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厘
- 拼音:yán lí
- 注音:ㄧㄢˊ ㄌㄧˊ
- 釋義:舊時對鹽所征的厘金
詞語解釋 舊時對鹽所征的厘金。 清 鹹豐 三年設此稅收,大都屬於鹽的附加稅性質。11914年併入鹽的正稅。《清史稿·食貨志四》:“ 陝西 花馬池 鹽課,向由...
滇省鹽厘,清代鹽稅之一。光緒十二三年間(1886—1887)經總督會同鹽道、布政司查照每年銷鹽實數與各井地鹽厘比較,規定抽收之法:黑、元、永、白、喬、阿、草...
渝厘,清代四川鹽稅的一種附加稅。鹹豐十年(1860)川督在重慶設鹽厘總局,對犍富各廠濟楚引鹽徵收厘金,花鹽每包榷厘錢一千二百五十文,巴鹽六百五十文。光緒...
出口厘,清代鹽稅之一。福建場設有詔浦、金門和七場三厘局,專司抽收外省船隻盤運閩鹽出口的鹽厘。(1)詔浦局設於詔安縣西埔,抽運赴廣東的船隻。初歸官辦,...
鹽課加征名。光緒二十四年(1898),奉天行鹽, 每鹽一石, 加征一千二百文,以撥充本地學款,稱為一二鹽厘。...
鹽厘總局,拼音,yán lí zǒng jú,釋義:舊時管理鹽稅的官署。...... 鹽厘總局,拼音,yán lí zǒng jú,釋義:舊時管理鹽稅的官署。鹽厘總局...
稅課名。清代鹽課之一。甘肅花馬鹽池之鹽課,向由陝西布政使收納。同治十二年(1873),陝甘總督左宗棠因西陲用兵, 改課為厘,在定邊設立厘局抽收鹽厘,名為花定鹽...
八四鹽厘,清代奉天府所行鹽稅名。...... 光緒八年,將軍崇綺再請加二千四百文,稱四八鹽厘,作為練兵費。光緒十七年,戶部籌餉,再加二千四百文,名為二四鹽厘...
東三省鹽厘,奉鹽在清康熙中葉廢弓I停課。同治六年(1867),為籌措軍餉,創收鹽厘,其後迭次增加。光緒年問,議辦督銷,籌充官本,又有加價名目。榷厘之法,初為...
五河鹽厘清代鹽稅之一。太平天國運動以後,兩淮各處設卡抽收鹽厘,淮鹽每包約需錢二乾文。同治二年(1863),兩江總督兼鹽政曾國藩核定章程規定,在五河、正陽關設立二...
四八鹽厘,清代鹽稅之一。光緒三年(1877),定奉鹽每石600斤抽錢2 400文,八年又增加2 400文,總計4 800文,以備練兵之用。 ...
四岸鹽厘,清代鹽稅之一。同治二年(1863),兩江總督曾國藩核定章程,鄂岸每引徵收鹽厘十一兩九錢八分、湘岸十一兩五錢二分、西岸九兩四錢四分、皖岸四兩四錢...
江甘鹽厘,清代鹽稅之一。同治三年(1864),兩江總督曾國藩核定,江甘食岸每弓1淮鹽抽厘六錢,在請運時隨課完繳。後又核定天長一岸按照江甘六岸科則完繳。江寧...
不久,充任寧遠鹽厘局長。中東鐵路修築後.又充任交涉局委員。中文名 馬忠駿 出生地 遼寧省海城縣接官堡 出生日期 1870 逝世日期 1957 ...
厘金是19世紀中葉至20世紀30年代中國國內貿易徵稅制度之一。最初是地方籌集餉需的方法,又名捐厘。中國自清代至中華民國初年徵收的一種商業稅﹐因其初定稅率為1厘...
厘金制度,舊中國一種商業稅。亦稱“厘捐”或“厘金稅”。 厘金最初一般分行厘(活厘)和坐厘(板厘)。前者為通過稅,征於轉運中的貨物,抽之於行商;後者為交易...
八成復價清代課鹽法之一。同治七年(1868),因銀價昂貴,淮鹽運銷湖北、湖南、江西三岸每引減售價一兩八錢,皖岸每引減售價一兩二錢,分別在商本鹽厘核心扣。...
至朗雲四十二歲時,又一個發展的機遇降臨了。鹹豐三年(1853年),太平軍攻陷南京,淮鹽至湖北的運道阻塞。為解決湖北、湖南等地民眾的用鹽問題,清廷重劃鹽區,...
三成復價,清代課鹽法之一。 同治七年(1868),因銀價昂貴,淮鹽運銷湖北、湖南、江西三岸每引減售價一兩八錢,皖岸每引減售價一兩二錢,分別在商本鹽厘核心...
八成復價:清代課鹽法之一。同治七年(1868),因銀價昂貴,淮鹽運銷湖北、湖南、江西三岸每引減售價一兩八錢,皖岸每引減售價一兩二錢,分別在商本鹽厘核心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