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高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高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高州市文聯,是高州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的文學藝術界專業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界的橋樑和紐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以前稱高州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文聯),1962年成立,隸屬市委宣傳部,設理事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 成立時間:1962年
  • 簡稱:高州市文聯
文聯簡介,文聯組織,文聯章程,金中文藝獎,文聯刊物,

文聯簡介

高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高州市文聯,是高州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的文學藝術界專業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界的橋樑和紐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以前稱高州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文聯),1962年成立,隸屬市委宣傳部,設理事會。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縣文聯解體。1979年,全國第四次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簡稱文代會)後,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得以恢復,配有專職幹部4人,經費由地方財政撥款,辦公地點設在文明路。文聯下設文學、戲劇、美術書法、民間文學、攝影、音樂、舞蹈、曲藝8個協會。至1993年,文聯下屬協會增加中華詩詞學會、楹聯學會,音樂、舞蹈學會則合併為音樂舞蹈學會。1994年、1999年分別召開了第六次、第七次代表大會。2009年,各文藝協會進行了換屆,市文聯下轄作家協會、書法家協會、美術家協會、攝影家協會、音樂家協會、舞蹈家協會、民間文藝家協會、戲劇家協會、曲藝家協會、詩詞協會、楹聯協會等11個文藝社團,共有會員近2000人。文聯辦公地點設在市委大院內,有專職幹部4人。高州市文聯的主要職責是貫徹黨的文藝路線、方針、政策,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貢獻力量;指導各文藝家協會開展業務工作,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理論研究、學術討論、文藝評獎、書刊出版、影視製作、人才培訓、展覽演出、表彰、紀念活動,推動出作品、出人才;加強各文藝家協會對文藝家的聯絡、服務工作,組織會員間的交流活動,反映他們的情況和要求,維護憲法與法律賦予文藝家的正當權益,使文聯及各文藝家協會成為廣大文藝家之家;加強同上級文聯和文藝家協會的交流與協作,加強同海內外文藝界人士和文學藝術團體的聯繫,開展文化交流活動;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文聯組織

高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七屆委員會委員
主 席:劉權明
常務副主席:鄒文虎
副 主 席:馮國成、關慶坤、蘇解元、吳少波、張 紹、覃耀燊、賴 才
委 員:方良冀、龍 千、盧聯生、馮 明、江強華、楊 榮、楊 嘎、蘇小紅、蘇漢材、勞建民、吳樹龍、何 山、張 寅、張發林、張裕禎、陳 興、陳 虎、陳 梅、陳椿漢、周澤明、周鋁南、鐘培禮、莫 侖、徐貴勁、徐俯宇、曹章玲、梁邦彥、梁柏文、梁燕馨、程華德、謝金城、黎裕權、魏榮新
(現任文聯主席:黃艷)

文聯章程

高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第一條:高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以下簡稱本會),是中共高州市委領導下的人民團體。由高州市各文藝協會組成,是黨和政府聯繫和團結我市廣大文學藝術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第二條:本會的宗旨是:團結和推動全市文藝工作者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為指導,堅持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致力於發展我市的文學藝術事業,弘揚時代精神,繼承民族藝術優秀傳統,充分滿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求,為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設作出貢獻,為高州歷史文化名城添光彩。
第三條: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制。凡是承認本會章程的高州市各文藝團體,均可以申請加入本會,經本會主席團批准後,即成為本會團體會員。凡是本市的文學藝術愛好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會,經主席團批准後,即成為本會會員。
第四條:本會根據藝術性,民眾性,服務性的特點,指導、聯絡、協調各團體會員的活動;推動全市文藝界努力完成黨和政府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五條:本會推動各團體會員加強同全省、全國文藝家的團結,加強同港澳台及海外文藝界人士和文學藝術團體的聯繫,開展國內外文化交流。
第六條:本會維護憲法和法律賦予文藝家和文藝團體的一切權益,在會員正當權益受到侵犯時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第七條:本會組織推動文學藝術界參與黨和政府民主協商,民主監督和民主管理,並與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社科聯、僑聯等人民團體和社會熱心文藝人士密切合作,共同發展文學藝術事業。
第八條: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委員會。代表大會每五年一次。其主要任務是審議本會工作報告,制定和修訂本會章程,決定本會工作方針、任務,協商產生本會委員會。
第九條:由本會委員會推選主席團成員若干人,主席團推選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秘書長由主席團委任。在本會代表大會閉幕後,由主席團主持工作。對不稱職的領導成員,通過民主程式予以罷免和撤換。
第十條:本會設顧問若干人,由主席團聘任。
第十一條:本會經費來源除靠國家撥款外,同時開展以文為主的有償服務,創辦文化經濟實體,爭取社會資助,擴大經濟來源。
第十二條:本屆主席團任期滿屆時,由本屆主席團推薦下一屆委員候選名單。
第十三條:本會章程修改,屬於本會代表大會。解釋權屬於本會委員會。本章程經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

金中文藝獎

2012年,為激勵文藝創作、保護高州民間藝術、傳承高州傳統文化,市委宣傳部、市文聯爭取省人大代表、外出鄉賢鐘桂祥先生的支持,設立了綜合性文藝獎項——金中文藝獎。該獎勵以年度為限,對在地市級以上發表、出版、演出、獲獎的書籍音像、文學、詩詞、楹聯、書法、美術、攝影、民間工藝、音樂、戲劇曲藝等文藝作品分類累計積分的優勝者進行獎勵,以激勵文藝創作多出精品,培養高州文藝人才。自設立以來,每年評選一次,已累計表彰人數370人次。據不完全統計,近四年來,我市在國家級出版、發表或展覽、演出獲獎的100人次,省級的有218人次,地市級的有500人次,出版書籍11部,並呈逐年遞增態勢。我市各藝術門類百花齊放,異彩紛呈,有力推進了高州文藝大發展大繁榮、創建“文化”新品牌工作。

文聯刊物

《高州文藝》雜誌由高州市文聯主辦,是我市一份弘揚本土文化、宣傳文藝成果、推介文藝新人、促進地域文藝創作的綜合性文藝刊物。刊物每三個月刊出一期,設有“小說故事”、“閒章散韻”、“詩詞楹聯”、“學生作品”、“戲劇曲藝(山歌、話劇、小品、相聲、快板、曲詞等)”等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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