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民事責任

體育法學術語。體育民事責任是指因行為人不法侵害體育法律關係主體的合法權益而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體育民事責任
  • 外文名:civil duty in sport
(1)概念
體育民事責任是指因行為人不法侵害體育法律關係主體的合法權益而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
(2)特徵
第一,它是依據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適用《體育法》的有關條款進行認定和處理;
第二,行為人侵害的是體育法律關係主體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包括財產權、人身權以及智慧財產權;
第三,這種民事責任的承擔要以給當事人造成實際損失為前提;
第四,它在歸責原則上只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即一般侵權原則。行為人只有主觀上有過錯,才承擔責任。
(3)體育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
損害事實、違法行為、因果關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4)承擔體育民事責任的具體情形
《體育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明確規定:“侵占、破壞公共體育設施的,由體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5)承擔體育民事責任的方式
由於違反《體育法》的民事責任主要是一種侵權責任,因而其承擔責任的方式有以下八種: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礙③消除危險④返還財產⑤恢復原狀⑥賠償損失⑦消除影響、恢復名譽⑧賠禮道歉
以上八種責任方式應根據違法行為的具體情況正確選擇適用,它們既可單獨適用,又可合併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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