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貫徹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監督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Xuan city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 職能: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
- 內設機構:辦公室
職能調整
-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 根據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要求取消的其他職責。
- 食品生產許可職責。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職責。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認證。
- 醫療毒性藥品收購、經營(批發)企業審批職責。
-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郵寄證明和運輸證明核發職責。
- 保健食品廣告審查職責。
- 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職責。
- 執業藥師註冊職責。
- 劃入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
- 劃入原市衛生局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職責。
- 劃入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擔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
- 將宣州區管理範圍內的餐飲服務(市級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食堂,市政府定點飯店除外)許可、監督管理職責交給宣州區政府。
- 將宣州區管理範圍內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監督管理職責交給宣州區政府。
- 將宣州區管理範圍內的食品流通許可、監督管理職責交給宣州區政府。
- 將宣州區管理範圍內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督檢查職責和醫療機構(市衛生行政部門直管的綜合性醫院除外)的日常監管交給宣州區政府。
- 加強食品藥品監管責任體系建設,明確並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的主體責任、主管責任、協調責任和監管責任。
- 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加強食品藥品等安全風險預警。
- 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執法檢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機制,加大案件偵辦力度,嚴厲打擊食品藥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 加強食品、藥品、化妝品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完善技術支撐保障體系。
主要職責
-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藥包材、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範;擬訂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 負責食品生產、流通、經營許可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信息。
-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規範。
- 負責藥品經營(零售)許可和監督管理;負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和產品、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備案和監督管理。
-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及藥包材和容器、醫療機構製劑監管。
- 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抽驗檢驗和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和報告工作;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 負責保健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
- 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實施醫藥經濟產業政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參與擬訂全市中藥材產業發展規劃,推動中藥材產業化;參與中藥材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 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等特殊管理的藥品以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發布藥品、醫療器械日常監管信息。
- 組織查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等生產、流通、使用、研製等方面的違法行為。監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 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重大食品安全監管整治方案,負責監督落實;組織、指導全市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 承擔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縣(市、區)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藥品生產許可證》核發與變更形式審查。
- 《藥品經營許可證》(批發)核發與變更形式審查。
- 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核發與變更形式審查。
- 全省藥學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確認。
- 食品生產許可。
- 食品經營許可。
- 保健食品經營許可。
- 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
- 藥品生產許可變更備案。
- 藥品經營(零售)許可。
-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藥品零售、連鎖)。
- 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
- 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
-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備案。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
- 食品藥品稽查。
- 執業藥師註冊。
- 管理範圍
- 交叉事項
內設機構
- 承擔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
-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政務信息、綜合新聞宣傳、保密保衛、統計管理等工作。
-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 指導和監督實施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 負責組織協調藥學專業中初級技術資格考試及教育培訓有關工作。
- 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 承擔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
- 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生產職責;指導協調縣(市、區)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
- 組織擬訂食品藥品監管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並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執行食品藥品安全新聞和信息統一發布制度。
- 負責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
- 組織實施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重大科技項目,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 監督實施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以及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目錄、藥用要求、標準;參與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和有關中藥飲片炮製規範。
- 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教育培訓、機關作風效能、信訪、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等工作。
- 組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等工作。
- 承擔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的擬訂和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全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法制建設。
- 負責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調研與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
- 按照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集中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行政審批項目的統計分析;
- 承擔局機關政務公開和信息公開工作。
- 落實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工作部署。
- 分析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 承擔全市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管制度建設。
- 指導和監督實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工作。
- 發現、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參與食品生產環節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
- 分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 承擔全市食品流通環節監管制度建設。
- 指導和監督實施食品流通環節的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工作。
- 發現、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參與食品流通環節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
- 分析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 承擔全市食品消費環節監管制度建設。
- 指導和監督實施食品消費環節的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工作。
- 發現、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協調落實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任務;參與食品消費環節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
- 分析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 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標準和技術規範。
- 指導和監督實施化妝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日常監督工作。
- 承擔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的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指導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發布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日常監督信息。
- 參與重大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
- 分析藥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 監督實施中藥材和藥品生產、經營以及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標準。
- 承擔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和藥品零售質量管理規範認證(GSP)工作。
- 承擔特殊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醫療機構的藥品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安全分類管理制度;承擔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郵寄證明和運輸證明核發工作。
- 負責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 組織開展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參與重大藥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
- 分析醫療器械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和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
- 指導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 指導和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行政許可備案、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工作。
- 發現、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參與重大醫療器械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
- 建立完善全市食品藥品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全市食品藥品稽查工作。承擔食品藥品廣告監測工作。
- 組織查處食品藥品重大違法案件,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 推進完善食品藥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 負責“12331”投訴舉報電話的接聽、受理,轉辦、催辦、反饋、回訪和統計分析工作。
- 指導和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工作,監督假劣食品藥品的銷毀。
- 牽頭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督抽樣檢驗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並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負責分析預測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總體狀況,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
- 推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參與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
- 承擔重大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事件調查處理工作,協調組織市本級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
- 協調建立重大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承擔保健食品廣告審查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