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擬訂有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涉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的各類行政許可和日常管理服務類事項的審批、登記、批准、備案等工作並監督實施,依法查處違法註冊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承擔國家、省、市相關部門委託下放的其他審批工作。
(三)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訂食品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負責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含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下同)生產環節、流通環節及餐飲服務環節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食品違法違規行為。
(五)負責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化妝品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國家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和醫療機構製劑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參與制定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戒毒藥品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違法違規行為;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建立健全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應急體系。
(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依法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依法承擔市場經營秩序監管責任;負責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行為;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違法直銷和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依法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
(八)組織實施信用分類管理;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承擔各類市場主體信息的公示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九)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契約格式條款備案和契約爭議行政調解工作;依法查處契約違法案件,打擊契約欺詐違法行為。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廣告和廣告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查處違法廣告。負責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各類商標違法案件,推薦中國馳名商標、省級著名商標、市級知名商標,加強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知名商標保護工作。
(十)負責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負責做好涉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的申訴舉報受理工作。
(十一)負責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品牌戰略;組織品牌產品創建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的申報、監督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研究分析質量形勢,發布質量信息。負責產(商)品質量安全預警、風險監控工作;編制和實施產(商)品質量監督抽查計畫;負責對產(商)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產(商)品質量違法行為;負責監督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依法查處違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負責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商)品召回制度;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質量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並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開展標準化工作;負責企業標準備案和登記工作;負責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農業標準化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標準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十三)負責計量工作。組織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管理制度;監督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和監督商品量、過度包裝和市場計量行為;負責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調解;對法定或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能源標識和能源計量器具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十四)負責認證認可工作。規範和監督管理認證認可活動;管理和監督體系認證、產品認證工作;負責強制性認證產品、自願性認證產品和有機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違反認證認可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十五)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按規定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協助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查處違反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十六)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財務室:
政策法規股:
行政審批股:
食品生產流通監管股:
餐飲服務監管股:
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股:
信用信息監管股:
市場監管股:
商標廣告監管股:
消費者權益保護股:
質量和計量股:
特種設備監管股:
食品安全股:
人事股:
直屬單位
鹽亭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
鹽亭縣個體私營經濟協會:
鹽亭縣計量檢測所:
鹽亭縣市場監管執法局:
派出機構
鹽亭縣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局雲溪管理所:
鹽亭縣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局鳳靈管理所:
鹽亭縣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局富驛管理所:
鹽亭縣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局玉龍管理所:
鹽亭縣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局金孔管理所:
鹽亭縣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局兩河管理所:
鹽亭縣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局八角管理所:
鹽亭縣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局黃甸管理所:
鹽亭縣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局黑坪管理所:
鹽亭縣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局柏梓管理所:
領導班子
馬守成(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縣局全面工作;負責統計工作。
胥勇剛(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統計、機關事務、財務、應急處置、基層建設、餐飲服務監管、精神文明建設、信息化建設、縣藥學會工作、宣傳、信訪維穩、食品生產流通監管、食品藥品放心市建設、政府採購和招投標工作、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愛國衛生運動及局長臨時交辦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股、食品生產流通監管股、餐飲服務監管股、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股;聯繫:玉龍、柏梓管理所。
李 尹(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質量監督、行政執法、行政審批、人事管理、法制建設、機關效能建設、思想政治建設、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禁毒、計畫生育、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及局長臨時交辦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工作;分管執法局、行政審批股、人事股、政策法規股、質量計量股、特種設備監管股、計量檢測所;聯繫:雲溪、鳳靈管理所。
勾小平(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契約監管、協會工作、信用信息監管、商標廣告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省級文明城市創建、市場及網路商品交易監管及局長臨時交辦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工作;分管市場股、商標廣告監管股、信用信息監管股、消費者權益保護股、個私協會、消委辦;聯繫:富驛、黃甸、金孔管理所。
何志宏(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協助局長負責安全生產、政風行風、黨務黨建、扶貧幫扶、結對共建、群團、黨風廉政建設、食安辦日常工作、工青婦老乾工作、工會工作、志願者行動、目標考核及局長臨時交辦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工作及局長臨時交辦工作;分管監察室、食品安全股、工會、黨委辦;聯繫:兩河、八角、黑坪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