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聯概況
黃岡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最初成立於1952年,全稱為黃岡地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由當時的團地委書記梅白同志兼任。1988年黃岡市文聯實際上是恢復成立,仍沿襲黃岡地區文聯的名稱,由當時的地委宣傳部副部長丁永淮同志兼任文聯主席,由龔伯送、黃才欽先後擔任常務副主席,章華榮、熊文祥、查竹生任兼職副主席,胡耀武任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吳建忠任副秘書長。1996年5月地改市,黃岡地區文聯更名為黃岡市文聯。1997年8月,熊文祥同志擔任文聯主席。1999年元月黃岡市文聯召開建市的首屆文代會,對原文聯班子實行換屆選舉,選舉熊文祥為市文聯主席,黃才欽、胡耀武為常務副主席,章華榮、王浩洪、陳幼林為兼職副主席。
文在線上關內設辦公室和文藝部兩個科室,共有幹部10人(退休1人);文聯辦公地點在黃州體育路13號。黃岡市共有國家級各文藝家協會會員39人,省級各文藝家協會會員426人,本市文藝家協會會員總計795人,東坡赤壁詩社社員1500餘人。
黃岡市文聯自恢復成立以來,經歷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的發展過程。成立之初,市文聯沒有辦公地點、辦公用品、幹部住房和交通工具,靠租用市文化局一間辦公室和一桌兩椅辦公,行政編制也只有2人。通過十多年的艱苦奮鬥,開拓進取,組織人力物力,編輯出版了辭書《鄂東文藝家詞典》、《當代詩詞家大詞典》、《中國當代電影經營管理者英才集》、《黃岡同鄉通訊錄》(為市政府“一字工程”)和長篇報告文學《純粹的人》,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同時,爭取財政和社會的支持,改變了文聯一窮二白的面貌。黃岡市文聯已擁有1200m2的辦公兼住宅大樓,擁有一台桑塔納轎車和比較現代的辦公設施,行政編制由原來的2人增加到8人,財政撥款由原來的1萬多元增加到13萬元,固定資產近90萬元。
黃岡市文聯近幾年來始終圍繞出作品、出人才開展業務建設。在小說創作上,推出了小說作家劉醒龍、何存中、丁永淮、熊文祥、周濯街、吳洪激、楊行恭、程小成、繆益鵬、袁行先、鄭能新、游江乾、江清明、羅茂林等人,其中劉醒龍獲魯迅文學獎,何存中、周濯街獲湖北省文聯文藝明星獎。在詩歌、散文創作上,推出了熊明修、向武華、耕夫、李磊、王樂元、許小武、丁淑萍、周火烈等人,其中熊明修、向武華、李磊、許小武的詩歌和周火烈的散文在全省影響較大,並多次在全國獲獎。在戲劇創作上,推出了熊文祥、王春泉等人,其中熊文祥的戲劇創作在省內外有較大影響,並多次獲獎。在美術創作上,推出了王開元、劉應宗、王金石、謝伯齊、劉清世、馮松濤、楊明等人,其中王開元的版畫作品多次入選全國美展和全省美展,是全省優秀青年版畫家。在音樂創作上,推出了邱克、許明、胡耀武等人,其中胡耀武的作品多次在全國獲獎。在文學評論上,推出了丁永淮、沈嘉達、夏元明、王浩洪、陳明剛等人,其中丁永淮是全省著名詩評家。
文學藝術家的知名度是由各自的作品奠定的。這些年來,黃岡市創作的優秀作品有劉醒龍的中篇小說《村支書》、《鳳凰琴》,何存中的中篇小說《畫眉深淺》、《正果》,周濯街的長篇小說《造字之神——創頡》,吳洪激的長篇小說《五祖傳燈錄》,熊文祥的長篇小說《蒲松齡傳奇》,繆益鵬的短篇小說《六月六》,程小成的中篇小說《書記要來》,袁先行的短篇小說《背影》,鄭能新的小小說《一斤茶葉》,羅茂林的小小說《六那個燦爛的下午》,熊明修的詩集《犁耙飄香》,熊文祥的戲劇《趙英娘》、《魂斷深宮》、《思情記》,胡耀武的音樂作品《小窗小屋》、《攙著媽媽回家》,丁永淮的文學評論著作《賀敬之詩歌論》、《詩之論》,王開元的版畫作品《無聲的夕陽》、《列陣》、《黑地》、《田園之七》,王金石的巨畫《鄂東將軍圖》,汪彥淮的攝影作品《光與影》、《視點》。
文聯章程
黃岡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黃岡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黃岡市文聯)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由黃岡市各文藝家協會、各縣市區文聯和產(行)業系統文聯(文協)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家及廣大文藝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黃岡市文聯的宗旨是: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團結、動員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弘揚、培育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尊重文藝發展規律,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黃岡市文聯在中共黃岡市委領導下,團結全市文藝工作者,為繁榮社會主義文藝而奮鬥。本會主管單位是中共黃岡市委宣傳部。本會作為團體會員加入湖北省文聯。
第二章 任 務
第四條 黃岡市文聯以出作品、出人才為主要任務。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理論研究、學術討論、文藝評獎、人才培訓、對外交流和權益保護等項工作,使文藝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更好地服務於經濟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第五條 對各團體會員履行聯絡、協調、指導、服務的職能,承擔各團體會員中需要統籌安排的事宜。本會受委託對全市性文藝社團負有資格審查和主管業務的職責。
第六條 黃岡市文聯努力加強同各兄弟市州文聯的聯繫與合作;促進全市文藝家之間的團結;廣泛開展文化交流,共同進行藝術探索,促進我市文學藝術的繁榮。
第七條 黃岡市文聯積極加強同社會各界的聯繫,並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發展我市的文藝事業,及時向有關方面反映團體會員和文藝家的情況和要求,在團體會員和文藝家的智慧財產權等正當權益受到侵害時,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 黃岡市文聯積極爭取政府及社會各方面的支持,加強基本建設,依據政府有關政策,推進有關文化產業發展,以增強自身活力和凝聚力,努力幫助各團體會員改善文藝工作條件。
第九條 黃岡市文聯加強文藝領域的行業教育、行業自律、行業服務和行業管理。努力培養良好的職業精神、職業道德、大力倡導德藝雙馨,表彰獎勵優秀文藝工作者和文藝作品,發現培養和扶持文藝人才。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條 黃岡市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全市各文藝家協會,縣市區文聯為黃岡市文聯團體會員,產(行)業系統文聯(文協),承認本會章程,提出書面申請,經本會主席團批准,可成為團體會員。駐黃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的各文藝家協會會員集體參加黃岡市文聯組織的活動,視同於黃岡市文聯團體會員。
第十一條 會員的權利
1、由團體會員推選的黃岡市文聯代表大會代表、黃岡市文聯委員會委員,代表團體會員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3、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和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有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
2、執行本會決議;
3、完成本會分配的任務;
4、按期交納會費;
5、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四章 組 織
第十三條 民主集中制是黃岡市文聯的組織原則。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是黃岡市文聯代表大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市文聯委員會為最高執行機構;市文聯委員會閉會期間,主席團為領導機構。
第十四條 黃岡市文聯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推選和本會特邀產生,代表大會的職權是:審議和通過工作報告;修改本會章程;通過市文聯委員會委員名單;討論和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由市文聯委員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市文聯委員會委員由各團體會員及有關方面按名額推選,由代表大會主席團提交代表大會通過。按照團體會員制原則,各團體會員及各有關單位推選的市文聯委員會委員因故不再擔任該團體會員及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相關職務時,其缺額由團體會員及有關單位重新推舉人員替換,並經市文聯委員會通過。市文聯委員會的職責是: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審議年度工作計畫和執行情況;選舉正、副主席;通過增補和替換市文聯委員會委員名單;審議、決定對本會不稱職領導成員的罷免等重要事項。
市文聯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由主席團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六條 黃岡市文聯設榮譽職務。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和聘請。
第十七條 市文聯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視工作需要可設常務副主席一人)組成主席團。主席團按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集中領導。其職權是:領導實施代表大會及市文聯委員會的決議;對本會工作及重大業務活動進行總體規劃和決策。
主席團會議每年召開若干次,由主席或受委託的副主席召集。
第五章 經 費
第十八條 黃岡市文聯經費來源
1、政府撥款,
2、會員會費,
3、社會贊助捐贈;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修改黃岡市文聯章程須經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本章程解釋權屬黃岡市文聯。
第二十條 黃岡市文聯終止動議須經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經二〇〇八年十月 日黃岡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二次代表大會通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