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南藏族自治州文體旅遊廣電局

黃南藏族自治州文體旅遊廣電局

黃南藏族自治州文體旅遊廣電局是黃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南藏族自治州文體旅遊廣電局
  • 隸屬:黃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以及相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領域的公共服務和體制機制改革。
(二)擬訂文化產業、體育產業、新聞出版業和廣播影視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體育產業、新聞出版業和廣播影視業的發展、合作和交流。推進相關產業科技進步及信息化建設。
(三)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實施廣播影視工程;指導、監管廣播影視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
(四)指導、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重大文化活動。
(五)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六)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對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
(八)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監管出版活動;組織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活動,指導對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印刷業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擬訂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監管,負責製作出版物、音像製品拍攝館藏三級文物審批工作。
(十)指導文物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等工作,監督、協調文物保護的重要事項,指導傳統工藝美術的保護、搶救和發展工作。
(十一)負責廣播電影電視機構、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負責州內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活動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二)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十三)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參與擬訂全州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十四)擬訂廣播電視專用網規劃,指導廣播電視覆蓋工作,負責廣播電視傳送網(包括無線和有線電視網)的統籌規劃與行業管理,指導分級建設和開發套用工作。
(十五)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監督實施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六)負責綜合性體育運動會和單項競賽的組織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全州大型體育運動賽事,組織參加省以上各體育運動項目的競賽,負責運動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工作。
(十七)指導和推進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民族傳統體育工作,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和業餘訓練工作。
(十八)負責體育彩票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文化體育廣電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財務資產、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督查督辦、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擬訂全州文化體育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計畫;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全州對外文化體育廣播電視交流和調研工作;負責全州文化藝術、體育、廣電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工作;擬定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和年度計畫;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幹部教育管理、考核獎懲、職務任免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後勤事務和對外聯絡工作。
(二)文化科。
負責擬訂公共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三區”人才工作;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扶持具有代表性的文化藝術品種;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和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指導協調全州文化藝術展覽及重大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組織、協調、推進文化和新聞出版的科技進步、信息化建設;指導出版物印刷、複製和發行的監管工作,查處違規印刷經營活動;指導全州範圍內的“掃黃打非”和文化市場清理整頓等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全州文化事業和產業統計工作。協調國家重點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業科研項目攻關及重大成果推廣。
(三)體育科。
負責擬訂體育事業和產業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州體育工作,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職工體育及其他社會民眾體育的發展,健全各類基礎體育網路,指導培訓社會民眾體育骨幹;組織和監督《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的實施;指導全州青少年體育工作,按許可權負責運動員等級的申報工作;制訂和實施對體育後備人才輸送和優秀運動員、教練員的表彰獎勵辦法;指導各體育單項協會工作;負責黃南州體彩分中心工作。
(四)廣播影視科。
    承擔廣播電影電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擬定有關廣播電影電視安全的制度、規定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負責廣播電影電視機構、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指導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廣播電視“戶戶通”“村村通”等重點工程建設;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中播出的電影、電視劇及其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擬定全州廣播電視專用頻段規劃、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監管移動電視業務和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服務;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和公共試聽載體的廣播影視節目播放;承辦開辦信息網路試聽節目(含IP電視、網路廣播電視、手機試聽節目)服務業務的審核工作並負責內容監管;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負責廣播電視的安全播出監管和技術保障;指導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運行維護工作;負責全州電影的發行和放映工作;負責電影管理、市場準入、農村和社區等電影公共服務;指導基層電影隊伍建設,負責電影專項資金的收繳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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