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寧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寧國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字[2009]97號)精神,設定寧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一、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二)劃入的職能:
將市衛生局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安全監管管理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信息。
(三)依法行使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的監督管理職責。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的質量規範。
(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及藥用包裝材料和容器、醫療機構製劑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
(六)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
(七)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生產流通環節的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以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
(八)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監測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公文處理、政策法規、財務管理、人事管理、新聞發言和繼續教育、政務信息、宣傳、信訪、精神文明建設、綜治、計生、機要檔案、保密保衛、統計、對外交流與合作、應急管理等工作;發布轄區內與餐飲、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有關的信息。
(二)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科(行政審批科)
依法承擔餐飲服務環節、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和行政許可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上報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防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督協管工作。
(三)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科
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的國家和行業標準;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辦法;依法監管生產流通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實施藥品流通管理制度和辦法;依法監督醫療器械的研究、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監督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對藥品、醫療器械從業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鄉鎮、街道藥品安全監督協管工作。負責上級主管部門委託的藥品、醫療器械行政許可事項的形式審查。
(四)稽查科(食品藥品稽查大隊)
依法對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進行稽查、抽樣和廣告監測,並對抽樣結果進行分析,做出總體評價;受理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妝品違法案件的舉報;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妝品違法案件;協助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案件的查處。
四、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16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按行政編制總數10%以內控制使用)。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科長、隊長4名。
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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