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棉法院特別法庭

高棉法院特別法庭

高棉法院特別法庭(Extraordinary Chambers in the Courts of Cambodia)是聯合國高棉王國政府在2003年6月簽署協定決定成立的特別法庭。主要是對被指在1970年代後期在高棉犯下了種族滅絕罪、戰爭罪及危害人類罪等罪行的前紅色高棉高級領導人進行審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棉法院特別法庭
  • 外文名:Extraordinary Chambers in the Courts of Cambodia
  • 簽署時間2003年6月
  • 作用:前紅色高棉成員進行審判
簡介,法庭組成,現任法官,控方,被告,審判結果(部分),

簡介

2007年6月12日,特別法庭通過了內部規則,標誌著法庭開始運作。2009年2月,法庭正式開庭對前紅色高棉成員進行審判。

法庭組成

現任法官

基於聯合國和高棉簽訂的協定,審判是由高棉本國法官和國際法官共同主持的。
其中,預審庭和審判庭都是由三名高棉籍法官和兩名外國籍法官組成,而最高法庭則是由四名高棉籍和三名外國籍法官組成。各法庭還有一至兩名預備法官。所有外國籍法官均是由高棉最高法院長官從聯合國秘書長的提名名單中挑選和任命的。
法官任期至特別法庭的審判完畢為止。
1、最高法庭
法官
國籍
野口元郎
Chandra Nihal Jayasinghe
Agnieszka Klonowiecka-Milart
H.E. Kong Srim
Som Sereyvuth
Sin Rith
Martin Karopkin(後備)
Mong Monichariya(後備)
2、審判庭
法官
國籍
西爾維亞·卡特賴特
Jean-Marc Lavergne
Nil Nonn
Thou Mony
Ya Sokhan
Claudia Fenz(後備)
You Ottara(後備)
3、預審庭
法官
國籍
Katinka Lahuis
Rowan Downing
H.E. Prak Kimsan
Hout Vuthy
H.E. Ney Thol
Pen Pichsaly(後備)

控方

Robert Petit Chea Lang 調查法官
Marcel Lemonde You Bun Leng 辯方
Rupert Skilbeck

被告

農謝紅色高棉二號人物,中央委員會副書記。
英沙里:紅色高棉三號人物,副總理及外長。
英蒂迪:英沙里之妻,紅色高棉社會事務部長。
喬森潘:紅色高棉五號人物,1985年後名義上取代波爾布特為紅色高棉最高領導人。

審判結果(部分)

聯合國高棉法院特別法庭判處前紅色高棉S21監獄獄長康克由35年有期徒刑。
2010年7月26日的裁決是特別法庭對一連串紅色高棉戰爭罪行案件的首例裁決。67歲的康克由別名“杜赫同志”,他被控犯下戰爭罪、反人類罪、濫用酷刑等罪名。他此前承認在負責看守S21杜斯蘭監獄期間,多達1.5萬人被其虐待折磨致死。曾在杜斯蘭監獄被囚的人員當中,據信只有14人生還,目前只有三人仍然在生。檢控官們此前要求判刑40年。由五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在康克由面前宣讀了裁決。裁決書批評他的罪行“讓人震驚且可憎”。有大批高棉民眾到位於首都金邊市郊的特別法庭大樓旁聽對康克由的宣判。
目前尚待審判的紅色高棉前高層包括領導人喬森潘、前外長英薩利和紅色高棉二號人物農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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