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便利受賄近8萬,首師大條件裝備處採購員劉鵬被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
基本介紹
- 事件名稱:首都師範大學採購員受賄案
- 事發高校:首都師範大學
- 法院判決:判處有期徒刑6年
- 涉事單位: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案件嫌疑人:條件裝備處採購員劉鵬
- 犯罪事實:利用職務便利受賄近8萬
事件簡介,詳細經過,
事件簡介
利用職務便利受賄近8萬,前天,首師大條件裝備處採購員劉鵬被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
詳細經過
2002年至2004年間,劉鵬利用自己參與首都師範大學政府採購的職務便利,在為本單位採購實驗室所用電腦等設備時,先後收受徠卡儀器有限公司、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好處費人民幣近8萬元,並全部用於個人消費。庭審中,劉鵬辯稱自己是自首 。法院意見法院認為,劉鵬並未向單位交代全部犯罪事實,且是被檢察機關傳喚到案,故不屬於自首。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劉鵬未表示是否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