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合

高德合。湖北保康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2019年12月30日,保康縣人民法院判處高德合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德合
  • 人物身份:湖北保康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成員
犯罪經歷,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2007年以來,被告人高德合為形成和擴大自己在保康境內的勢力和影響,先後糾集、網羅被告人齊磊、黃博、王健、王春森等社會閒散、刑滿釋放、前科劣跡人員,通過實施故意傷害、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擴大非法影響,牟取非法利益,逐漸形成了以其為首的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為鞏固地位,該組織先後實施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被告人任俊峰、陳繼孫、詹新捷等成員在加入組織前均遭到高德合的毆打,後迫於高的淫威及該組織的社會影響“臣服”於高德合,使得組織逐漸壯大,形成以高德合為首,齊磊、王健、王春森等骨幹分子積極參與、其他組織成員參加的較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依法判決

2019年12月30日,保康縣人民法院依法對高德合等22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窩藏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偽證罪案一審宣判,首要分子高德合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2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十年至二年七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沒收財產、罰金。同時,對22名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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