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驗自我與記憶自我

體驗自我與記憶自我

“體驗自我”又譯”經驗自我”,是一段經歷過程中的體驗,重在當時和此刻,是當時感受到的真實體驗。

“記憶自我”是一段經歷留在腦海中的記憶和印象,即對體驗的記憶,影響人們事後對這段經歷的整體評價。

著名心理學家、諾貝爾獎得主丹尼爾·卡內曼在心理學書籍《思考,快與慢》中詳細分析了體驗自我與記憶自我是如何影響人們的幸福感以及對一段經歷的評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體驗自我與記憶自我
  • 適用領域:人文社科
  • 所屬學科:心理學
  • 別名:體驗自我和記憶自我
定義
著名心理學家、諾貝爾獎得主丹尼爾·卡內曼曾提出,人們在評價一段經歷的感受時,都會無意識的用到兩個自我。他將這兩種自我分別命名為體驗自我(experiencing self 或譯經驗自我)與記憶自我(remembering self)。
體驗自我注重於每一個片刻的體驗,即當下的感受。它雖然也有回憶過去的功能,但基本上它是只屬於當下的體驗。
相對的,記憶自我負責的是記錄生活,它著重於對一個事件,或是一段期間經歷的回憶和整體評價,即過了一段時間後,再回憶起這段經歷時的整體感受 。
體驗自我和記憶自我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兩者之間往往具有一定的差異性,舉個例子,假如你聽了一場優美絕倫的演奏會,在前 55 分鐘它都給你帶來了很好的視聽體驗。因此,對你的體驗自我來說,每一個瞬間都是美妙的,令人享受的。但是,假如在演奏的最後 5 分鐘,會場的音響出了故障,幾分鐘內整個大廳都被尖銳刺耳的雜音充斥著,那么大概很多人在事後回憶起來這場演奏會,會給出這樣的評價:最後幾分鐘毀掉了整場美好的體驗。
事實上,你之前愉悅的體驗沒有真的被毀掉。前 55 分鐘每一個瞬間,我們的體驗自我都是實實在在享受到了的。而在事後回味時之所以會給出那樣的評價,就要“歸功”於我們的記憶自我了。記憶自我容易受到極端事件和開頭結尾的影響,這種現象心理學有個名詞叫峰終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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