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麗江市規劃局隸屬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其它機構,機構規格為正處級,具體負責我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規劃局內設辦公室、建設用地規劃科、建設工程規劃科、市政工程規劃科、規劃稽查科五個職能科室,下屬麗江市規劃編制審查辦公室、麗江市三江併流管理辦公室(麗江市風景名勝管理辦公室)兩個事業單位。
麗江市規劃局成立以來,在各級各部門的關心支持下,全局幹部職工緊緊圍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麗江的目標和要求,認真履行部門職責,先後完成了內設科室建設,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加強了與各級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並從規劃編制、建設項目審查、審批及批後管理等方面對城鄉規劃及景區規劃實施了系統的有效的管理,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麗江市規劃局的成立,標誌著我市規劃管理體制基本理順。它的成立將帶動我市的城鄉規劃工作朝著完善規劃體系、完善管理體系、完善法規體系的目標邁進。
主要職責
麗江市規劃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城鄉規劃、城市規劃測繪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城鄉規劃、城市規劃測繪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准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城市發展戰略研究;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市建設年度計畫;參與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論證。
(三)組織編制全市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景區規劃、村鎮規劃及其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市政工程規劃(包括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綠化、電力、電信等專項規劃),並負責審查報批;負責全市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景區規劃、村鎮規劃及其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市政工程規劃(包括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綠化、電力、電信等專項規劃)的實施監督管理工作。
(四)主管全市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建設用地及工程建設規劃管理,負責組織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
(五)負責全市世界自然遺產、風景名勝區、城鎮世界文化遺產和歷史文化名城以及保護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管工作;負責城市雕塑、城市戶外廣告招牌的規劃管理;負責管理城市檔案;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全市規劃設計的行業管理工作。
(六)承擔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室職責
麗江市規劃局內設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信息、會務、保密、理論學習、文書檔案、接待、外事、安全保衛、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勞資、資產、專控商品申報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考評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工作;聯繫工、青、婦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擬訂、審查、報批城鄉規劃管理工作規章和地方規範性檔案的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聽證工作;負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重要專項規劃、近期建設規劃等規劃的審查和報批工作。
承擔麗江市城市規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規劃監察支隊
負責建設項目規劃管理監察、稽查工作;依據國家和省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城市規劃監察執法工作,依法對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布局和建設行為實施監督,查處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類違法建設行為;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竣工核實;負責城市規劃統計管理工作。
(四)建設用地規劃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定點及用地規劃條件提供;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參與大、中型項目建設的選址及可行性研究與論證和土地規劃、開發利用工作。
(五)村鎮規劃科
負責指導建制鎮、村鎮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管理工作;負責村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規劃方案審查;參與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年報工作。
(六)建築工程規劃科
負責3公頃以上建設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查及其規劃設計方案審查;負責3公頃以下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建設項目施工圖紙審查,核發建築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實施建築工程規劃放驗線;參與違法建築案件的處理;負責城市雕塑管理;負責規劃設計單位行業管理;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審查和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七)市政工程規劃科
負責組織編制交通、道路、供排水、綠化、電力、電信等市政專業規劃;參與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選址並提出市政規劃設計要點;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審查;核發市政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實施中心城區市政工程規劃放、驗線,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規劃核實;負責城市戶外廣告的規劃管理。
(八)風景名勝區管理科
負責宣傳和組織實施風景名勝區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負責組織風景名勝資源調查、評價和風景名勝區申報列級;負責組織編制、鑑定及按規定許可權審批風景名勝區規劃;監督、檢查風景名勝區的保護、開發、建設和管理工作,並提供用地規劃條件,核發《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做好批後管理工作;監督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規劃核實;負責世界自然遺產和風景名勝區的保護、開發、建設的監督、檢查工作。
承擔麗江市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麗江市規劃編制辦公室
一、負責組織城市總體、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片區建設性詳細規劃以及各種專業規劃的編制與技術審查;
二、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方案的技術審查;
(八)麗江市三江併流風景名勝區管理辦公室
一、負責三江併流世界自然遺產地老君山景區的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宣傳、組織協調和監督。
二、負責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編制和實施三江併流世界自然遺產地老君山景區規劃;
三、負責擬定三江併流世界自然遺產地老君山景區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改革措施、技術指標、法規和管理制度。
四、負責三江併流世界自然遺產地老君山景區的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和生物多樣性工作。
五、負責三江併流世界自然遺產地老君山景區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的業務知識培訓。
六、依法查處違反《風景名勝區條例》、《雲南省三江併流世界自然遺產地保護條例》的行為;
(九)麗江市城市規劃檔案館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城市規劃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本市城市規劃檔案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接收和保管全市城市規劃、風景區規劃等具有永久保存價值和部分具有長期保存價值的規劃檔案。
三、參與城市地下管線普查、編繪和跟蹤管理,負責相應資料的歸集和管理工作;負責參加規劃工程竣工驗收,並出具工程檔案認可檔案。
四、採用現代科技手段管理檔案,開發信息資源,對接收進館的規劃檔案進行數位化處理,積極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科研等工作建立信息平台,逐步實現動態化、數位化管理,及時有效地為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服務。
五、對城市規劃建設檔案工作及產生城建檔案單位的檔案工作依法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負責城建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六、指導各區縣城市規劃檔案管理工作。
七、法律、法規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賦予的其它職能
領導分工
根據《麗江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麗江市規劃局工作規則》規定,市規劃局實行局長負責制,副局長、總工程師、調研員、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工作,並按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
周學魯同志(黨組書記、局長):領導並主持市規劃局全面工作。分管建設用地規劃科、建設工程規劃科、財務工作。
袁躍華同志(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局辦公室、市政工程規劃科、市城市規劃檔案館,負責黨務、紀檢監察、扶貧工作。
段文華同志(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規劃稽查科、市規劃編制審查辦公室。協助黨組書記、局長管理建設工程規劃科工作。
和佳鳳同志(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分管風景名勝區管理科、市三江併流國家風景名勝區管理辦公室。協助黨組書記、局長管理建設用地規劃科工作。
張國宏同志(副調研員):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市城市規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做好市城市規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及其它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