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機構設定: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經濟運行股: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經濟運行態勢,編制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和生產中涉及政策性問題;研究提出工業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目標和工業主要經濟預測性指標;綜合擬訂工業產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工業產業政策;參與擬訂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的相關內容;組織編制實施鶴山市現代產業規劃。企業服務股貫徹實施國家有關中小企業的政策、法規,協調相關部門對中小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中小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學研結合、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最佳化調整;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發展;承擔市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我市企業參加中小企業博覽會會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鶴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 所屬地區:鶴山市
- 管理範圍:經濟和信息化
- 屬性:政府機關
內設機構
協助局領導處理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宣傳教育和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各股室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辦理黨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局機關公務員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分析和發布重要信息;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
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經濟運行態勢,編制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和生產中涉及政策性問題;研究提出工業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目標和工業主要經濟預測性指標;配合市統計部門做好各項經濟指標統計、分析;協調工業園區建設和管理。
綜合擬訂工業產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工業產業政策;參與擬訂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的相關內容;組織編制實施鶴山市現代產業規劃。
組織編制實施市工業企業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和省審批、核准、備案的相關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編制和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共性及關鍵技術開發、創新能力建設,組織相關行業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項目。
貫徹實施國家有關中小企業的政策、法規,協調相關部門對中小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中小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學研結合、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最佳化調整;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發展;承擔市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我市企業參加中小企業博覽會會展工作。
組織實施技術服務、商務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政策和發展規劃;承擔物流行業管理工作;推動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參與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重要新產品、新技術鑑定驗收;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動工業設計、產學研聯合,參與推動創新成果產業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
組織實施工業行業(含原材料、裝備製造、消費品等)管理;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
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評估;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組織協調清潔生產工作;擬訂全市節能監察計畫、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重點用能單位、商業和社會用能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節能工作業務指導和節能宣傳工作。
制訂全市成品油經營企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油品和煤炭調控、供應和配置方案,依法審核油品和煤炭的經營資格。
對商貿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協同有關部門進行市場規劃和建設工作;指導城市商業網點、物流行業的規劃和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協調重要商品的儲備和市場調控;組織實施商務會展工作;負責生豬屠宰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對再生資源回收和報廢汽車回收行業實施監督管理;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拍賣、典當等行業實施管理;對酒類行業、鹽業行業實施行業管理。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規劃,推進經濟和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組織實施珠中江及區域性信息化合作項目。編制電子政務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組織和協調重大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指導電子政務一站式服務建設,組織開展電子政務建設的績效評估工作;指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推動信息化普及教育;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相關工作;統籌、協調、指導全市信息化建設。
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產業政策和電子信息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電子信息產業運行,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組織實施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工作;指導協調電子商務發展。
組織實施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產業政策,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行業發展;推進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負責雙軟(軟體產品、軟體企業)認證、計算機系統集成資質認證等工作。
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指配、管理無線電頻率和呼號;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協調無線通信網路規劃,實施對相關設施建設的管理;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擬訂無線城市建設規劃,推進無線城市建設。承擔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規範性檔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畫,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三)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對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
(五)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八)貫徹執行有關規範商品市場運行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全市信息化建設。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
(十一)負責全市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二)推進國家、省和市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三)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四)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等重點物資運輸能力供應,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六)指導協調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發展。
(十七)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