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共文山州委辦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馬關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文辦通〔2019〕13號)、《中共馬關縣委貫徹〈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的實施意見》(馬發〔2019〕3號)精神,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馬關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馬關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莫健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MAGUAN COUNTY MARKET SUPERVISION AND MARKET ADMINISTRATION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主管機構:莫健東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主要職責,派出機構,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提出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建議,配合上級部門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提出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建議,開展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許可。負責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許可工作。提出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建議,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提出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建議,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市場監督管理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檢查和稽查執法。
(四)負責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授權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行為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有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縣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制定全縣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馬關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建議,並監督實施。依職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全縣執業藥師管理及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工作。提出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建議,依法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和標準化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提出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建議,開展規範檢驗檢測市場,配合上級部門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根據授權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縣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承擔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提出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建議。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八)統一管理馬關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配合上級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配合上級部門推進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醫療器械安全、化妝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配合上級部門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從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升藥品、醫療器械檢驗監測能力,為創新產業發展提供有效技術支撐。

職責分工

1、與馬關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馬關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馬關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馬關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
(2)馬關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馬關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馬關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馬關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馬關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馬關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馬關縣林業和草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馬關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5、與馬關縣工信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馬關縣工信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零售企業和零售連鎖門店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6、與馬關縣醫療保障局有關職責分工
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馬關縣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共同打擊涉及藥品安全方面的問題,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信息、保密、綜合性檔案起草、新聞宣傳和政務公開、政務督查、安全保衛、防艾、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黨建黨風廉政、教育培訓、隊伍建設、人才工作、扶貧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局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覆核和聽證工作。承擔法制宣傳、培訓和政策研究工作,協助其他業務股室開展業務培訓和主題日宣傳。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執法人員資格考核及證件管理工作。落實本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牽頭承辦馬關縣人民政府交辦的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綜治、信訪工作。
(三)食品安全監管股(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辦公室)。
提出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安全形勢。提出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及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勢。提出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建議,組織實施流通環節監督檢查工作。
組織特殊食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提出餐飲服務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食品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負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配合上級部門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負責保健食品質量監督管理和違法行為查處。承擔馬關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四)行政審批股(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工作。承擔馬關縣人民政府決定交由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集中實施的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承擔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在中共馬關縣委組織部指導下,配合黨委組織部門指導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五)藥品醫療器械監管股。貫徹實施藥品、化妝品生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監督實施中藥材種植加工、藥品生產以及醫療機構製劑質量管理規範、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負責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監督管理。負責承接上級部門委託的藥品、化妝品生產環節及醫療機構製劑監督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協助上級部門做好藥品、化妝品註冊備案相關工作。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野生藥材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協助上級部門對藥品、化妝品生產環節以及醫療機構製劑等質量管理規範認證的相關工作。指導轄區藥品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藥物濫用監測和評價工作,普及大眾安全用藥常識。負責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依職責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承擔藥品、化妝品經營場所檢查工作。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化妝品經營環節的檢查工作。協助上級部門核發批發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中的相關工作,承擔上級部門委託的藥品批發企業(經營範圍含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藥品的企業除外)的行政檢查。組織實施藥品質量抽驗。負責藥品分類管理工作在銷售環節的分步實施。依職責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負責指導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分析和評價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繼續教育、藥學職稱評審工作。
(六)質量發展股。提出推進質量強縣戰略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建議,推進品牌建設工作。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負責質量考核工作。提出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和全縣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建議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食品有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產品質量狀況分析報告工作。
(七)標準計量股。承擔標準化發展戰略的組織實施工作。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受理企業除食品外的產品標準備案。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組織計量器具管理和量值傳遞工作。監督管理計量強制檢定。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授權、計量檢定人員的管理和考核。監督管理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負責商品條碼管理。對技術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人員資質實施監督管理。對計量認證、實驗室審查認可、產品質檢機構審查認可、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資格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對認證從業機構及認證活動實施監督。
(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檢查制度、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監察、監督國家目錄內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出口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九)消費者權益保護股。負責市場監管領域違法信息和情報的收集、受理,以及民眾或者消費者投訴舉報來訪、來信、來電等的受理,並對收集、受理的信息、情報、訴求等及時進行分析,對存在問題提出相關建議和預警。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消費糾紛調解等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對有關服務領域經營行為進行規範、行政指導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查處工作。指導縣消費者協會工作。
(十)信息網路和信用體系監管股。提出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建議。組織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承擔上級部門信息化套用推廣。提出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建議。負責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
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組織實施 “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承擔縣級登記註冊企業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提出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承擔指導廣告業發展工作。提出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建議。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建議規範商品(含網路商品)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工作。組織實施契約監督管理。負責經紀人、經紀機構、經紀活動及動產抵押物登記和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開展星級文明市場創建活動。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提出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建議。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商標專利執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行政編制

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2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食品安全總監1名(副科級);藥品安全總監1名(副科級)。核定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0名。
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設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打擊傳銷辦公室),為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機構,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實行“局隊合一”體制。
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機構規格維持副科級不變,行政編制8名。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
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主要職責

負責依法查處違反市場監督管理等法律法規的市場違法行為重大案件,提出推進競爭政策實施建議,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承擔打擊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行政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
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根據授權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行為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牽頭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組織指導不正當競爭、違反直銷、傳銷、走私販私等違法行為的查處。指導各派出機構和相關業務股室查處一般性市場違法行為案件。承辦馬關縣人民政府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派出機構

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13個鄉鎮設定市場監督管理所,機構規格副科級,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13個市場監督管理所共核定行政編制44名,其中,副科級領導職數13名,具體如下:
1、馬白市場監督管理所。管轄區:馬白鎮。行政編制10名。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2、南撈市場監督管理所。管轄區:南撈鄉。行政編制2名。設所長1名。
3、坡腳市場監督管理所。管轄區:坡腳鎮。行政編制2名。設所長1名。
4、大栗樹市場監督管理所。管轄區:大栗樹鄉。行政編制2名。設所長1名。
5、八寨市場監督管理所。管轄區:八寨鎮和健康農場。行政編制6名。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6、篾廠市場監督管理所。管轄區:篾廠鄉。行政編制2名。設所長1名。
7、古林箐市場監督管理所。管轄區:古林箐鄉。行政編制2名。設所長1名。
8、仁和市場監督管理所。管轄區:仁和鎮。行政編制3名。設所長1名。
9、木廠市場監督管理所。管轄區:木廠鎮。行政編制2名。設所長1名。
10、夾寒箐市場監督管理所。管轄區:夾寒箐鎮。行政編制4名。設所長1名。
11、小壩子市場監督管理所。管轄區:小壩子鎮。行政編制2名。設所長1名。
12、都龍市場監督管理所。管轄區:都龍鎮。行政編制5名。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13、金廠市場監督管理所。管轄區:金廠鎮。行政編制2名。設所長1名。
主要職責:負責在轄區內宣傳貫徹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職責,承擔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受委託開展的相關行政許可審批和備案工作,依法查處、取締轄區無照經營行為。負責轄區內食品(保健品)、生產、流通、食鹽質量安全及餐飲服務的日常監管巡查工作。負責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以及其他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負責轄區內不正當競爭、商標、廣告、產品質量、價格、契約實施等監督管理。承擔轄區內申訴、投訴、舉報受理調解和統計上報工作。承辦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管轄區鄉鎮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馬關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馬關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中共馬關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馬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莫健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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