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浦區教育局

黃浦區教育局

黃浦區教育局是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區的教育事業,依法規範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浦區教育局
  • 隸屬於:區人民政府
  • 職能:協調管理全區的教育事業
  • 內設機構:14個
機構概況,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機構概況

黃浦區教育局,是黃浦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在中共黃浦區委和黃浦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區的教育事業,依法規範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行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訂教育發展的有關政策和制度,並組織、指導、協調和實施。同時承辦市教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分工

王偉鳴,男,1959年6月25日出生,漢族,籍貫浙江,1982年2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學歷。歷任黃浦區業餘大學副校長,黃浦區教育局副局長兼任區教師進修學院院長,黃浦區教育局局長。現任黃浦區教育局局長,全面負責行政工作,分管行政辦公室、計財、審計,聯繫退管會、老幹部工作。
曹跟林,男,1959年10月出生,漢族,籍貫江蘇,1982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學歷,中學高級教師。歷任黃浦區第一業餘中學副校長,黃浦區教育局成職教科科長,上海市旅遊職校副校長、黨支部書記,上海市第六中學校長,上海市格致初級中學校長,黃浦區教育局副局長兼任上海市商貿旅遊學校校長等職務。現任黃浦區教育局副局長,分管高中、國中、教師進修學院、招生、勞技、信息化、教育國際化工作。
楊燕,女,1965年1月出生,漢族,籍貫浙江,1986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學歷。歷任上海市敬業中學教研組長,南市區教育局局長助理,南市區教育局副局長,黃浦區教育局副局長等職務。現任黃浦區教育局副局長,分管國小、幼稚園、特殊教育、語言文字工作。
江偉鳴,女,1966年1月出生,漢族,籍貫江蘇,1987年7月參加工作,黨校研究生學歷,中學高級教師。歷任盧灣區少年宮教師、副主任、主任,盧灣區教育局局長助理,盧灣區教育工會主席(副處級)、黨工委委員,盧灣區教育局副局長、黨工委委員等職務。現任黃浦區教育局副局長,分管終身教育、職業教育、德育、社區成人教育、青保、體衛科藝工作。
顏文生,男,1957年7月出生,漢族,籍貫江蘇,1975年3月參加工作,專科學歷。歷任崇明紅星農場工程連職工、打浦房管所管理員、盧灣區住宅發展局計畫科科員、盧灣區住宅發展局計畫科副科長、盧灣區住宅發展局工程科科長、盧灣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工程科科長、盧灣區教育局副局長、黨工委委員等職務。現任黃浦區教育局副局長,分管基建、國資、設備、後勤工作。
黃永寶,男,1959年3月出生,漢族,籍貫上海,1977年5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物理學學士,中學高級教師。歷任上海市浦西中學教師、教導副主任,上海市第十六中學校長助理,南市區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長、科長,黃浦區教育局人事科科長。現任黃浦區教育局局長助理,分管人事、人才中心、校園安全、信訪工作。

內設機構

1、黨工委辦公室
負責組織、安排局黨工委各種會議和活動;起草局黨工委的工作計畫、總結、檔案、報告、通知等各類檔案;規劃並組織實施教育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統戰工作,老幹部工作;負責局黨工委的信息工作、保密工作和檔案工作。
2、組織科
負責教育系統幹部的教育、培養、任免、考核和監督工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作好發展黨員工作;幹部檔案的管理工作。
3、宣傳教育科
負責協調黨政班子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中心組學習;負責組織指導檢查系統內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文明單位的創建;負責組織幹部職工思想教育、政治理論學習;負責指導學校抓好師德建設,組織開展以師德教育為核心的各類宣傳活動,做好宣傳報導工作;指導和協調基層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4、紀檢科
負責落實黨和國家有關紀檢、檢查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法律,研究制定全區有關紀檢、檢查工作的辦法和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負責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負責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手裡黨內民眾對黨組織、黨員和行政檢查對象的間距、控告來信和來訪,手裡並直接調查處理黨內外民眾(含舉報)反映區屬黨組織、黨員幹部、非黨幹部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意見;手裡黨員的控告和申訴;組織本級機關及基層紀檢幹部的培訓。
5、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開展調查研究,安排重大活動和會務活動;協助局領導制訂教育發展規劃、局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以及文秘工作;指導、服務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外事工作,對口扶貧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管理工作;負責信訪、人大意見和政協提案處理工作;教育信息報送工作;檔案及文印工作;教育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系統社團管理工作;教育系統學年度報表統計工作。
6、政策法規科
負責本系統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設工作;指導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國小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教育局規範性檔案和重大決策事項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基層建立內部法律監督機制、規範契約管理等法制建設工作,負責各種法律糾紛,協調司法局指導本系統法律顧問的工作,受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和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統籌管理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和彙編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7、人事科
貫徹執行有關人事政策和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起草教育系統的人事檔案;教育系統單位編制工作;教師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教育人才管理;教師繼續教育;工資核定和增資;計畫生育、獻血、體檢;人事信息的統計;安置復員、轉業軍人等工作。
8、建設與國資管理科
負責區教育系統各基層單位紀檢、房修、設備等計畫,指導基建站、國資中心負責實施,並對運營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對區教育系統國有資產進行監督和管理;研究編制本系統學校設點布局規劃工作;負責學校總務幹部隊伍建設和業務管理;負責本系統設備計畫的編寫和實施等工作。
9、計畫財務科
負責教育系統預決算計畫的編制、會計核算、財務管理、財務分析和財務統計;教育系統專項財務計畫的經費管理;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指導、監督、檢查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財務工作;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的管理。
10、中學教育科
制訂和組織實施本區中學教育的年度計畫和發展規劃,教育教學的行政管理;中學、職校德育管理;制訂國中、高中階段招生計畫並指導招辦組織實施;中學學籍管理;民辦中學管理;區青少年保護等工作。
11、國小教育科
制訂和組織實施本區國小、特殊教育及民族學校教育的年度計畫和發展規劃,教育教學的行政管理;國小德育管理;制訂國小階段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國小學籍管理;民辦國小管理;區語言文字工作等工作。
12、學前教育科
制訂和組織實施本區托幼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教育教學的行政管理;區域內幼稚園、託兒所的設定、撤銷、變更的審批;參與制定非教育部門托幼機構保教人員繼續教育、崗位培訓計畫等工作。
13、成職教科
制定並組織實施區域內成人和職業教育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區成人高校的相關管理;中等職業學校(含非教育系統的學校)、成人高中的招生及學籍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機構管理;區成人教育教師繼續教育管理等工作。
14、體衛科藝科
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依法指導全區中國小體育、衛生、藝術、科技和國防教育工作的發展規劃並進行指導;指導全區各類學校搞好校園環境、食品衛生及學生“六病”防治;指導學校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選拔培養優秀體育後備人才;協調青少年活動中心開展工作。

直屬單位

1、黃浦區招生考試辦公室
依據有關法規、政策組織中等學校、國中、及高考的管理;提供中國小學生借讀、轉學服務。
2、黃浦區教育人才中心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職務評聘、人才招聘引進及教育系統人員流動工作。
3、黃浦區教育事務受理與服務中心
負責有關教育事務的信訪、來訪、諮詢的、接待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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