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翔縣政府辦公室
- 職責:日常文書處理和事務工作
- 隸屬:鳳翔縣政府
- 地點:寶雞市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各級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1、將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和處理職責劃給縣信訪局承擔。
2、將信息化行政管理職責劃給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承擔。
(三)增加的職責
增加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事故災難應急處置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強化服務職責,加強督查、檔案審核、對外聯絡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日常文書處理和事務工作。
(二)審批以縣政府名義召開的各種會議。負責縣政府會議的籌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起草和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和長青工業園區管委會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後,報縣政府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定。
(六)圍繞縣政府總體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動態,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負責承辦省、市、縣人大代表的建議和意見,以及省、市、縣政協委員的提案。
(八)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和交辦事項的執行落實情況。
(九)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和安排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指導檢查全縣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救援工作。
(十二)負責承辦縣政府及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市政府法制辦和縣人大常委會交辦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協調和指導工作,負責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在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爭議和問題;承辦縣政府行政複議工作,受縣政府委託,辦理訴縣政府案件的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十四)負責縣政府大院的基本建設、設備管理、房產管理、環境衛生、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等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