的頭上,旋即圓寂。鄔堅巴依據他的遺言,於1288年,在後藏貢塘地方尋找到他的轉世靈童,取法名讓迥多吉。噶瑪噶舉派黑帽系活佛轉世系統由此開始。

活佛世系

一世活佛
雖然黑帽系活佛轉世開始於噶瑪·拔希,但是在習慣上,也是把都松欽巴追認為第一世噶瑪巴活佛。
都松欽巴(1110年-1193年),意思為“知三世”。又譯作杜松欽巴、堆松欽巴,本名曲吉札巴,因他獲得知過去、現在、未來三時的神通,並在楚布寺為他人作了許多三時授記,所以人們尊稱他為都松欽巴。都松欽巴出生在西康朱雪地方,即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龍縣境內的朱倭下區熱達地方,父母都是佛教徒,從小跟父母學佛法,十六歲時隨阿(門內者)梨恰·僧格扎出家,十九歲即1128年(南宋建炎二年)動身前往衛地,翌年到達堆龍斯塘之嘉瑪寺,拜噶當派桑浦寺系統的著名善知識嘉瑪哇和恰巴·曲吉僧格為師,學習中觀、因明和慈氏諸大論,在顯教理論方面打下了堅實的基礎。1133年受比丘戒。他學過《時輪金剛》的“六支加行”,學過薩迦派的《道果法》、寧瑪派的《大圓滿法》以及息結派的密法。“總之,凡流傳於西藏之一切經典、秘訣均悉加聽聞。”
都松欽巴大師都松欽巴大師
都松欽巴 “在康區岡布地方修行,如是利他事業將遍行於衛藏康三地。”成為藏傳佛教史上著名的大師,其聲譽如日月一般。1193年(南宋紹熙四年)圓寂,享年八十四歲。
二世活佛
黑帽系的轉世相承制度確立和採用於噶瑪·拔希時期。噶瑪·拔希(1204年-1283年),意思為“法師”。又譯噶瑪·巴什、噶瑪·八哈失,舊譯哈立麻·拔希,本名曲吉喇嘛。“拔希”是漢語法師之音譯,系蒙古語。 他於1204年(南宋嘉泰四年、藏曆第三饒迥之木鼠年)出生在康區哲壟丹卻秋地方一戶貴族家庭中,父親稱次察加旺,母親叫森薩朗吉。相傳噶瑪·拔希出生不久,由一位來自克什米爾的大師給他取名為卻增(持法)。噶瑪·拔希從五六歲開始識字並很快掌握了藏文的讀和寫等基本功,至十九歲時巳經達到對所有經論、典籍誦讀一遍即能領會的很高程度,同時他又自然而然地會禪定修煉。後來噶瑪·拔希前往西藏衛地(前藏)求法的途中遇見都松欽巴大師的再傳弟子邦札巴,並在邦札巴面前顯現許多奇兆,為此邦札巴認定噶瑪·拔希為都松欽巴大師的轉世,給他灌頂授一切教誡,不久,又為他授沙彌戒,取法名為達爾瑪喇嘛。後來噶瑪·拔希拜楚普寺的噶托巴·絳巴本和江芒普瓦為師,經過數年刻苦修習,博得上師們的賞識,由噶托巴·絳巴本任堪布、邦札巴任阿闍黎給噶瑪·拔希授了最高戒——比丘戒,取法名為卻吉喇嘛。從此,噶瑪·拔希逐漸成為噶瑪噶舉派的一位高僧。
噶瑪·拔希活佛噶瑪·拔希活佛
1253年(南宋寶佑元年),忽必烈在南征雲南大理途中,親自看到噶瑪噶舉派在藏族地區的勢力及其影響,遂召請噶瑪·拔希赴絨域色都(今四川嘉絨藏區)相見。噶瑪·拔希在嘉絨會見忽必烈後,為忽必烈及其左右侍從傳授了發心(發菩提心)儀軌,使他們皈依藏傳佛教。忽必烈還要求噶瑪·拔希長期隨侍他,但被噶瑪·拔希婉言謝絕。於是噶瑪·拔希遊方內蒙、甘肅、寧夏等北方各地傳教說法,正當他返回西藏之時,接到蒙古大汗蒙哥的詔書,他又不得不去蒙古和林會見蒙哥。蒙哥向噶瑪·拔希賜給金印、白銀等許多貴重物品,同時特地贈送一頂金邊黑色帽子,這就是噶瑪噶舉黑帽系名稱的由來及其形成。
1260年(景定元年),忽必烈和阿里不哥兄弟之間為爭奪大汗位而發動戰爭,最後阿里不哥兵敗,忽必烈穩坐大汗之位。此時的噶瑪·拔希因以前沒有侍從忽必烈,而且在爭奪汗位的鬥爭中又犯下支持阿里不哥的嫌疑罪,遂遇到最大的不幸。噶瑪·拔希被忽必烈投入監獄,進行懲罰。如《紅史》記載:“故忽必烈下令對他施行火燒、拋入水中、用兵器砍、餵毒、頭上釘鐵釘等刑罰,並派人分三班輪流看守,七天不準進食。”儘管如此折磨噶瑪·拔希,但由於噶瑪·拔希在佛法修煉上已取得很高的造詣,故任何刑罰在他身上均失去作用。這是因為“此時,有金剛亥母前來,四部智慧空行母從哈拉哈拉墳墓中取來婆羅門女兒之屍體,舉行會供。外界一切刑罰經四空行轉授到屍體之上,故任何東西一點也不能夠損害噶瑪·拔希。”
噶瑪·拔希從獄中獲釋後,在甘肅、青海、四川等藏族地區進行傳教,於1270年才返回西藏楚普寺。為噶瑪噶舉的進一步發展做了重要貢獻之後,於1283年(元世祖至元二十年)在楚普寺示寂,享年八十歲,他在噶瑪噶舉黑帽系活佛中具有崇高地位。
噶瑪·拔希是藏傳佛教史上第一位正式轉世的活佛,被認定為噶瑪噶舉黑帽系第二世(代)活佛。因此,噶瑪·拔希臨終時,將法位依託給其弟子珠托·鄔堅巴並留下遺囑要其尋訪繼承黑帽法統的人。
噶瑪·拔希去世後鄔堅巴等人就嚴格按照他的遺囑去尋找轉世靈童,最終在後藏的貢塘(今吉隆)地方找到噶瑪·拔希的轉世靈童,即噶瑪噶舉黑帽系第三世活佛,這就是讓迥多傑。
三世活佛
噶瑪·讓迥多吉(1284年-1339年),意思為“自生金剛”。生於後藏貢塘地方,五歲時被噶瑪·拔希的高徒鄔堅巴確認為噶瑪·拔希的轉世靈童,並把黑帽和《三身解說》等噶瑪·拔希的遺物交給他。讓迥多吉後到康區,修繕了噶瑪寺。曾到過雲南中甸地區。1325年被邀來到工布地區,修建了許多寺廟,開闢了許多修行處。後又回到康區,建造了著名的索曲河鐵索橋。
1331年(元至順二年),元帝派金字使者來迎請讓迥多吉,薩迦派的元帝師貢噶堅參也勸其前往內地。於是,讓迥多吉於1332年初從楚布寺出發,當年年底抵達元大都。但是元帝已崩,未能謁見,受到皇太子懿質班(藏文史籍中稱為熱那室利)等眾人的盛大歡迎。此皇太子即位三個月就去世。讓迥多吉為元順帝妥灌帖睦爾及皇后、大臣等傳授灌頂,講經說法。1334年返藏時,元帝封讓迥多吉為“曉悟一切空性噶瑪佛”,賜敕書、國師印、水晶印盒和金字牌符,賜其弟子喇嘛定增桑布和蔡·格迥欽布以司徒之印,並重賞楚布和噶瑪二寺,為造《甘珠爾》和《丹珠爾》給予豐厚的資助。讓迥多吉途經山西五台山來到寧夏一帶,維修了許多噶瑪派寺廟,並委任住持。1336年(元惠帝至元二年),元帝又遣金字使者入藏,再三邀請讓迥多吉入京。於是,讓迥多吉再次啟程上京,1337年抵達大都。講經說法二年後,於1339年(元惠帝至元五年)在大都圓寂,享年五十六歲。遺體火化後,舍利塔被帶到楚布寺安放。
黑帽系活佛
據載,讓迥多吉對藏醫和天文歷算有著特別的興趣。他研究了寶石、植物和動物等的性能,並研製了830多種藥物,對其藥味、療效都進行直接實驗鑑定。著有《藥名大海》,這部書比赤松德贊時期的《四部醫典》的藥物增加了近兩倍,為後來的藏醫研究發展留下了寶貴的財富。
四世活佛
第四世活佛為噶瑪·瑞貝多傑(1340年-1383年),意為“遊戲金剛”,又譯乳畢多吉等,別名室利達瑪格爾迪。自小對其父母等周圍人說自己是讓迥多吉的轉世靈童,並能陳述許多前世事跡,三歲時被父母帶到工布和達布地區,被大阿(門內者)梨國公仁欽貝認定為讓迥多吉的轉世靈童。1352年被迎請到楚布寺,拜師學習了《那若六法》《時輪六加行》《空行海》等密法和慈氏大論等顯教經論;從讓迥多吉的大弟子寧瑪派大德雍仲多吉貝學習了寧瑪派的灌頂教授。公元1357年受比丘戒,1358年(元至正十八年),元帝派宣政院的定久院使、大都噶瑪寺的住持貢覺堅參和帝師屬下索朗喜饒等人帶詔書和金銀綢緞等禮品來到西藏,迎請瑞貝多吉到皇宮。同年動身前往內地,因途中適逢農民起義等反對元朝的戰爭此起彼伏,直到1360年底才到達皇宮,向皇帝父子傳授瑜伽母灌頂和《那若六法》,向大皇子講說了《寶性論本釋》《時輪本釋》等;為以貴族及省級長官為首的蒙古、漢、西夏高麗等族王公顯宦一流人物傳授密法。皇帝封他為“持律興教大元國師”並賜水晶印。1362年啟程返藏,途中給宗喀巴授沙彌戒,並勸他去衛藏地區學法。1368年明太祖即位後,前後派人召請藏族僧俗領袖進京,瑞貝多吉也是受召者之一,但他沒有再去內地,只是從1374年開始派貢使向南京明政府進貢。1383年圓寂,在楚布寺和噶瑪寺有其靈塔。
五世活佛
第五世活佛為噶瑪·德行協巴(1384年-1415年),意為“如來”。又譯德銀協巴,本名曲貝桑布(藏文),出生於尼洋河地區的年當地方,父親是一位寧瑪派的咒師。因為他在懷胎和出生前後都出現了一些帶有明顯的預示性的現象,所以一生下來就被人們視為瑞貝多吉的轉世靈童,前來朝拜的人絡繹不絕。後被楚布寺的高僧正式確認為瑞貝多吉的轉世靈童,帶他去遊歷各地,四歲時與紅帽二世喀覺旺布(藏文)相見,喀覺旺布把黑帽交給他,並傳授了《大手印》《那若六法》《時輪六加行》等密法。1390年(明洪武二十三年)受沙彌戒,1402年(明建文四年)受比丘戒。1405年(明永樂三年)來到康區,受到貢覺·南卡歐色等康區各地方首領的邀請。南卡歐色在《青史》中作歐色南卡,《明史》稱宗巴斡即南哥,1407年(明永樂五年)被明成祖封為“萬行具足十方最勝圓覺妙智慧善普應佑國演教如來大寶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領天下釋教,簡稱“大寶法王”,此封號遂成為歷代噶瑪噶舉黑帽系活佛的專用封號。
噶瑪噶舉派從都松欽巴創建時起,其宗教影響一直趨於上升,到德行協巴時期達到了一個新的高潮。自紅帽一世扎巴僧格為黑帽三世讓迥多吉的弟子,黑帽五世德行協巴又拜紅帽二世喀覺旺布為師,並又收紅帽三世曲貝益西為弟子,從此,紅帽、黑帽兩系活佛個人之間互為師徒的關係遂成定例。
六世活佛
黑帽系六世活佛噶瑪·通哇敦丹(1416年-1453年)。意為“見而有義”,出生於多康噶瑪寺附近的昂地方。父親是一位咒師。兩歲時被父母帶到噶瑪寺,確認為德行協巴的轉世靈童,成為了黒帽系第六世轉世活佛。通哇敦丹曾拜紅帽三世曲貝益西等仁師學習顯密教法。
噶瑪·通哇敦丹活佛噶瑪·通哇敦丹活佛
後遊歷工布、達布、雜日等地。曾造過布包的《丹珠爾》和有夾板的《甘珠爾》,調停過嘉絨和西夏之間的糾紛。通哇敦丹繼承了大寶法王的封號,也得到了明朝的承認。明朝曾召請他進京,但未能成行,只是1426年(明宣德元年)開始先後八次遣使向明朝進貢。相傳他是一位“神童”,年長後雲遊藏區各地講經說法,撰寫了許多噶瑪派的儀軌法本,為推動噶瑪噶舉派的進一步發展作出貢獻。於1453年(明景泰四年、藏曆第八饒迥之水雞年)圓寂,享年三十八歲。
七世活佛
黑帽系第七世活佛為噶瑪·卻札嘉措(1454年-1506年),意為“法稱大海”,他於1454年出生在西藏支達吉番地方,據載,出生十五天就認領前世遺物無誤。1506年(明正德元年)去世,終年五十三歲。卻札嘉措所處的時代,西藏政局很不穩定,但這位大活佛不為政治權力所左右,安心地從事佛法事業。
八世活佛
黑帽系第八世活佛為噶瑪·彌覺多傑(1507年-1554年),意為“不動金剛”,出生在昂曲河流域的葉龍噶迪普巴丹地方,自小說自己是噶瑪巴活佛,五歲時被傑曹第一世活佛扎西朗傑和洛絨國師認定為噶瑪巴七世之轉世靈童。1513年坐床。後遊歷多康東部地區,到過青海的蘇芒和四川的岡布乃囊等處,被桑傑年巴迎請到四川鄧柯強久林寺。1519年(明正德十四年)明皇派數百名使者,前來召他進京,但未成行。藏文史籍載是因彌覺多傑預知皇帝壽命不長,故未親行北京。曾在1516年應麗江沐天王的邀請,到過雲南麗江地區,並在那裡講授噶瑪噶舉教法。這是噶瑪噶舉在雲南麗江地區的最初傳播。彌覺多傑在二十一歲時受比丘戒,三十一歲時才回到楚普寺。於1554年在西藏山南雅壟去世,終年四十八歲。
噶瑪·彌覺多傑活佛噶瑪·彌覺多傑活佛
九世活佛
噶瑪噶舉黑帽系第九世活佛為噶瑪·旺秋多傑(1556年-1603年),意為“自在金剛”,多康人。自小被認定為第九世噶瑪巴,隨紅帽系活佛出家。曾到過打箭爐、岡布乃囊、蘇芒、噶瑪等地。修繕了楚布寺大殿,在工布修建了國饒丹和塔林扎倉等寺院。曾向明神宗進貢,加強了噶瑪派與麗江和蒙古地區的聯繫。覺囊派高僧多羅那他曾拜旺久多吉學過法。1603年(明萬曆三十一年)圓寂,時年四十九歲。相傳旺秋多傑曾遊歷全藏區和不丹,還受到錫金國王的邀請,可他卻派一位高僧替他前往,並在錫金建立三座藏傳佛教寺院。
十世活佛
黑帽系第十世活佛為噶瑪·卻央多傑(1604年-1674年),意為“法性金剛”,出生在多康瑪堆格斯塘地方,一說出生在古洛地方。卻央多傑所處的年代,正好是噶瑪噶舉派與新興宗派——格魯派之間爭權奪利的時期,卻央多傑作為噶瑪噶舉派的最高宗教領袖,不得不捲入這場爭鬥之中,從而使這位宗教領袖的生活蒙上一層陰影,一生坎坷不平。由於在兩派爭鬥中格魯派取得全面勝利而其勢力日益壯大,最後卻央多傑迫於形勢,曾到雲南麗江的沐天王(土司)府上避難。後來又經過藏傳佛教界人士的斡旋,卻央多傑於1663年終於從雲南麗江返回西藏楚普寺。這時卻央多傑的政教地位乃至噶瑪噶舉派的影響已經受到嚴重衝擊,西藏的一切政教事務都在格魯派的五世達賴掌管。因此,噶瑪噶舉派也受達賴喇嘛的監管。卻央多傑於1674年(清康熙十三年、藏曆第十一饒迥之木虎年)在西藏楚布寺圓寂,終年七十一歲。
噶瑪·卻央多傑活佛噶瑪·卻央多傑活佛
十一世活佛
黑帽系第十一世活佛為噶瑪·益西多傑(1676年-1702年),意為“慧金剛”,他於1676年(清康熙十五年)出生在青海果洛地區,不幸於1702年(清康熙四十一年)圓寂,年僅二十七歲。益西多傑在他那短暫的有生之年,修繕了許多被蒙古軍隊毀壞的噶瑪噶舉寺院。
十二世活佛
噶瑪噶舉黑帽系第十二世活佛為噶瑪·絳曲多傑(1703年-1732年),意為“菩提金剛”,他於1703年(清聖祖四十二年)出生在四川德格地方,長大後曾雲遊尼泊爾、印度等地。1731年(清雍正九年)應清朝皇帝的邀請,絳曲多傑與噶瑪噶舉紅帽系第八世活佛一起前往北京,第二年,即1732年兩位活佛先後在北京圓寂,絳曲多傑享年只有二十九歲。
十三世活佛
噶瑪噶舉黑帽系第十三世活佛為噶瑪·杜堆多傑(1733年-1797年),意為“伏魔金剛”,他於1733年(清雍正十一年)出生在西藏撒仲地方,是一位傳奇性的人物。據說杜堆多傑發掘許多秘密伏藏,兼懂獸禽語言,晚年在楚普寺附近隱居專修密法,1797年(清嘉慶二年)圓寂,享年六十四歲。杜堆多傑的坐床典禮的有七世達賴喇嘛、頗羅鼐、噶舉派其它教派的大德高僧和眾多僧俗官民。他與八世達賴喇嘛來往密切。
十四世活佛
噶瑪噶舉黑帽系第十四世活佛為塔卻多傑(1798年-1871年),意為“妙乘金剛”, 出生在多康噶瑪寺附近的扎西托曼地方,1871年(清同治十年)圓寂,享年七十三歲。
塔卻多傑活佛塔卻多傑活佛
塔卻多傑精通藏傳佛教新、舊密法,是一位學識淵博的活佛。他在位期間修繕了許多噶瑪派寺院,新造了很多經、像、塔等。創立了氏宿月(即藏曆四月十五日是釋迦牟尼降生、成道和涅日)十日舉行《集密》和《金剛撅》大修嘎爾羌神舞會的傳規。
塔卻多傑活佛曾到過藏北那曲和藏西阿里地區。清道光年間敕封其為“如來大寶法王西天自在佛吉祥噶瑪巴十四世妙乘金剛。”
十五世活佛
噶瑪噶舉黑帽系第十五世活佛為喀覺多傑(1871年-1923年)出生在後藏江孜地區。1923年圓寂,享年五十一歲。喀覺多傑是一位非常聰慧的人物,他從小對藏族文化產生興趣,六歲時會做詩並歌詠,後來還對藏區作過深入研究。
十六世活佛
噶瑪噶舉黑帽系第十六世活佛為日必多傑(1924年-1981年),意為“自生明處金剛”,他於1924年出生在西藏江孜地方,七歲時受沙彌戒,八歲時榮登黑帽系第十六世活佛寶座,十歲時舉行金剛寶冠儀式,從十三歲開始雲遊尼泊爾、印度、不丹,1954年去內地參觀訪問。
日必多傑活佛日必多傑活佛
1958年,日必多傑攜帶許多珍貴宗教用品包括金邊黑帽和宗教經典,並率領不少僧侶悄然逃往印度,後來得到錫金皇宮的邀請前往錫金,1962年,在錫金首都附近建造一座寺院,成為駐錫地,金邊黒帽存放在此。日必多傑曾三次去美國傳教,1981年11月5日病故於美國,享年五十七歲。圓寂前,曾遺囑將在西藏轉世,要求其四大弟子尋訪繼承者。
十七世活佛
噶瑪噶舉黑帽系第十七世活佛為赤列多傑(1985年-),全名為伍金卓堆·赤列多傑,於1985年5月1日出生在西藏昌都地區昌都縣拉多鄉巴果山區的一個貧苦牧民家庭,原名叫阿波嘎嘎。他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位經中央政府批准認定的藏傳佛教轉世活佛,1992年9月,經國務院宗教局批准,在西藏拉薩楚布寺舉行坐床典禮,繼任為十七世噶瑪巴。1999年12月28日,時年僅15歲的十七世噶瑪巴活佛突然離開了噶舉派的主寺——西藏拉薩楚布寺,出走尼泊爾,八天之後輾轉到達印度。

宗教影響

藏傳佛教噶瑪噶舉派於公元13世紀首創了活佛轉世系統和活佛轉世制度。這個制度後來被藏傳佛教的其他教派所採用,沿襲至今,成為藏傳佛教有別於漢傳佛教南傳佛教最為獨特的方面之一。此派在西藏歷史上影響巨大,在藏傳佛教中占一席之地。噶瑪噶舉派之所以有重大影響,主要靠該派主要代表人物的活動和威望,從黑帽系歷輩活佛的生平事跡,可以清晰地看到黑帽系乃至整個噶瑪噶舉派的發展和興衰歷史。
由於噶瑪噶舉派在西藏的影響,元明中央政權都非常重視和加強與噶瑪噶舉派代表人物的聯繫,而且,從噶瑪·拔希開始歷輩黑帽系活佛都有參與中央政權,統領西藏僧俗的機會,但他們始終沒有放棄自己的原則,總是以純粹的宗教徒身份往返於漢藏兩地,出入於皇宮大院。他們與西藏各教派友好相處,也加強與西藏各地方政權的聯繫,但並沒有尋找一個固定的施主,更沒有形成一個地方政權。其宗教實力是以康藏各地方的屬寺和信徒為基礎,以週遊各地,傳法收徒,調停地方糾紛,聯結地方勢力來保持的。他們的這種處世原則和活動方式一直延續到第十世黑帽系活佛卻央多傑。
自紅帽一世扎巴僧格為黑帽三世讓迥多吉的弟子,黑帽五世德行協巴又拜紅帽二世喀覺旺布為師,並又收紅帽三世曲貝益西為弟子,從此,兩系活佛個人之間互為師徒的關係遂成定例。

宗教儀軌

活佛轉世制度形成之初,宗教儀軌和管理制度並不完善,由於受到世俗社會的影響和爭權奪利者的操控,轉世靈童尋訪認定過程中弊端叢生,漸失其清淨本意。為規範轉世靈童尋訪認定工作,防止徇私舞弊案件的發生,清朝乾隆皇帝將金瓶掣籤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從而實現了活佛轉世管理的規範化和法制化,尤其重要的是,金瓶掣籤制度中的準予掣籤權、免於掣籤權、批准認定權集中掌控於中央,體現了中央政府在藏傳佛教大活佛轉世問題上的權威。金瓶掣籤制度頒行實施之後,第一次正式實行是1793年在北京雍和宮掣定的蒙古喀爾喀賽音諾彥部的額爾德尼班第達呼圖克圖。西藏第一次按照金瓶掣籤制度認定的大活佛是1796年在布達拉宮認定第八世帕巴拉呼圖克圖。
1936年2月,民國政府蒙藏委員會制定並報行政院核准,頒布了《喇嘛轉世辦法》,這是中央政府頒布的就活佛轉世管理方面的第一個專門法規。這個辦法延續了清中央政府對有影響的大活佛轉世管理的精神,沿襲了金瓶掣籤制度和清代《理藩院則例》中有關活佛轉世問題的規定,強調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等大活佛圓寂後須由該管地方最高行政機關報蒙藏委員會備案,轉世靈童的備選靈異兒童必須在2人以上經金瓶掣籤確認靈童的原則,強調了中央特派大員前往主持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等坐床等原則。按照《喇嘛轉世辦法》等法規,民國中央政府頒令實施了十三世達賴喇嘛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權、免於掣籤權和準予其坐床繼任為十四世達賴喇嘛的批准權,同樣履行了九世班禪圓寂之後其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權、免予掣籤權、準予其坐床繼任為十世班禪額爾德尼的批准權。
2007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宗教事務局頒令於當年9月1日起施行《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標誌著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更加規範、明晰和全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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