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

歷史沿革

2004年3月29日,成立了黃山市人防工程管理站,為市人防辦正科級事業單位,自收自支(黃編辦字〔2004〕25號)。
2012年2月13日,黃山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站更名為黃山市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黃編辦字〔2012〕11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有關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本地區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實施細則。
(二)受主管部門委託對人防工程責任主體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工程實體質量和防護設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1.監督檢查參建人防工程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和防護設備生產安裝企業以及防護設備質量檢測機構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
2.監督檢查受監人防工程實體質量、防護設備質量和工程資料;
3.參與本地區人防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掌握人防工程質量狀況,定期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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