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安監局領導分工
職務:局黨支部書記、局長
職責:主持局機關和局黨支部全面工作
姓名:王真亮
職務:副局長
職責:負責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安全監察執法工作;協助局長管理黨務、人事、紀檢、監察和監管一股、監察執法大隊工作。
姓名:晏建和
職務:副局長
職責:負責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安全培訓中心和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協助局長管理辦公室、財務和監管二股、安全培訓中心工作。
縣安監局主要職責
1、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和農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2、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定或參與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性規範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職責範圍內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的審查、辦理、頒發和管理工作。
3、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按照分級、屬地原則,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對鄉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一般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或參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5、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6、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7、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8、負責全縣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健康情況,負責職業危害健康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9、組織擬定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和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10、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11、承辦縣委、縣政府、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安監局機構設定
一、 辦公室職責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勞資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工作;統一管理和發放全縣安全生產有關證照;協助做好黨務、綜治、計生、接待、財務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受理和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行政審批(許可、服務)事項的收費工作;負責駐縣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建設及相關諮詢等日常工作。
二、 監管一股職責
負責金屬非金屬礦山、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地質、輕工、電子等行業的安全監管;負責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批准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許可及監管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承辦採石場、磚瓦粘土礦、採砂場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事項。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民爆器材、消防、交通、公路、鐵路、建設、水利、電力、鄧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三、 監管二股職責
負責危險物品(包括危險化學品、石油、化工、燃氣、醫藥)等行業生產、經營、使用、儲存單位監管工作;負責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批准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健康安全許可及監管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承辦農藥店、油漆店安全生產經營許可事項。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農業、林業、衛生、環保、氣象、質監、旅遊、教育、郵政等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負責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 監察大隊
負責全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綜合監察、執法檢查工作;負責受理查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和安全生產事故方面的舉報、投訴及安全生產執法統計分析工作;參與應急救援及事故調查處理結案工作。
五、 培訓中心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相關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及技能等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