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安

駱安

駱安(1472年—1549年12月20日),字時泰,別號月崖。湖廣寧遠(今新田縣駱銘孫村人)。明朝嘉靖時期錦衣衛首領。

駱安的祖上自明朝洪武初年起就以軍功在皇帝身邊任職。父親駱勝羽林衛正千戶。弘治七年(1494年),興獻王就藩湖廣安陸州(湖北鐘祥市),駱勝被選為王府護衛。駱安便跟隨父親去了興王府

正德十五年(1520年),駱勝去世,駱安承替父職。處事勤勞謹慎,很有政績。正德十六年(1521年),明世宗入繼大統,駱安因護駕功,升錦衣衛指揮同知,累官至掌錦衣衛事、都指揮使。駱安為人直率,理事嚴明,招致群小叢怨,誹謗四起。嘉靖九年(1530年)十二月,招兵部彈劾免職。但嘉靖皇帝追念舊勞,感念駱安多年的功勞,下詔給予駱安錦衣衛指揮僉事的官職退休。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去世。葬於北京南五里祖塋。

基本介紹

  • 本名:駱安
  • :時泰
  • :月崖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日期:1472年
  • 逝世日期:1549年12月20日
  • 官職:掌錦衣衛事、都指揮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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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成化八年(1472年),駱安出生在一個軍人家庭,父親駱勝羽林衛正千戶。母親姓胡。他從小聰明,不喜嬉皮玩耍,有成人的穩重、見識。入學後勤學好問,知識更加淵博。
弘治七年(1494年),興獻王就藩湖廣安陸州(湖北鐘祥市),父親駱勝受命出任興獻王朱祐杬的護衛。曾多次奉命進京辦差,如弘治十二年七月,“萬壽聖節。先期拜表,差千戶駱勝齎捧赴京慶賀” 。
弘治十六年九月,“皇太子千秋節......差千戶駱勝齎捧赴京慶賀”等等,是興王府舉足輕重的人物。
正德十五年(1520年),駱勝去世,駱安承替父職,理事勤勞謹慎,很有政績。
正德十六年(1521年),明武宗朱厚照暴斃,因無子,遠在湖廣安陸州的堂弟朱厚熜,被選為皇位接班人。朱厚熜在趕赴北京登基的途中。駱安以王府護衛千戶的身份護駕,“周旋扈從,勞勩為多”。朱厚熜“入繼大統”,特升駱安為“錦衣衛指揮同知”,並賜世襲。駱安的祖父 、父親都被追贈了同樣的官銜。他的祖母、母親和妻子也都贈封為淑人。同時皇帝還下旨給有關地方官員,修繕駱安父母的陵墓,按照皇帝的諭旨祭祀。這種殊榮,在當時是獨一無二的。不久受朝中同僚推舉,兼督理北京內外城池街巷的治理工作,使老百姓得以安居。
嘉靖二年(1523年),升都指揮使,掌錦衣衛大印,奉皇帝的旨意, 緝拿犯事官員,多次得到蟒服繡春刀的賞賜。駱安感嘆的說:“予實武弁末流,幸以犬馬微勞受恩至此。自微秉慎持法,夙夜殫厥心力,其何以報稱上者。”然後對自己的下屬說:“予罔敢縱慝,亦罔敢幸功。惟奸宄罔職惟爾辜,厥或戕於孱良亦為爾辜。惟公惟平,斯稱任使。”駱安是時刻告誡自己的下屬不能瀆職亂為,理事要公平公正,盡責盡職。因此,在他擔任錦衣衛指揮使期間,”自是強者斂,詭者遁,善者無恐,時稱清肅。強霸的人不敢胡作非為,奸猾的人也銷聲匿跡,善良的人沒有了顧慮。使社會秩序也安定清明。
駱安為人直率,常當面指責他人過失,憎恨以公徇私,於是,招致許多小人的怨恨誹謗。
嘉靖九年(1530年)十二月,駱安受兵科都給事中張潤身彈劾,但嘉靖皇帝“追念舊勞”,感念駱安多年的功勞,下詔給予駱安錦衣衛指揮僉事的官職解甲歸田。
解甲後的駱安,閉門謝客,閉口不談時事,耳不聽靡靡之音,目不視珍異的字畫古玩器物,不去過那種聲色犬馬,燈紅酒綠的生活,時常教育子女讀書,偶爾與親朋好友彈琴下棋敘敘舊。這樣走過了人生七十七個春秋。明朝三朝首輔高拱這樣評價駱安:“惟公雄傑,為國之防。勛庸卓犖,寵榮繁昌。矢心報國,群嫌罔避。用茲立名,用茲召忌。”高度讚揚了駱安一生盡忠朝廷、矢心報國的雄才大略和卓著貢獻,表達了對駱安剛正不阿,敢作敢為,以致遭人誹謗,最終被免,正當盛年卻報國無門的痛恨和惋惜。同時對駱安解甲歸田後“歸田卻掃,琴尊締盟,履約茹淡,躋此遐齡”,依然能嚴以自律,節衣儉食,閒情怡志,最終怡養天年,壽終正寢,善得始終,表達了無比敬意,惟願駱安“九原式歸,厥德靡悔”,含笑九泉,應無悔憾;祈福駱安後人“慶來方隆,宜爾子孫”,世代富貴榮華,惠及子孫萬代。

人物評價

高拱:惟公雄傑,為國之防。勛庸卓犖,寵榮繁昌。矢心報國,群嫌罔避。用茲立名,用茲召忌。
《永州府志·先正傳·事功》:安性謹厚,凡奉詔獄,一切尊用朝廷憲典德音,無不協乎人情,合乎公逾。及情有可矜,法有可憫,必曲為開闢,務必允當,以弼成一代英明仁厚之治。故眷注獨隆,保終始,為世所稱雲。

家庭成員

高祖:駱以誠,隨明太祖從軍,任職於燕山中護衛。
曾祖:駱寄善,承襲職位,任濟陽衛正千戶。
祖父:駱廣,襲濟陽衛正千戶,後改羽林衛千戶。
父親:駱勝,襲羽林衛千戶,後改為興王府群牧所千戶。
妻子:李氏,封淑人
小妾:高氏,駱椿生母。
兒子:駱椿,襲錦衣衛指揮僉事
女兒:駱氏,嫁通政楊子化。

大錦衣坊

大錦衣坊位於湖南省永州市新田縣駱銘孫村,始建於明朝萬曆時期。牌樓上嵌“錦衣總憲”匾額,根據《駱氏族譜》記載,為萬曆皇帝御賜。當時按皇家御賜規格建造,相傳為“銅鑄鐵瓦金珠頂,玉石攔桿錦邊絲”,故又名“御賜樓”。距今已有四百餘年。歷代維修,現存建築為民國以後維修後的形制。
駱安
大錦衣坊牌樓

影視形象

史書記載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
《光緒湖南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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