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等師範學校規程

女子高等師範學校規程是中國第一個女子高等師範學校法規。1919年教育部公布。分學科、學額及修業年限、入學退學及休學、學費、懲戒、服務6章35條。規定女子高等師範學校設預科(1年)、本科(3年)、研究科(1年或2年)、選科及專修科(均為2或3年)。本科分文、理、家事科。

文科課程:倫理、教育、國文、外國語、歷史、地理、家事、樂歌、體操;理科課程:倫理、教育、國文、數學、物理、化學、植物、動物、生理及衛生、礦物及地質、外國語、家事、圖畫、樂歌、體操;家事科課程:倫理、教育、國文、家事、套用理料、縫紉、手藝、手工、園藝、圖畫、外國語、樂歌、體操。其他各項管理與普通高等師範學校相似。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