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食品藥品監督局

宜賓市食品藥品監督局

宜賓市食品藥品監督局是宜賓市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賓市食品藥品監督局
  • 辦公地址:四川省宜賓市敘州區利民路24號
  • 行政級別:市級
宜賓市食品藥品監督局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市(州)、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3〕39號),設立宜賓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掛宜賓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食品安全辦)牌子。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下放的職責。
下放由市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需要下放的其他職責。
(三)整合的職責。
1.將原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市衛生局(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辦公室)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責任以及食品安全信息發布的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的農產品加工環節涉及食品安全的職責、宜賓質監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市工商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市商務局的酒類流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2.將衛生局貫徹實施藥品法典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3.將藥品經營(零售)行政許可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認證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四)增加的職責。
1.承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下放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職責。
2.承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下放的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
3.承擔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
4.承擔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職責。
(五)加強的職責。
1.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完善藥品標準體系、質量管理規範和有關行政許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藥品風險預警機制和對地方的監督檢查機制,構建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機制。
2.積極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推進管辦分離,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形成統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支撐體系,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3.規範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機制,推動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懲處力度。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制訂全市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政策規劃,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和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分級負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全市食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訂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監督實施全市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等管理規範;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推行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貫徹實施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查處或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監督實施問題食品藥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法監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廣告內容。
(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訂市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和督促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縣(區)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宜賓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維穩、政務公開、效能建設、安全保衛和政務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
(二)綜合協調科。
承擔食品安全監管有關部門和縣(區)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職責;承擔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起草重要文稿;負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運行的具體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有關備案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負責制訂和完善本部門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工作制度;負責組織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有關的行政審批工作。
(四)食品生產監管科。
負責生產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參與食品生產環節的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驗收、審核;監督實施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掌握分析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生產環節抽樣檢驗工作。
(五)食品流通監管科。
負責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參與食品流通環節的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驗收、審核;監督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掌握分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流通環節抽樣檢驗工作。
(六)餐飲服務監管科。
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參與餐飲服務環節的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驗收、審核;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餐飲服務、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掌握分析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
(七)藥品化妝品生產監管科。
負責藥品、化妝品生產和醫療機構製劑的日常監管工作;參與藥品、化妝品生產環節的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驗收、審核;承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安排的藥品、化妝品註冊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和基本藥物目錄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合理用藥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藥品生產、化妝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等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監管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及特種器械;掌握分析藥品、化妝品生產環節安全形勢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指導化妝品生產環節抽樣檢驗工作。
(八)藥品化妝品市場監管科。
負責藥品、化妝品流通、使用環節的監管;參與藥品、化妝品經營環節的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驗收、審核;負責網際網路藥品、化妝品交易服務行為和信息的監督工作,指導和實施農村藥品供應網、監督網建設;監管中藥材集貿市場的藥品質量;掌握分析藥品、化妝品流通環節安全形勢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開展化妝品流通使用環節抽樣檢驗工作。
(九)醫療器械監管科。
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和分類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和臨床試驗、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醫療器械日常監管工作;組織開展評價性質量抽查檢驗;負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的註冊;配合開展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驗收審核。
(十)應急管理與食品風險監測科(投訴舉報中心)。
推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承擔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縣(區)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問題食品藥品召回制度;負責食品藥品安全舉報受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負責食品安全統計、資料庫建立和數據分析;參與制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並根據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編制食品安全年鑑、食品安全狀況報告及形勢分析報告。
(十一)科技與宣傳科。
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科技項目,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參與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推行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監測、報送工作。
(十二)規劃財務科。
擬訂食品藥品安全發展規劃、基本建設和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罰沒物資監督管理和財政資金績效考評及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政府採購及所屬單位的政府採購監管工作。
(十三)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
四、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機關(含派出機構)行政編制50名。其中:局長(兼任市食品安全辦主任)1名、副局長4名;機關黨委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總監、藥品安全總監各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食品藥品稽查專員4名(正科級2名,副科級2名)。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專項行政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1名。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6名。
五、其他事項
(一)與市農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水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農業局負責食用種植業產品從種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負責農藥、肥料和職責範圍內的其他種植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管。
2.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畜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以及獸藥、飼料等畜牧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監管。
3.市水務局負責水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和其他水產養殖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管。
4.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含種植業產品、畜產品、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管。四部門(單位)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二)與市衛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衛生局負責全市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預警;負責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負責食物安全事件發生後患者的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調查,並作出調查結論;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對於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由市衛生局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通報評估結果。
2.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建議,並對風險評估結論為不安全的食品採取措施;會同市衛生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三)與宜賓質監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宜賓質監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管;對發現的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要及時通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在食品生產、流通環節採取處理措施。
2.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要通報宜賓質監局,由宜賓質監局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採取處理措施。
(四)與市工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工商局與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兩部門要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2.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監測和檢查,對於違法廣告及時移交市工商局依法處理。
3.市工商局負責相關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對移送的違法廣告依法處理並將查處情況及時反饋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五)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食品工業(含酒類)發展規劃、計畫及相關政策的擬訂和組織實施工作。
2.市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3.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藥品流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六)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與市公安局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公安局負責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
2.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按規定及時移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依法提請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應當予以協助。
(七)與縣(區)的有關職責分工。
1.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下同)安全的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翠屏區範圍內在市級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經營企業(含連鎖公司、分公司及其配送中心)的監督管理;負責翠屏區範圍內市級及以上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和在市級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餐飲企業的監督管理。按照“小隨大”的原則,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其監管單位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管。翠屏區負責轄區範圍內除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監管單位以外的食品生產、經營、餐飲環節的監督管理,其他縣(區)負責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餐飲環節的監督管理。
2.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的研製、生產環節及醫療機構製劑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藥品批發公司、零售連鎖公司配送中心的監督管理,對批發配送的藥品質量承擔監管責任;負責翠屏區範圍內按《四川省申辦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檢查驗收標準(試行)》中“申請許可驗收標準”驗收的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藥品零售經營、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的管理;負責市衛生局直接管理的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
各縣(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藥品零售經營布點規劃;負責對藥品批發公司、零售連鎖公司在本行政區域內的直營店、加盟店和其他零售單店實施監督管理;負責除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監管的醫療機構以外的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翠屏區負責按《四川省申辦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檢查驗收標準(試行)》中“企業分支機構申辦許可驗收標準”驗收的企業的監督管理,其他縣(區)負責轄區內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3.化妝品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全市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監督管理;負責翠屏區範圍內在市級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化妝品經營企業(含連鎖公司、分公司及其配送中心)和賓館、旅店、美容美髮院(店)等化妝品使用環節衛生質量的監督管理。翠屏區負責轄區內除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監管單位以外的化妝品經營企業和賓館、旅店、美容美髮院(店)等化妝品使用環節衛生質量的監督管理,其他縣(區)負責轄區內化妝品經營企業和賓館、旅店、美容美髮院(店)等化妝品使用環節衛生質量的監督管理。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宜賓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宜賓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程式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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