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

香港的食物環境衛生署(簡稱食環署)是衛生福利及食物局轄下的一個行政部門,負責確保食物安全,並為香港市民提供清潔衛生的居住環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
  • 成立日期:2000年1月1日
  • 前身:市政總署及區域市政總署
  • 行政長官董建華
歷史,職責,小販管理,潔淨服務,安全管制,公眾教育,墳場及火葬場服務,跨部門合作,歷任首長,組織結構,

歷史

食物環境衛生署與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前身,是由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管理的市政總署及區域市政總署。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於2000年1月1日,被當時的行政長官董建華以推行市政服務改革為由解散,市政總署及區域市政總署則合併並重組為食環署及康文署。
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

職責

小販管理

過去百多年來,街頭販賣阻塞街道,造成滋援。自2000年1月1日起,食物環境衛生署肩負起管理小販的責任。遇上街上的非法販賣活動,食環署人員會執法行動,上前罪控。該署也會安排合資格的小販遷進各區新建的公眾街市(一般位於市政大廈),並不再為小販發出新牌照,減少持牌小販的街頭販賣活動。

潔淨服務

食物環境衛生署約有3600名潔淨組員工,為香港各區提供潔淨服務,包括:清掃街道、收集垃圾、清理溝渠、清理糞便、清理海報等。

安全管制

食物環境衛生署的食物安全中心負責監察進口食物、管制食用動物、執行有效的防治蟲鼠工作,從而保障市民的食用安全和健康。

公眾教育

食物環境衛生署衛生教育展覽及資料中心位於九龍尖沙咀九龍公園,於1997年5月17日正式啟用。中心設有展覽廳、戶外衛生教育花園、參考圖書館和演講室等設施,擴廣環境衛生。
另外,傳達資源小組隸屬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的風險傳達組。小組的衛生督察經驗豐富,透過各種途徑傳達衛生信息,提高香港的食物安全水平。

墳場及火葬場服務

食物衛境衛生署還為市民提供火葬、殮葬遺體和骨殖服務,該署轄下有6個政府火葬場,分別位於港島歌連臣角、九龍鑽石山,以及新界富山、葵涌和合石長洲

跨部門合作

食物環境衛生署聯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房屋署漁農自然護理署、環境保護署、海事處及香港警務處六大部門,向違反公眾地方潔淨罪行之人士判處定額罰款1500港元(2003年6月26日之前為600元)。

歷任首長

劉吳惠蘭(2000年1月1日 - 2002年6月30日)
梁永立(2002年8月16日 - )

組織結構

修格署長:梁永立太平紳士
食物安全專員:麥倩屏醫生,太平紳士
食物監察及管制科
風險評估及傳達科
食物安全中心行政科
副署長(環境衛生):李麗儀女士,太平紳士
第一行動科
第二行動科
第三行動科
環境衛生行政科
副署長(行政及發展):唐智強太平紳士
行政科
職系管理及發展科
財務及物料供應科
新聞及教育科
高級政務主任(行政及發展)辦公室
資訊科技科
內部審計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