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思恭(?-1636年),湖廣寧遠人(今屬新田縣駱銘孫村人)。明萬曆四十年到天啟四年(1624年)的錦衣衛長官。其父駱秉良是嘉靖朝錦衣衛都指揮使駱安的侄子。
嘉靖四十年(1561年),駱安之子駱椿英年早逝,沒有留下子嗣,於是駱家便將駱秉良立為駱安嗣子,以駱椿“親兄”名義襲職。但駱安的指揮僉事職級,已由駱椿承襲一輩,所以駱秉良只能降襲祖職為正千戶帶俸。到駱思恭這一代,家庭經濟已落到比較窘迫的狀況,他通過京衛武學會舉獲得上升途徑。累官至錦衣衛都指揮使、少傅兼太子太傅、少保兼太子太保、後軍都督府左都督。位極人臣。
他雖然世居京城,但與同鄉官員、名士也頗有來往,如曾朝節、王朝聘、陳宗契等等。又於萬曆年間倡導修建上湖南會館,以便照應衡陽、永州、郴州等地赴京鄉紳。今上湖南會館先賢祠立有牌位祭祀。
天啟四年(1624年)十一月二十日,因病請辭,《甲乙記政錄》載:“錦衣衛駱思恭一本,臣病未痊事。奉聖旨:“駱思恭侍衛有年,勤勞茂著。既告病懇切,準辭任調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