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就診科室:急診科
- 常見病因:誤食馬桑果實
- 常見症狀:興奮、痙攣、嘔吐,頭昏、乏力、面色蒼白等
- 傳染性:無
- 傳播途徑:食物
毒理,毒性,毒物代謝動力學,中毒機制,臨床特點,中毒途徑及原因,潛伏期,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中毒處理原則,清除毒物,鎮靜及有效控制抽搐,對症支持治療,
毒理
毒性
馬桑性味辛、苦、寒。我國中醫藥書籍對其毒性均有記載,《貴州民間藥草》稱馬桑有大毒,《重慶草藥》記載其有小毒,《貴州草藥》則稱其有毒。研究顯示馬桑全株有毒,尤以嫩葉及未成熟的果實毒性最大。人誤食馬桑青果15~60g可致中毒。馬桑含有的毒性成分主要為馬桑內酯(馬桑毒素)、吐丁內酯、馬桑寧、馬桑亭等倍半萜內酯類物質,馬桑內酯也用於製造大鼠癲癇模型。
毒物代謝動力學
馬桑毒素由小腸吸收,飲酒可促進其吸收。馬桑內酯吸收速度比吐丁內酯快,但其體內代謝亦快,故作用持續時間較短。馬桑毒素小部分由腎臟排泄,其經口染毒約1h左右,即可有少量毒素在尿中出現。
中毒機制
馬桑內酯及吐丁內酯在體內主要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抑制性觸突傳導過程,阻斷腦和脊髓中γ一氨基丁酸(GABA)對受體的作用,是γ一氨基丁酸受體拮抗劑。馬桑毒素能夠刺激延腦,興奮呼吸中樞、血管運動中樞以及迷走神經中樞,增強脊髓反射,產生驚厥。
臨床特點
中毒途徑及原因
主要為經口中毒。馬桑果如豌豆大小,圓形多肉,未成熟時呈綠色,成熟後為紫紅色,肉部多漿,味甜略澀,兒童多因當作野果誤食而中毒。
潛伏期
馬桑中毒潛伏期較短,一般在食後1h左右(0.5—3 h)出現症狀。
臨床表現
發病初期表現為噁心、嘔吐、流涎、頭暈、頭痛、胸悶、乏力、腹部不適、腹痛等症狀,偶有腹瀉,少數患者出現全身瘙癢。病情較重者還可出現精神萎靡、煩躁、血壓升高、呼吸加快、四肢及全身抽搐等症狀。嚴重中毒患者可出現頻繁抽搐、癲癇持續狀態、高熱、昏迷、瞳孔對光反射遲鈍或消失、竇性心動過速或過緩,呼吸道分泌物增多,肺內可聞及濕性囉音,甚至出現呼吸心跳驟停而導致死亡。部分患者還可出現肝、腎功能損害。
實驗室檢查
中毒處理原則
清除毒物
迅速徹底清除毒物:催吐、洗胃、導瀉、利尿以徹底清除體內毒物,防止毒素吸收,是搶救馬桑中毒的首要措施。為了爭取將尚未被吸收的馬桑毒物殘渣從消化道徹底清除,立即採取催吐、插管洗胃、導瀉等方法。
催吐:對於食入較少、神志清楚、年齡較大的患兒可採取口服催吐洗胃,一般口服溫開水或1:5000~1:10000的高錳酸鉀溶液100~200ml/次後,用壓舌板壓舌根或刺激咽部致嘔吐,反覆進行直至嘔吐物中無果實殘渣為止。
洗胃:立即插管洗胃,一般採用鼻插管。年齡較小的患兒採用人工洗胃,用50ml注射器,1:5000~1:10000高錳酸鉀溶液,每次50~100ml反覆沖洗。每次注入液與抽吸液應相等。年齡較大的,用自動洗胃機,按不同年齡調節液量大小,反覆洗胃,直至洗出液內無果實殘渣為止。洗胃時患兒應取側臥位,以保持呼吸道通暢。對驚厥、抽搐患兒洗胃前要先用鎮靜劑,洗胃過程中應嚴密觀察病情,出現持續抽搐時,停止洗胃,先抗驚厥,待抽搐停止後再繼續洗胃。
導瀉:洗胃後經胃管注入25%硫酸鎂溶液0.4~0.5ml/kg體重導瀉,促進毒物排出。
利尿:用呋塞米靜脈注射,可促進毒素的排出。
鎮靜及有效控制抽搐
可選用地西泮和苯巴比妥抗驚厥,前者作用於GABA調質,使GABA與受體結合增加,後者增強GABA作用,但應注意短時間內不要過多重複給藥,以免出現呼吸抑制。亦有文獻報導維生素B6是GABA合成過程中的輔酶,苯巴比妥促進GABA功能,二者合用,可使抑制性神經遞質GABA合成增多,因而達到良好的止驚作用。如一般鎮靜藥物效果不佳,可選用靜脈麻醉藥物予以止痙,但一定要在保證呼吸道通暢的情況下進行。禁用嗎啡類鎮痛藥物、尼可剎米等中樞興奮劑及其他乙醇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