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9日馬鞍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22年5月27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鞍山市文物保護條例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1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0月1日
- 發布單位: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4月29日馬鞍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22年5月27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
2022年4月29日馬鞍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22年5月27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1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文物保護,促進科學研究和合...
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屬於文物的,適用文物保護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第四條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應當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第五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利用...
加強文物知識和文物保護的宣傳教育,加強對文物保護工作的監督,制止一切破壞文物的行為。第四條 本省境內凡符合《文物保護法》第四條規定的文物,屬於國家所有。收藏、管理和使用屬國家所有文物的單位,必須在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下負責...
法制委員會研究認為,該條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和範圍的規定,是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相關規定形成的,且該條第二項的“音樂”已經包含“器樂”的內容,橋樑、寺廟等建築物,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屬於文物的,由《文物保護法...
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不得取土、開山、毀林開荒、開挖渠道。因特殊情況需要取土、開山、毀林開荒、開挖渠道的,應當遵守文物保護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履行報批手續。第十五條 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得轉讓、抵押。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
風景名勝區內涉及自然資源保護、利用、管理和文物保護的,還應當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下列規定的,由風景區管委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按照以下規定處罰...
《安徽省建設工程文物保護規定》是一份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檔案。發布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 第156號 《安徽省建設工程文物保護規定》已經2003年5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省長 ...
第十三條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確定的核心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按照以下方法劃定:(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區的界線,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保護範圍、建設控制地帶為準;(...
本條例所稱凌家灘遺址,是指位於馬鞍山市含山縣行政區域內,經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第三條 凌家灘遺址保護工作應當堅持有效保護、統籌規劃、合理利用、科學管理,確保遺址的真實性、完整性,保持周邊環境與...
3.水下文物的報告和保護 《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以任何方式發現遺存於中國內水、領海內的一切起源於中國的、起源國不明的和起源於外國的文物,以及遺存於中國領海以外 依照中國法律由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的起源於...
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護條例〉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皖南古民居的保護,發揮其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
第二十二條 不可移動紅色資源的修繕、修復,應當遵循尊重原貌、最小干預的原則,並依法取得批准。文物保護等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可移動紅色資源的修復、複製、拓印,應當遵守相關技術規範。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紅色資源修繕、...
第一條 為加強徽州古城的保護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徽州古城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徽州古城的規劃、...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壽縣人民政府文物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造成古城牆牆體破壞、損毀的,依照文物保護有關法律、法規處罰。第二十九條相關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發現違反本條例...
(三)烈士陵園、文物保護單位;(四)公共運輸工具;(五)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進入的其他場所。前款以外其他場所的管理者可以決定其管理場所是否允許攜帶犬只進入;禁止犬只進入的,應當設定明顯的禁入標誌。除盲人攜帶導盲犬和肢體重殘...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亳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以下簡稱歷史文化名城)的規劃、保護、利用和管理。涉及文物保護的,適用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第三條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保護為主、合理利用的原則,統籌經濟社會發展...
(八)破壞植被或者違規砍伐林木,種植危害文物本體的植物等;(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遺址安全及其環境的行為。第十三條 明中都城和明皇陵遺址保護範圍內,不得進行除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發掘以及文物保護工程和必要的保護設施...
《六安市革命遺址遺蹟保護條例》,是為了給革命文物保護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規。2022年7月29日,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查批准了《六安市革命遺址遺蹟保護條例》。2022年9月,安徽省六安市正式出台《六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