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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推進出租汽車行業結構改革,保障乘客安全出行,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和政府引導作用,促進新老業態融合發展、健康發展,適應“網際網路+交通運輸”發展新趨勢,統籌發展巡遊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遊車)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最佳化城市交通結構,構建多樣化、差異化出行服務體系,不斷提升供給質量和監管能力,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則。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乘客為本、創新發展、穩步實施的基本原則,統籌推進巡遊車和網約車融合發展。
二、工作目
(一)深化巡遊車改革。
1.改革經營權管理制度。
一是既有出租汽車經營權改革。對市區所有公車公營計程車,取消有償使用費,重新確定5年經營權期限。既有的出租汽車經營權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在期限內需要變更經營主體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辦理變更手續。
二是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改革。新增巡遊車實行“兩權合一”(經營權、車輛產權同屬於經營主體)的“公車公營”經營模式。經營權實行期限制,期限5年,實行無償使用且不得擅自變更經營主體。新增經營權按企業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情況進行配置。
2.健全利益分配模式。
合理調整出租汽車承包費。出租汽車企業根據經營成本、取消有償使用費等因素,合理確定出租汽車承包費,計算承包費時可充分考慮出租汽車企業收購原掛靠經營出租汽車形成的企業成本。企業不得收取高額抵押金。
3.完善價格形成機制。
對巡遊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並納入政府定價目錄,建立健全作價規則,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出租汽車運輸市場供求關係的槓桿作用。
4.推動行業轉型升級。
鼓勵現有巡遊車企業轉型升級,自主成立網約車平台公司,提供網約車服務。鼓勵現有巡遊車企業聯合自主建立巡遊車電召平台,通過電信、網際網路等電召服務方式提供運營服務,推廣使用符合金融標準的非現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務功能,方便公眾乘車。推廣套用新能源出租汽車。
5.規範和保持原有退出機制。
繼續執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和規範中心城區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和實施意見》(鹹政辦發〔2011〕2號)關於給予原出租汽車所有人10年優惠期政策的規定。巡遊車企業繼續按照鹹政辦發〔2011〕2號檔案規定的收購方式收購原掛靠出租汽車。
(二)規範發展網約車和私人小客車合乘。
建設鹹寧市網約車監管平台,制定網約車平台公司、網約車、從業人員三項許可程式配套政策。規範發展私人小客車合乘行為,明確合乘服務提供者、合乘者、合乘信息服務平台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1.健全信用體系。制定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制度,完善巡遊車企業、網約車平台公司、巡遊車和網約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記分標準,認真開展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加強考核結果運用,並作為企業和從業人員準入退出的重要依據。
2.加強市場監管。進一步加強出租汽車市場監管,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全面提升出租汽車從業人員服務質量。制定長效監管機制,建立市場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主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行業管理中的有關問題,部署開展非法營運行為整治,營造穩定、和諧的出租汽車運營環境。
3.完善服務設施。將出租汽車綜合服務區、停靠點、候客泊位等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統籌合理布局,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中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更好地為乘客出行提供服務。
4.維護行業穩定。對於目前存在的原掛靠經營出租汽車這一歷史遺留問題應當採取企業收購或者明確原掛靠經營出租汽車經營權期限,鼓勵其繼續經營等措施,平穩過渡。
三、責任分工
(一)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具體工作;科學合理制訂出租汽車經營權使用制度;推進巡遊車轉型升級;制定我市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依法規範網約車發展及經營行為;深入開展出租汽車市場整治,打擊非法營運,規範市場秩序;維護行業穩定,保障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順利實施。
(二)市經信委。配合交通運輸部門做好線上服務能力審核工作,重點就伺服器設定、信息數據互動及處理能力、網路與信息安全保護等線上服務能力進行審核;對網約車平台公司非法收集、存儲、處理和利用有關個人信息、違反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有關規定、危害網路和信息安全、套用網約車服務平台發布有害信息或者為企業、個人及其他團體組織發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對被認定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網約車平台公司,配合交通運輸部門依法予以處置。
(三)市公安局。負責網路安全監管;督促網約車平台公司嚴格履行交通安全主體責任;聯合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對網約車平台公司、車輛和駕駛員的資質審查和證件管理,打擊非法營運;預防和處置出租汽車行業群體性事件,維護交通治安秩序;切實加強治安防護,積極協同會商研判,維護行業穩定,保障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順利實施。
(四)市人社局。負責督促網約車平台公司與駕駛員依法簽訂相關書面協定。
(五)國家稅務總局鹹寧市稅務局。負責督促網約車平台公司依法納稅,做好網約車發票發放管理工作。
(六)市人行。負責督促指導網約車平台公司使用符合金融標準的非現金支付工作。
(七)市工商局。負責做好出租汽車行業登記、信用管理工作;做好網約車領域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查處和反壟斷行為線索的初查工作。
(八)市質監局。督促網約車平台公司落實計程計時監督規定的主體責任,加強計量監督,查處計程計時違法行為。
(九)市發改委、市物價局。負責對現行出租汽車運價形成機制進行全面評估,科學合理確定運價管理方式,健全政府指導價機制;依法查處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價格違法行為。
(十)市財政局。負責將出租汽車改革及網約車監督平台建設、使用、維護等相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給予資金保障。
(十一)市維穩辦。密切關注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動態,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及時排查化解出租汽車行業各種不穩定因素,依法妥善處置涉出租汽車行業群體性事件,確保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順利推進。
(十二)市信訪局。宣傳貫徹《信訪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受理、交辦、轉送出租汽車行業從業人員提出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協調處理行業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
(十三)鹹安區人民政府。負責配合開展市區出租汽車改革相關工作,充分發揮社區、街道的作用,維護出租汽車改革穩定。
四、工作部署
(一)確定計程車經營權期限。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於2019年1月1日前依法重新授予市區三家出租汽車企業出租汽車經營權,確定5年經營權期限;2017年10月1日起取消出租汽車經營權每權每年每車5000元有償使用費;2019年1月1日前,市區三家出租汽車企業與所有公車公營出租汽車重新簽定經營契約,明確經營權期限、承包金額和抵押金。
(二)制定網約車管理配套政策。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於2019年1月1日前完成網約車平台公司、網約車、從業人員三項許可程式等配套政策的制定,確保正常開展網約車許可管理。稅務部門於2019年1月1日前完成網約車發票的發放管理工作。
(三)繼續執行原出租汽車所有人10年優惠期政策。原掛靠經營出租汽車所有人繼續享受10年優惠期政策(從2011年起計算),巡遊車企業不收取原掛靠經營出租汽車承包費,只收取原標準管理費;原掛靠經營出租汽車所有人可採取繼續經營、企業出資收購的方式繼續經營或者退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各責任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各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人兼任。
(二)提高認識。各地、各部門要把思想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充分認識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重要性,統籌安排、精心部署、密切配合、紮實推進,確保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明確責任。各成員單位要明確職責分工,層層落實分管任務,全力做好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統籌安排,結合實際,及時制定具體改革方案和實施細則。
(四)規範執法。要堅持嚴管重罰與文明執法、嚴格執法與規範服務有機結合,以堅決態度、得力措施、穩妥操作,有序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各項改革工作。
(五)強化宣傳。各地、各部門要積極通過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多渠道、多方位地做好政策解讀,傳遞改革聲音、回應民眾呼聲,充分凝聚社會共識。要全面掌握輿論導向,及時澄清不實信息,防止錯誤解讀和負面炒作。
(六)確保穩定。各地、各部門要穩妥推進各項改革任務,對改革中的重大決策要開展社會風險評估,完善應急預案,防範化解各類矛盾,確保不發生大規模停運罷工和極端衝突事件,確保不發生大規模聚集上訪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印發的通知
鹹政辦發〔2018〕6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鹹寧高新區管委會:
《鹹寧市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鹹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政策解讀
一、出台的背景
2016年7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27日,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在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動員電視電話會議上要求充分認識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重要意義,要採取有效措施,抓好貫徹落實,要以踏石留印、抓鐵留痕的勁頭,穩紮穩打、不斷向前,積小勝為大勝,推動改革穩步向前。8月2日,湖北省政府召開了全省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動員電視電話會議,要求要充分認識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重要性,認真落實中央和省有關會議精神,堅持穩中求進的原則,加快起草實施方案,強化宣傳和輿論引導,確保改革穩妥推進,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2018年湖北省交通運輸廳、湖北省運管局也多次召開計程車行業改革推進會,通報全省計程車改革進程,要求加快政策落地進程。國務院、交通運輸部、省政府的多次會議充分體現了各級黨委政府對出租汽車行業深化改革的高度重視。為切實加強我市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推動出租汽車行業規範、健康、有序發展,我市出台了《鹹寧市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實施方案》。
二、制定的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
2、《交通運輸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交運發[2016]135號)
三、主要內容
《鹹寧市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實施方案》以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推進出租汽車行業結構改革,保障乘客安全出行,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為指導思想。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乘客為本、創新發展、穩步實施的基本原則,確定了深化巡遊車改革、規範發展網約車和私人小客車合乘、營造良好市場環境三個方面工作目標,提出了十個工作要求,明確了十三個部門的職責。主要內容如下:
(一)深化巡遊車經營權改革。對市區所有公車公營計程車,取消有償使用費,重新確定5年經營權期限。新增巡遊計程車實行“兩權合一”的“公車公營”經營模式。經營權實行期限制,期限5年,實行無償使用且不得擅自變更經營主體。
(二)健全利益分配模式。合理調整出租汽車承包費。出租汽車企業根據經營成本、取消有償使用費等因素,合理確定出租汽車承包費,不得收取高額抵押金。
(三)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對巡遊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並納入政府定價目錄,建立健全作價規則,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出租汽車運輸市場供求關係的槓桿作用。
(四)推動行業轉型升級。鼓勵現有巡遊車企業轉型升級,自主成立網約車平台公司,提供網約車服務,拓展服務功能,方便公眾乘車。推廣套用新能源計程車。
(五)規範和保持原有退出機制。繼續執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和規範中心城區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和實施意見》(鹹政辦發[2011]2號)檔案中關於給予原出租汽車所有人10年優惠期政策的規定。
(六)規範發展網約車和私人小客車合乘。建設鹹寧市網約車監管平台,制定網約車平台公司、網約車、從業人員三項許可程式配套政策。規範發展私人小客車合乘行為,明確合乘服務提供者、合乘者、合乘信息服務平台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七)健全信用體系。制定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制度,完善巡遊車企業、網約車平台公司、巡遊車和網約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記分標準,開展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將考核結果作為企業和從業人員準入退出的重要依據。
(八)加強市場監管。進一步加強出租汽車市場監管,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全面提升出租汽車從業人員服務質量,營造穩定、和諧的出租汽車運營環境。
(九)完善服務設施。將出租汽車綜合服務區、停靠點、候客泊位等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統籌合理布局,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中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更好地為乘客出行提供服務。
(十)維護行業穩定。對於存在的原掛靠經營計程車這一歷史遺留問題應採取企業收購或明確原掛靠經營計程車經營權期限,鼓勵其繼續經營等措施,平穩過渡。
四、適用範圍
《鹹寧市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實施方案》適用範圍是鹹寧市行政區域內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但要求鹹寧市各縣(市、區)政府結合實際,及時制訂具體改革方案。
五、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鹹寧市交通運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