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樂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樂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樂山市文聯),正式成立於1987年,樂山市文聯是在中共樂山市委領導下的全市各文學藝術協會的聯合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 簡稱:樂山市文聯
  • 地點:樂山市
  • 類型:藝術界聯合會
樂山文聯,主要職責,文藝實踐,創作繁榮,隊伍發展,陣地建設,對外交流,文聯章程,

樂山文聯

樂山市文聯於1984年開始籌備,正式成立於1987年,歷史雖不長,但十七年采的發展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我們有朝氣蓬勃、日益壯大的文藝創作隊伍,有各類文藝家協會會員近2500人,省級、國家級會員達400人。我們有條件不斷改善、穩固堅強的陣地,有開拓進取、創新耕耘的奮鬥精神,在省市各級領導和部門的親切關懷和大力支持下,樂山市文聯在各方面的建設和發展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為新世紀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紮實良好的基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文藝方針、政策、開展對市級文藝協會和區、市、縣文聯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聽取和反映文藝界的情況和意見。(二)組織召開樂山市文學藝術界代表大會,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以及全市文藝家協會代表大會。(三)制定重點題材創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文藝家深入生活,加強藝術實踐,創作文藝精品。(四)組織開展創作活動,舉辦各類文藝作品展覽,培養文藝人才,繁榮文藝創作。(五)組織開展以市政府名義頒發的《郭沫若文藝獎》,對各種優秀文藝成果給予獎勵和表彰。(六)抓好文藝理論研究工作,組織評價作品,促進和開展創作交流,辦好的報紙、刊物。(七)開展對外文化交流,加強與全國和全省文藝團體和人士的聯繫,開展維護作家藝術家和文藝團體智慧財產權等正當權益的工作。(八)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文藝實踐

樂山市文聯始終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自身開展文藝工作的指 導思想,堅持文藝的“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側重於強調文藝對提 高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求的服務功能,積極與各行業、部門組織文藝展演、 創作、競賽活動。樂山市文聯常年堅持不懈地抓好送文化下鄉活動,尤其 是送文化到偏遠貧窮的山鄉小鎮。年均贈送書畫、攝影等作品1000餘件, 書籍及學習用具500餘冊(件),每年都被省、市評為“送文化下鄉先進單位”。
市文聯和文藝工作者充分認識到,深入生活,深入民眾,是建設先進文化的前提和基礎。市文聯和各文藝家協會將深入基層採風和開展各類文藝活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近年來,市文聯組織了多次採風和筆會,與當地的旅遊資源開發、文化建設、經貿活動等緊密結合,增強了文藝對經濟建設的促進作用。

創作繁榮

在樂山這塊風景秀麗、人傑地靈的川南沃土上,廣大文藝工作者汲取豐厚的歷史文化精髓,融合時代的精神,積極深入生活,熱情謳歌時代,以樂山人特有的靈性和勤奮,潛心創作,默默奉獻,創作了大批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優秀作品,為滿足廣大人民民眾的精神文化需求作出了積極貢獻。近年來,有數件文藝作品榮獲全國、全省“五個一工程”、文化部“群星獎”、四川文學獎、巴蜀文藝獎等大獎;每年有近百件(幅)書畫作品在全國、省級書畫展覽中入選或獲獎,有數十部(本)文藝書籍出版發行,在省內外、國內外獲獎產生了積極的影響o
“郭沫若文藝獎”是樂山市政府對樂山市文學藝術綜合性的最高獎勵,評獎範圍覆蓋了文學、書法、美術等十個藝術門類。該獎項已頒發四屆,獲獎作品達600件,其權威性和影響力日益擴大。該獎的頒發不僅是對本市文藝工作者隊伍和文藝創作成果的檢閱,更是對廣大文藝工作者的極大鼓舞。市文聯的新一屆領導班子仍在積極探索,繼續完善該獎的評選機制,擴大該獎項的影響力。

隊伍發展

文聯現有文學、書法、美術、攝影、音樂、舞蹈、影視、戲劇、曲藝、民間文藝等文藝協會總計10個,峨眉、井研、五通等區縣文聯3個,會員近2500人,其中省級和國家級會員達400人。各協會牛相當一部分是文藝愛好者,並非專職的文藝工作者,他們憑著對文藝事業的熱愛,在業餘時間孜孜不倦的創作,成績斐然。各文藝家協會注重通過各種比賽、展演、培訓發現人才,並不斷將其吸收到協會中來,經過老一輩文藝家的傳、幫、帶,和他們自身的努力磨練,成長為各協會的中堅力量。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文藝繁榮也要從娃娃抓起。文聯和各文藝家協會把相當的精力投注到青少年文藝人才的培養上,各類藝術培訓班常年開辦。從2000年起,全國書畫考級工作定期舉行,2004年又舉辦全國推新人大賽樂山分賽區的比賽活動,努力為青少年提供挖掘藝術潛力和培養、升自身修養和素質的機會和舞台。人才的培養,隊伍的壯大,為樂山文藝事業的可持續的健康發展提供強大的推動力。

陣地建設

市文聯的發展乃是白手起家,成立之初,環境簡陋,條件艱苦。多年來,在黨委政府不斷關懷下,辦公環境不斷改善。如今,樂山市文聯辦公環境優雅、整潔清爽。
《樂山文壇》報、《黃金歲月》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初開始創辦,《沫水》創刊於2000年末,每年出刊4—6期,刊發文藝作品數萬件(篇),上千萬字,受到了我市廣大文藝作者的厚愛和高度評價。尤其是《黃金歲月》,旨在提高我市青少年的寫作水平,陶冶青少年情操,引導他們健康成材,培養了一大批青少年作者,有的還獲得全國大獎,深得我市廣大師生、家長的青睞。由於政策原因,這些報刊暫時停辦。如條件成熟,將繼續為廣大文藝作者提供發表陣地。

對外交流

在搞好自身建設和完善工作職能的同時,市文聯積極開展對外文化交流,以開放的態勢促進文藝發展。市文聯採取“請進來,走出去”的辦法,積極開展與兄弟文聯、文藝團體的交流及訪問活動。如與廣州市文聯、海口市文聯、眉山市文聯等數十個市州文聯建立長期友好合作關係,經常組織藝術交流活動,同時每年還參加由中國文聯主辦的全國歷史文化名城文聯聯誼會,擴大樂山在全國的影響,提高其知名度等。
2002年元月,樂山市文聯召開第四次文代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的主席、副主席。新班子將把發展文化產業作為了新五年計畫的重要任務,在充分思考和調研的基礎上,將邁出新的步伐。

文聯章程

第一條 樂山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樂山市文聯),是在中共樂山市委領導下的全市各文學藝術協會的聯合組織。
第二條 本會的宗旨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團結全市文藝工作者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二為”方向,堅持“雙百”方針,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文藝事業,滿足人民民眾文化生活的需要,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為推進現代化建設,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奮鬥。
第三條 本會積極組織全市文藝工作者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生活,開展文學藝術創作交流,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不斷促進文藝工作者提高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以期多出作品、多出人才。
第四條 本會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賦予文藝工作者的一切權利,保障作者從事創作、研究的自由。在文藝工作者正當權益受到非法侵犯時,有責任採取保護措施,直至幫助作者向法務部門提出申訴。努力促進文藝界的團結,創造一個有利於繁榮文藝事業的民主、團結、融洽、活躍的環境和氣氛,最廣泛地團結文藝工作者,為我市文藝的繁榮和發展作出貢獻。
第五條 本會尊重兄弟民族文學藝術的傳統和特點,重視培養兄弟民族的作家、藝術家,促進兄弟民族文藝事業的發展。
第六條 本會積極協同政府文化部門和工、青、婦、科、僑等人民團結,為繁榮社會主義文化事業,搞好對外文化交流共同努力。
第七條 本會視需要和可能盡力為文藝創作、人才培養提供必要的條件,重視在民眾業餘活動中發現和培養新生力量,對各種優秀文藝成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八條 本會採取團體會員制,凡我市各文藝協會(含企業文聯),經市文聯常務委員或主席秘書長辦公會討論批准後,即為本會會員。本會對各協會在工作上實行指導。
第九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關為全市文學藝術界代表大會。代表大會由各協會選出代表和特邀代表組成。由代表大會選出委員若干人,組成委員會;再由委員會選出常務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再由常務委員會選出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秘書長一人,確定副秘書長若干人。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如遇領導機構需要調整,可由常務委員會提出候選人,由委員會討論通過。
第十條 本會根據情況設顧問若干人。
第十一條 在文聯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閉會期間,本會重大問題由常務委員會或主席、秘書長辦公會討論決定。日常會務工作由秘書長負責處理。根據需要和可能,設立必要的工作機構。
第十二條 本會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由文聯常務委員會召集之。文聯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聽取工作報告並研究下一年度工作。文聯常務委員會每年召開二至三次,由主席、副主席決定召集之。
第十三條 本會經費來源,由國家財政列支,並接受個人和社會團體捐贈。
第十四條 本會章程修改,須經市文學藝術界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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