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麗水市環境保護局是主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對全市環境保護履行統一監管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二、組織制訂並監督實施環境保護規劃、計畫;編制環境功能區劃;制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及相關政策;審核各縣(市、區)城鎮總體規劃中環境保護內容;參與編制本市可持續發展綱要。
三、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生態示範區建設總體規劃;督促縣(市、區)及各有關部門分別制定生態示範區建設的年度和規劃期的實施方案;負責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建設)目標責任制工作。
四、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噪聲、振動、輻射放射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對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排污收費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指導本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和城市(鎮)環境綜合整治及負責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監督管理自然環境保護;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的各類市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等保護工作;監管農村生態環境保護。
六、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的行政稽查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調查處理、協調解決行政區域間;流域間的環境糾紛、污染事故、生態破壞和重大環境問題
七、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及行業的標準、規範;組織開展環境管理體系(1S014000)和環境標誌、有機食品認證及環、保產品認定工作。
八、組織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按國家和省規定審核或守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登記表;審查可以作為原料的進口固體廢物的申請書及環境風險評價報告書。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技術政策;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申報重大環境保護課題;管理環境保護科技成果和新技術的引進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產業資質認可及環保設備的認證工作。
十、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對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加強環境監測時和環境信息網建設;做好環境統計工作,組織編制環境狀況公報及環境質量報告書,定期發布城市環境質量狀況。
十一、組織指導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生態環境法制教育,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工作;協助縣(市)組織部門管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幹部;抓好環保系統在職人員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麗水市環境保護局為正縣級行政單位,內設三處一室:辦公室、減排(污防)處、建設項目管理處(輻射管理處)、自然生態處(蓮都管理處)。
直屬單位有:麗水市環境監察支隊(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內設:辦公室、環境監察一科、環境監察二科。
麗水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環境科學研究所),內設:辦公室、水質監測室、大氣物理監測室、綜合技術管理室、環評室。
麗水市環境保護局蓮都區分局,內設:辦公室、綜合管理科(增掛環境監察大隊)、自然生態科
直屬單位
直屬單位職責
一、環境監察支隊(辦公地址:浙江省麗水市解放街590號)
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負責對轄區內新污染源產生情況以及與污染防治有關的工程、設施、設備的建設安裝或運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限期治理項目實施情況、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情況定期監督檢查。負責排污申報工作,並對排污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依法實行排污收費管理。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現場監督檢查。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現場監督檢查。受理民眾來信來訪、“12369”舉報熱線和市政府“12345”便民電話交辦的有關工作,及時制止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環境污染事故,調查處理環境污染糾紛。負責對縣(市)環境監察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及稽查工作。受主管局委託,對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違法案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有關工作。承擔主管局或上級環保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 環境監測中心站(辦公地址:麗水市中東路99號)
對全市大氣、酸雨、水體、土壤、生物、噪聲、放射性、固體廢棄物等各種環境要素的質量狀況,按國家統一規定的要求,組織實施定期或經常性的監測、分析,收集和整理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定期向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上級監測站呈報全市的環境質量狀況和污染源變化動態的技術報告;對全市各有關排污單位(含服務業)排放污染物狀況組織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監測,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檔案,為加強污染源的長效管理提供技術依據;參加制訂全市環境監測規劃和計畫,組織完成主管部門為進行環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項監測任務;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承擔衛星圖片、遙感生態監測信息的分析,負責主要地面測站的常規監測;組織實施全市的機動車污染排放監測;承擔蓮都區範圍內的大氣、酸雨、水體、噪聲等要素的環境質量監測和各污染源的排污狀況監測;承擔緊水灘、石塘水庫庫區水體環境質量監測;承擔蓮都區以外八縣(市)監測站無法完成的項目的監測分析。負責全市環境質量評價。統計、上報全市環境監測數據;編制全市環境監測季報年鑑、年度環境質量報告書;參加全市五年環境質量報告書的編寫。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網的業務組織和協調,組織技術交流和監測人員的培訓、考核;研究野外作業、採樣、布點、樣品運輸、貯存、分析測定等各重要技術環節中存在的問題,促進監測技術的不斷發展。承擔國家和地方性標準、技術規範、環境測試新技術、新方法的驗證任務,參加地方環境標準的制訂、修改;參加污染事件調查,負責環境污染糾紛的技術仲栽。負責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效果監測,為污染治理設施的驗收等提供依據;承擔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後評估的現狀監側。承擔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有關監測和其它技術服務工作。承辦市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蓮都環保分局(辦公地址:麗水城東路99號)
麗水市環境保護局蓮都區分局是市環保局的派出機構,又是蓮都區政府主管環境保護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外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以及項目審批和批後監督管理。
領導班子
職務:局長
姓名:鐘建安
工作分工:行政全面工作。直管辦公室。
職務: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調研員
姓名:徐國華
工作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受委託負責生態市與生態文明建設、“創國模”、輻射放射、自然生態保護、農村環境保護等工作。分管自然生態保護處、輻射管理處、市環保局蓮都區分局。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姓名:王提操
工作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受委託負責建設項目管理、環境科技、環境質量、環境標準、環境監測與信息、環境影響評價、環保產業、體制機制改革、工會等工作。分管行政審批(建設項目管理)處、環境監測中心站。
職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姓名:周建生
工作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受委託負責黨群、老幹部、環境執法、排污申報與排污收費、環境信訪與維穩、污染糾紛和突發環境事故應急處置與調查處理、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管理等工作。分管環境監察支隊(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
職務:總工程師
姓名:何為民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工作,受委託負責流域污染防治和飲用水源保護、城鎮環境綜合整治、水體、大氣、噪聲、固體廢物、光、機動車的污染防治與管理、限期治理、排污許可證發放、污染物減排和總量控制、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環境統計、經濟分析、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污染物減排(污染防治)處、固廢中心、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中心。聯繫開發區環保分局。
職務:副局長
姓名:胡曉紅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工作,受委託負責財務、人事、對外宣傳、政策法規、依法行政、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執法監督、環境宣教、環境信息化建設、共青團、婦聯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宣教處,協管辦公室。
職務: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姓名:潛設和
工作分工:受委託負責監測大樓建設,協助周建生同志做好紀檢監察、思想作風建設、政治學習工作。聯繫《綠色麗水》編輯部。
職務:副調研員
姓名:蔡瑢
工作分工:負責環境保護規劃等相關工作。
職務:副調研員
姓名:魏林
工作分工:負責環境監測中心站工作。
大事記載
麗水2008年生態環保工作大事記
1、 1月3日,劉秀蘭副市長召集環保、建設、統計、開發區、經貿等部門,研究國家2007年度減排現場核查工作。
2、1月16—18日,市政府組織三個考核組,對各縣(市、區)生態市建設、污染整治、污染減排2007年度工作進行考核。
3、3月10—12日,葉沙平局長、樓培忠副局長帶領市環保局、縉雲縣環保局相關人員到嘉興市考察學習排污權交易工作。
4、3月17日,召開全市環保局長會議,研究布置年度生態市建設、污染減排等工作,葉沙平局長作重要講話。
5、3月19日,市建設局發文麗建發[2008]49號《浙江省建設系統COD減排排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
6、3月27日,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聽取環保局環境保護新三年及減排工作。
7、3月28日,召開全市(一季度)減排工作形勢分析會。
8、3月31日,市政府召集環保、建設、統計、衛生、公安、經貿等部門,布置城市環境污染整治考核工作。
9、4月1日,市政府召開全市節能降耗和環境保護會議,陳榮高市長作重要講話,市政府與縣(市、區)、麗水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簽到了節能降耗、生態市建設、“811”環境保護新三年目標責任書。
10、4月18日,市政府召集建設、環保、慶中公司等單位研究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建設工作。
11、4月23日,省局紀檢組長周振煊一行來麗開展省級重點環境問題及減排工作督查。
12、4月下旬,市政府組織建設、環保、紀檢等部門對各地污水處理廠管網建設進行督查。
13、4月29—30日,組織召開全市減排工作培訓會,參會人員有市環保、建設、經貿、統計、農業、電業、經濟開發區及縣(市、區)環保、建設等相關人員共60餘人。
14、5月,召開市長辦公會議,專題研究生態市建設、污染整治及污染減排工作。
15、5月12日,陳榮高書記、葉沙平局長參加生態省建設領導小組擴大會議。
16、6月16-17日,召開2008年上半年減排項目匯審會。
17、7月2日,劉秀蘭副市長、葉沙平局長等參加全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核算視頻會議。
18、7月8日,市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污染減排工作。
19、7月11日,市人大常委會專題聽取污染減排工作匯報。
20、7月14日,市環保局、經貿委、開發區等部門,聯合召開市本級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會議。
21、7月14日,轉發各縣(市、區)《遂昌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遂昌縣主要污染物減排獎勵辦法的通知》。
22、7月,樓培忠副局長、陳靈敏處長等到松陽、遂昌、龍泉、青田、縉雲等縣(市)指導減排工作。
23、7月23日,召開全市環保局長會議,研究部署生態市、污染整治與污染減排等重點工作。
24、8月18日,市環保、發改委、經貿、建設、統計、監察等六部門聯合發布《2007年度各縣(市、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結果公報》。
25、9月2日,市政府出台節能減排等獎勵政策——《麗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市直工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麗政發[2008]68號)。
26、9月3日,召開全市(上半年)減排工作形勢分析會。
27、9月11日,召開聯席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水閣工業區污染整治與污染減排工作;會議決定成立以盧子躍代市長為組長,常務副市長沈仁康、副市長劉秀蘭為副組長,開發區、市發改、經貿、環保、統計等部門領導為成員的污染整治領導小組。
28、9月下旬,市政府組織監察、經貿、環保等部門,對縣(市、區)政府及麗水經濟開發區節能減排工作進行督查。
29、10月7日,市減排辦下發有關部門麗減排辦函[2008]4號關於《徵求麗水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體系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30、10月14日,市減排辦召開中水回用項目布置會。
31、11月5日,召開下半年全市減排形勢工作座談會,邀請統計、建設、發改、經貿等部門參加。
32、11月11日,省環保局黨組成員陳茜到麗水指導檢查環境監察工作。
33、11月19日,市委陳榮高書記專題調研污染整治與污染減排工作,環保、建設、開發區等單位的主要領導陪同。
34、11月25日,市專家諮詢委到市環保局調研減排工作。
35、12月9日,
麗水市環保局出台實施《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環境服務於企業的實施意見》,共提出26條服務措施。
36、12月12日,召開全市環保局長會議,分析生態市建設、污染整治與污染減排等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存在問題及應對措施。
37、12月13日,劉秀蘭副市長、葉沙平局長等陪同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蔣建國處長一行,對遂昌、市本級、縉雲等地的國控重點源、重點減排企業進行現場監察。
38、12月17日,盧子躍代市長專題聽取全市污染減排工作情況匯報。
39、12月29日,由省環保局副局長盧春中帶隊的省市環保局目標責任制考核組一行蒞麗檢查指導工作。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