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內江市委 內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內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內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內委發〔2010〕10號),設立內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職責調整:取消行政審批事項
  • 主要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人員編制: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4名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工作動態,

機構簡介

職責調整

(一)將市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藥品、醫療器械等技術審評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
(四)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範。
(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負責化妝品的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和有關化妝品的審核工作。
(四)負責消費環節的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國家和行業醫療器械產品標準、保健食品市場準入標準;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六)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和醫院製劑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管中藥材市場。
(七)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
(八)負責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九)承擔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廣告監測。
(十)指導縣(區)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內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科)
承擔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會議組織和統計、文秘、機要、檔案、信訪、保密、督查督辦、安全保衛和行政後勤管理;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新聞宣傳工作和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承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系統信息化建設;編制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年度預(決)算,統籌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和經費,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罰沒收入、罰沒物資的監督管理,承擔局機關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案件覆核的有關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有關備案工作;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審批工作。
(三)食品安全監管科
負責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負責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
(四)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有關管理規範,監督國家有關標準的執行;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的監測工作,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預測並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的監測工作。
(五)藥品安全監管科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藥用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標準;負責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等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的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及合理用藥工作;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器械;負責藥品生產環節及特殊藥品不良事件的應急處理。
(六)藥品市場監管科
貫徹實施藥品流通環節的法律、法規;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流通環節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驗收審核;監管中藥材集貿市場的藥品質量;負責藥品流通使用環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負責藥品廣告監測工作。
(七)醫療器械監管科
負責醫療器械、衛生材料生產、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管;負責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醫療器械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協助辦理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生產許可和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考核有關工作;監測醫療器械、衛生材料廣告。
(八)藥品稽查科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稽查執法;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執法檢查和專項整治,受理違法違規案件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重大違法案件;組織實施全市藥品抽驗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縣(區)藥品稽查執法、案件查處、專項整治、產品召回、應急處理等工作。
(九)人事科(監察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培訓、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從業人員的資格培訓考試和健康體檢。

人員編制

內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3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調研員或副調研員2名;科級領導職數16名。
紀檢監察、機關黨組織機構設定和領導職數配備按市委有關規定辦理。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4名。

其他事項

(一)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質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
1、原四川省內江食品藥品檢驗所更名為內江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掛內江市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牌子),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原有人員編制不變。即:核定事業編制30名,領導職數1正2副,所長兼任書記,可配專職副書記1名。原按副縣級建制配備的領導幹部,保留原職級待遇,並逐步調整到位。新增消費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檢驗職責。
2、組建內江市食品稽查支隊,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財政核定收支、定額定項補助(全額)。核定市食品稽查支隊編制8名(從市衛生執法監督支隊連人帶編劃轉),領導職數1正(正科級)1副。主要承擔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等方面的稽查執法;組織實施全市相關產品的抽驗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縣區食品稽查執法、案件查處、專項整治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消費環節突發安全事件的產品召回等職責。

工作動態

內江市食藥監管局部署系統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行業消防安全生產工作,防範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近期,內江市食藥監管局開展全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
此次系統消防安全大排查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涉及全市所有的餐飲食品、藥品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檢查區域為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和餐飲消費及醫療器械生產、銷售等領域,重點內容為單位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職責;是否制定並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是否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員工消防安全培訓等。
市局對各縣區局、下屬事業單位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二是堅持整改結合,務求工作實效;三是嚴守工作紀律,加強信息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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