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試法治研究》是2016年12月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覃紅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校招生考試法治研究
- 作者:覃紅霞
- 出版社: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12月
- 頁數:247 頁
- 定價:40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2275947
《高校招生考試法治研究》是2016年12月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覃紅霞。
《高校招生考試法治研究》是2016年12月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覃紅霞。內容簡介《高校招生考試法治研究/高考改革研究叢書》從法治的內涵出發,著眼於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整個系統,以高校、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與考生三個...
本專著系國家教育考試科研規劃重點課題“依法治考的理論與實踐研究”(GJK2019001)的研究成果之一。本專著著重圍繞普通高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成人高考等四種國家教育考試形式,以相關專題展開論述,具體分為五個專題:專題一為1977年以來我國高考政策變遷研究,專題二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最佳化研究,專題三...
加快“雙一流”建設,鼓勵法學院校突出特色,形成差異化發展格局。積極支持西部地區法學院校發展,進一步最佳化法學學位授權點布局,在招生規模、師資、經費、就業等方面加大政策傾斜力度,開展好全國法學教育東西對口支援,實現法學教育資源合理配置。(八)完善法學院校管理指導體制。完善法學教育管理體制,加強中央依法治國辦對...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的處理,保證招生公開、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普通高等學校(簡稱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認可的入...
《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3-4] 是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9-10] (國發〔2014〕3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已在2016年7月1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印發實施。 該方案具體包括:最佳化高校招生計畫結構和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2項改革招生計畫分配...
畢業生除完成必要學分外,還必須通過法語、法學論文答辯,並通過全國大學英語6級考試,才能獲得雙學士學位。2014,該校,與拉羅爾大學開展了校際交流合作,邀請了法國方面有關專家來漢為雙學位班授課,而且還選送了成績優良的學生到該校進修。研究生培養 招生與就業 在全國研究生教育改革大背景下,法學院研究生招生規模...
第一條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的“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僅限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所規定的考試。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下列考試屬於“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二)中央和地方公務員錄用考試...
更名後的研究所將公法學(主要是行政法學)納入自己的教學、科研範圍,還在擴大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提高人才培養層次、加強法學研究力度和促進科研成果等方面繼續努力。可以說,研究所的更名不僅擴大了雙方法學合作的外延,也加深了研究所在法學教學和研究方面的內涵,有利於為中德兩國的法律交流提供全面的學術支撐和高...
——周某某訴廣東省廣州某大學不予錄取行政訴訟案 案例18高校在研究生招生錄取中的不錄取行為不構成行政不作為 ——王某某訴四川省南充某大學不履行碩士研究生錄取法定職責行政訴訟案 案例19高校專升本學生不符合報名條件即使完成本科學業也不能取得學位 ——孔某某訴河南省鄭州某大學不授予學位證書行政訴訟案 第四章...
1956年,蘇聯波波夫的《法醫學》翻譯本出版,並由衛生部指定為高等醫學院校試用教材。1959年,上海第一醫學院法醫學教授(國家二級教授)陳康顧主編《法醫學》,由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這是第一部由中國法醫學教師編著的法醫學教材。1979年,衛生部決定在全國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中招收法醫專業學生,並確定在中山醫學院...
個人簡介 翟翌,法學、英語雙學位(法學學士(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英語文學學士(英語專業八級)),全國計算機二級(C語言),法學博士;獲得博士學位後到重慶大學工作,後獲得重慶大學終身教職(tenure),現為重慶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碩士生導師、博士後合作導師;重慶大學法學院政府規制與公共政策法治研究所所長,...
——陳某不服北京教育考試院行政處罰決定案... 087 20.學校依據規定對考試違規行為進行認定和處理的應予支持 ——毛某不服某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處分覆核案... 092 第四章·紀律處分 21.比例原則在高校處分權中的運用 ——姜某不服某學院勒令退學處分決定案... 099 22.學校舉證不能排除合理懷疑的應作出...
第九條 學校應當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註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第十條 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由學校規定...
第一種是法律碩士(非法學)參加每年十二月份全國135所高校聯考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象為應屆或往屆的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歷者);(和當年的全國研究生考試同時進行,一般每個省要到指定的考點)考試科目為四門:政治(100分)、外語(100分)實行全國統考,專業基礎課(150分)和綜合課(150...
11. 推進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落實《教育廳職能轉變方案》,精簡下放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簡政放權。研究制定我省教育分級分類管理實施意見,明晰地方各級政府教育管理許可權和職責範圍。研究制定我省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指導意見,明確高校辦學權利和義務,推進高校依法自主辦學。12. 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推進普通高校...
促進高等職業院校內涵發展和提質培優,支持符合條件的高等職業院校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穩步發展本科職業教育,引導一批普通本科學校向套用型深度轉變,推動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根據高等學校設定規定納入普通職業院校序列。深化職業院校分類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構建從中職、高職、本科到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體系。加強職業...
16.推進民辦教育分類改革。進一步修改並出台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研究制訂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等,有序實施民辦學校分類管理。召開全國民辦教育工作會議。17.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指導各地落實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