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鹹陽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鹹陽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是鹹陽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鹹陽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布單位: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鹹陽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號
GK_XY-2010-000127
主題分類
-
發布機構
網際網路
發布時間
2010-04-30 15:02:55
名稱
鹹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鹹陽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鹹政辦發〔2010〕7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派出機構、直屬事業機構:
《鹹陽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施方案》已經2010年4月12日市政府第二十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鹹陽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施方案
為確保圓滿完成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任務,根據省市政府簽訂的《"十一五"鹹陽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和省環保廳制定的《"十一五"期間各市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削減計畫》要求,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前四年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現提出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市委五屆七次全會精神,按照"削減存量、消化增量、控制總量、監督排量、騰出容量"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管理,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狠抓電廠脫硫工程和城市污水處理工程的運行管理,圓滿完成"十一五"減排任務,為"十二五"減排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為建設西鹹國際化大都市和實現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充足的容量空間。
二、減排任務:
(一)2005年及2009年基數
1、二氧化硫(SO2)
2005年排放總量13.09萬噸,2009年排放總量10.1402萬噸,較2005年下降22.6%。
2、化學需氧量(COD)
2005年排放總量4.33萬噸,2009年排放總量3.9215萬噸,較2005年下降9.43%。
(二)2010年度減排目標任務
1、SO2減排任務
2010年省下達任務為全市SO2排放量控制在9.6332萬噸以內,在2009年基礎上淨削減5070噸,削減5.0%。同時還要消化因新建電廠和經濟成長而新增的排放量約57100噸,合計削減62170噸。
2、COD減排任務
2010年省下達任務為全市COD排放量控制在3.7040萬噸以內,在2009年的基礎上淨削減2175噸,削減5.5%。同時還要消化年度內因城市人口增加、經濟成長而新增的COD排放量約6300噸,合計削減8475噸。
三、減排措施
(一)抓住重點,確保完成減排任務
一是要加大對電廠脫硫工程運行的管理力度。已經投運的陝西渭河發電有限公司4×300MW、大唐彬長電廠2×600MW機組和2010年內即將投運的大唐渭河熱電廠2×300MW 、彬縣煤矸石電廠2×200MW,必須保證脫硫設施與機組同步運行,嚴格煙氣CEMS和DCS系統的運行管理,確保數據的準確傳輸,並按要求完善減排檔案。二是要加大縣級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力度。全市各縣市污水處理廠已全部建成,必須嚴格按照設計要求,確保設備正常運轉,使城區污水量得到最大程度的收集和處理,並達到規定的排放標準,發揮應有的減排效應。
(二)控制增量,最佳化經濟產業結構
各縣市區政府必須把總量削減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絕不允許突破總量控制指標,使總量在增減平衡的基礎上逐步減少。對國家明令限制、淘汰、禁止、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環境污染嚴重,產品質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新建項目一律不得引進、不予審批。對環境影響評價沒有得到批准的建設項目,發改、規劃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國土部門不得批准用地,金融機構不予貸款,電力機構不得供電,建設部門不得核發開工許可證,工商部門不予辦理工商登記。
(三)多措並舉,大力強化依法監管
一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制度,所有新、擴、改建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嚴把項目驗收關,未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三同時”竣工驗收的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使用。二要抓好污染源線上監測系統和監測聯網平台建設,並將此作為總量減排工作考核的一項主要內容。凡列入國控、省控、市控的重點排污企業和所有污水處理廠必須完成污染源線上自動監測系統的安裝、校核和驗收工作,並儘快與省、市監控平台聯網,定期進行數據的有效性審核。三要嚴格減排項目執法監督檢查,積極開展“十一五”減排項目複查專項行動,防止已經淘汰關閉的項目死灰復燃,保證治污設施正常運行。同時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的日常監督檢查,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單位公開曝光,依法查處,限期治理。
(四)齊抓共管,建立部門聯動機制
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協調推進污染減排工作。發改、工信部門負責制定並落實全市年度有關產業結構調整和污染企業淘汰關停計畫;監察部門負責對不認真履行污染減排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追究;財政部門要及時、足額撥付污染減排重點工程項目專項資金;建設、發改、環保等部門督促城市垃圾處理場加快建設、按期完工,城市污水處理廠加強管理,達標排放;工商部門要責令關閉企業限期變更、註銷或吊銷工商營業執照;電力部門要對關閉的企業或生產線及停產治理企業停止供電,落實節能環保發電調度措施。同時各縣市區要積極開展集中供熱工程,以取代分散的燃煤鍋爐。
(五)廣泛宣傳,提前謀劃後續項目
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污染減排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及國家、省、市的有關方針政策,大力宣揚污染減排先進典型,並利用重大節日開展形式多樣的減排宣傳活動,為實現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提前布局謀劃,認真測算“十二五”減排能力,思考研究本轄區污染物排放基數、重點行業污染現狀和減排潛力等內容,特別是有可能列入“十二五”減排指標的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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