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丁·布塞爾
- 外文名:Martin Bucer
- 出生日期:1491
- 逝世日期:1551
生平
1491年11月11日生於法國阿爾薩斯附近的斯萊德 。1506年入多明我會神學院學習阿奎那神學教義,深受文藝復興末伊拉斯謨人文主義思想的影響。1510年入海德堡的奧古斯丁會為僧。1518年4月,適逢神學教授馬丁·路德奉召到海德堡參加答辯,布塞爾原為答辯會主辦台塞爾的同道人,但深受路德真理雄辯論證啟發,轉而極力為路德辯護。他敢於大膽發揮自己的獨立思維,在此後的神學思想中,常帶有明顯的自由主義傾向,並積極投身於宗教改革的洪流之中,成為宗教改革派的一員。
1521年,布塞爾決意脫離多明我會,一年後,他實施其信念與一女子結婚,成為首批改革修士娶妻者之一,隨即被教會開除。之後,他前往維森堡從事推動宗教改革運動。1523年開始在斯特拉斯堡傳教,成為福音教派的著名教士。此間他熱烈參與神學辯證和調停工作;為法國許多改革教會起草憲章。他堅持路德的因信稱義觀點,宣稱凡不信服及不宣揚因信稱義者均為異教。但他卻過分強調和解和合一,有時會因為求和氣而優柔寡斷,因而被路德認為有失純真之嫌。
1543年,布塞爾定居斯特拉斯堡,備受當地教會歡迎。此後多年,他在當地從事各項改革,堅定教義,整頓教規,培養信徒的靈性,其行為影響社會風氣頗深,使斯特拉斯堡成為當時全歐洲的宗教改革之典範。他的宣教重點是聖經的新約,其中對《羅馬書》的講解許多是他自己的研究體會和理解。
布塞爾以胸襟寬大著稱,為人謙和且厭惡分裂,以改革乃在於必須;凡無謂殘忍態度行動都應唾棄。在各處因宗教改革造成暴亂殘殺時,他都高舉彼此吞忍旗幟,高呼教會應遠避致死規條,體諒弱勢群族。又認定神並未要人在同一時間裡有絕對相同的看法。教義觀點大可因人而異。他本身態度文良和善,能誠懇接待異己,歐洲各處受天主教逼迫之改革者都願意來斯特拉斯堡避難,甚至慘受雙方迫害之重洗派信眾也未曾受拒,從而使斯特拉斯堡又成為防暴良港。
當時慕名前來與布塞爾共事與交往者不乏其人,雅各及約翰斯頓、彼得·馬提爾、約翰·加爾文和沃爾夫岡·卡皮托等都曾在這住過。加爾文曾說他在布塞爾門下的時光是其一生最甘美難得的經歷,以致他的神學思想,特別是教會論、教牧事奉觀念、教政處理、信徒教育和靈性培養等都受布塞爾影響極深;他日後在日內瓦的市政事務處理、社會風氣革新及日內瓦學院的設立,也無不源於斯特拉斯堡的這段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