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師範研究科

高等師範研究科是指中國高等師範學校對本科後學生進行專門教育的機構。1913 年開始設定。優級師範學堂中稱加習科。學生由監督在分類科畢業生中挑選,修業 1 年。設人倫道德、教育學、教育制度、教育政令機關、美學、實驗心理學、學校衛生、專科教育、兒童研究、教育演習 10 門課程。學生任選 5 門以上,修畢提出“著述論說”,供考驗其研究所得。

1913 年,教育部公布《高等師範學校規程》,規定在預科、本科後設立,修業 1 年或 2 年。課程不統一規定,就本科各部選二三種科目研究之。分自費生和公費生。公費生由校長在本科及專修科畢業生中挑選;自費生系本國或外國專門學校畢業及從事教育、有相當之學識經驗並經校長認可者。1938 年教育部頒布《師範學院規程》,師範學院得附設師範研究所(後改稱教育研究所),招收師範學院畢業生或其他院系畢業而有兩年以上教學經驗者,研究 2 年。對期滿經碩士學位考試及格者,授予教育碩士學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稱研究生部或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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