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生態環境局

麗江市生態環境局

麗江市生態環境局,是麗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江市生態環境局
  • 辦公地址:麗江市古城區象山東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負責建立健全市生態環境基本制度,對重大生態環境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中央財政資金、省級、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並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減排目標的落實、環境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生態環境準入;負責生態環境執法監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配合開展中央、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協調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會務、工會、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等工作承擔全市生態環境信息網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提出對外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市(州)際和區域環境保護合作,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參與對外生態環境治理有關工作。
(二)科技與財務科。承擔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組織財政專項資金的申報並提出安排意見。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生態環境科技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生態環保產業發展。承擔世行貸款麗江城市環境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規劃與綜合科。負責組織起草全市地方性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協調和審核生態環境專項規劃,組織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承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考核計畫,負責監督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一雙責落實情況;配合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項工作,組織抓好反饋意見問題整改落實。承擔麗江市低碳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減排辦公室和麗江市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承擔麗江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法規宜教科,負責組織起草全市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和技術規範管理工作。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有關工作指導全市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方案,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新聞審核和發布,指導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
(五)自然生態管理科。負責組織起草生態保護規劃,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評估。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有關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全市開展生態示範創建,並對有關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麗江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水生態環境科。負責全市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擬訂和監督實施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規劃,建立和組織實施跨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
(七)大氣(機動車)管理科。負責全市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以及機動車尾氣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組織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和政策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八)土壤(固體廢物)管理科。負責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負責全市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及出口核准、固體廢物進口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環境管理制度
(九)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科。負責核安全和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輻射環境監測,參與核與幅射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核燃料循環設施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設施、核設施退役項目、核技術利用項目、鈾(釷)礦和伴生放射性礦、電磁幅射裝置和設施放射性物質運輸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
(十)行政審批科(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負責統籌協調局內行政審批事項,牽頭制定有關工作規則,並組織實施。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承擔排污許可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並組織實施。
(十一)生態環境監測科。負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調查評估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按規定定期發布環境質量狀況。承擔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生態環境執法監測。
(十二)組織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全市生態環境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協調生態環境系統業務培訓工作,推動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退休人員工作。

直屬單位

麗江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麗江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屬麗江市生態環境局下屬事業單位,核定編制11名(其中行政管理編制10名,工勤人員1名),目前在崗的有8人。
一、內設機構
麗江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內設4個室。各科室的主要責任為:
(一)辦公室
承擔支隊的文電、檔案、財務、人事、勞資、固定資產管理、後勤等綜合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全市排污費的徵收工作,及時通報交流監察工作經驗和信息,調查市轄區較大的環境污染事故、糾紛和生態破壞事件,並提出處理意見。
(二)監察稽查室
監督全市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執行;督辦重大環境污染違法案件;組織全市生態環境執法檢查活動和環境執法稽查;組織實施環境執法工作,環境行政處罰工作;承擔環境違法案件的審查、處理和處罰並監督行政處罰的執行。
(三)生態監察室
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察工作和農村環境執法工作;對兩湖流域進行定期監察;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和排污單位的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對國控、省控重點污染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轉情況、限期治理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掌握全市重點污染源排放情況和治理設施的運轉情況,並建立污染源檔案。
(四)應急室
負責“12369”環保舉報熱線電話管理工作,參與環境污染突發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 主要職責
環境監察是環境監督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市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市局領導下,依法對轄區內一切單位和個人履行環境法律、法規,執行生態環境保護各項政策標準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和處理。具體職責如下:
(一)貫徹國家和地方生態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二)依照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委託對轄區內各單位或個人執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
(三)負責對轄區內重點流域與重點區域環境監察和監控。
(四)負責轄區內的自然生態保護監察和農村生態環境監察工作。
(五)負責提出排污收費污染源監測計畫和排污申報登記審核工作,建立排污收費監察檔案,編制及上報排污費報表。
(六)負責污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超標排污費和污水排污費的徵收工作。
(七)負責環境信訪工作,參與轄區內環境污染舉報、環境污染事故及糾紛的調查處理。
(八)負責對轄區內水體、大氣、噪聲污染、放射性污染源及自然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並參與處理。
(九)負責對污染處理設施建設和營運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參與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制,負責該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一)負責環境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總結交流環境監察工作經驗。
(十二)承辦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及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麗江市環境信息中心基本情況
麗江市環境信息中心是市生態環境局信息管理職能部門和技術支持單位,為麗江市環境保護局下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全額撥款,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編制5人,現有工作人員4人。中心職責為:負責環境信息採集、分類、統計、維護和發布工作,為我市環境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技術支持與服務。
主要職能:
1、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廳環境信息標準及規章制度。
2、負責制定全市環境信息規劃,並組織實施。
3、推進“數字環保”建設,為全市環境管理信息化提供技術支撐。
4、負責制定全市環境信息工作制度。
5、負責全市環境信息網路建設及運行管理。
6、在市環保局的領導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對環保網站技術支持。
7、負責市監控中心的建設運行管理。
8、負責市環境管理套用系統的建設及運行管理。
9、負責市環境信息網路、機房及套用系統的維護工作。
10、負責全市環境信息業務指導,開展環境信息技術研究和交流工作,提供技術培訓及信息服務。
11、完成市生態環境局交辦與職責相關的其他事項。
麗江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基本情況
麗江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是具有獨立法人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麗江市生態環境局,現有人員6人。主要任務是為麗江市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諮詢服務,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環境宣傳教育活動;負責對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工作人員的專業培訓和企事業單位、綠色學校(幼稚園)、綠色社區的環境教育和培訓;普及生態環境保護知識,推進環境宣傳教育社會化;圍繞環境保護中心工作,拍攝、錄製各種相關影視資料、環保專題片。
麗江市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
麗江市生態環境局古城分局、玉龍分局、永勝分局、華坪分局、寧蒗分局是麗江市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為正科級。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派駐縣(區)地方性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政府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全縣(區)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組織擬訂地方性生態環境標準,制定地方性生態環境技術規範。
(二)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生態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環境應急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派駐縣(區)減排目標的落實。提出派駐縣(區)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編制生態環境專項資金安排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監督工作。
(四)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
(五)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
(六)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
(七)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制定生態環境監測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十)組織配合開展中央、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組織協調派駐縣(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工作。
(十一)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指導全縣(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
(十三)完成麗江市生態環境局、派駐縣(區)委、縣(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麗江市生態環境局各分局設定7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法規與標準股(宣傳教育股)、科技與財務股、自然生態股、污染控制股、土壤污染管理股、行政審批股(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股)。麗江市生態環境局各分局分別核定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3名(副科級),督察員1名(副科級)。

現任領導

麗江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吳國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