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寒地區傳統載貨汽車技術條件》是2018年6月2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寒地區傳統載貨汽車技術條件
- 外文名:Technical conditions of traditional goods vehicle in frigid regions
- 標椎編號:T/GHDQ 6—2018
- 國民經濟分類:C3650 汽車車身、掛車製造
- 發布日期:2018年06月29日
- 實施日期:2018年06月30日
適用範圍,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適用範圍
我國寒冷地區幅員遼闊,特別是東北、內蒙古、新疆等地區冬天低溫普遍在-20℃到-30℃之間,極端天氣可達到-40℃以下,嚴酷的低溫環境導致載貨汽車性能下降甚至功能失效。 目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主要在-30℃以上環境條件下,規定了載貨汽車部分技術條件和試驗方法,為了確保載貨汽車在-40℃高寒氣候環境下能夠具有良好的用戶使用感受,需要對載貨汽車在高寒環境下的動力性、經濟性、空調採暖、安全及電子電器功能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時為企業生產載貨汽車提出產品性能標準。
起草單位
吉林省汽車電子協會、高寒地區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寬溫動力電池產業技術創新聯盟、一汽解放汽車有限公司。
起草人
楊軍之、張新生、車志平、陸志偉、魏來、惠玉源。
主要技術
在本標準中,主要補充制定載貨汽車在-40℃溫度下的技術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