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師範專業設定

高等師範專業設定是高等師範院校學科、專業的設立。根據是中等學校教學計畫和社會需要。中國清光緒二十九年十一月(1904 年 1 月)頒布的《奏定優級師範學堂章程》,規定優級師範學堂設定四類學科:第一類以中國文學、外國語為主;第二類以地理、歷史為主;第三類以算學、物理學、化學為主;第四類以植物、動物、礦物、生理學為主。1913 年頒布的《高等師範學校規程》規定本科設國文、英語、歷史地理、數學物理、物理化學、博物 6 部。1929 年起改學部為學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等師範專業設定
  • 類型:高等師範院校學科、專業的設立
1938 年的《師範學院規程》規定設國文、外國語、史地、公民、訓育、算學、理化、博物、教育各系,及體育、音樂、圖畫、勞作、家政、社會教育各專修科或系。大學教育學院分教育原理、教育心理、教育行政、教育方法等學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2 年的《關於高等師範學校暫行規定》提出,根據中等學校教學計畫,設定中國語文、外國語、歷史、地理、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教育(分學校教育及學前教育等)、體育、音樂、美術等系科。若干系科得合併設定,如數理系、化學生物系。至 1957 年,共有專業 21 種。1963 年規定設 17 種。1979 年全國共設 41 種。1981 年全國有 186 所高等師範學校,設專業 37 種,專業點 1443 個,其中本科 641 個,專科 802 個。1989 年經國家教委調整,有基本專業 22 種,專業點 1928 個,其中本科 727 個,專科 1201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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