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江縣房產管理局

餘江縣房產管理局成立於1991年7月,是縣政府主管全縣住宅與房地產業行業管理的職能部門。局機關內設辦公室、行政審批股、住房保障股、房產交易發證股、房屋維修基金管理股五個職能股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江縣房產管理局
  • 外文名:Yu Jiang county real estate administration
  • 成立時間:1991年7月
  • 類別: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宅與房地產業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制定縣住宅與房地產業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全縣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貫徹實施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貫徹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和資質管理。制定房地產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並實行資質動態管理。指導、監督、檢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經營行為,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四)負責本行政區域國有土地上的單位、個人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對房屋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簽訂補償協定。
(五)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改革方案及相關的配套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和指導全縣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有關住房維修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負責售租對象資格審批,逐步建立完善的住房供應體系。
(六)負責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和私房的管理,負責房屋糾紛仲裁,落實私房政策,負責危險房屋鑑定工作。
(七)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建立房屋檔案,頒發統一的房屋權屬證書,辦理權屬證書的換驗、變更、註銷工作。負責房產測繪管理工作。
(八)負責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房屋買賣、出租、轉讓、繼承、贈與等交易手續,培育發展住房二級市場,規範房地產中介服務。
(九)指導和推進房地產信息網路化建設。負責建立和完善全縣城鎮住宅建設與房地產發展巨觀調控體系和房地產預警機制。
(十)負責全縣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的房屋白蟻預防和滅治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縣房產管理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督辦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文電收發處理、會議籌備、重要文告起草、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書檔案和印章管理、信息宣傳、後勤管理及下屬單位目標管理實施;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計畫生育、職業道德教育等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管理、監察及民兵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及對下屬單位財經進行監督工作;負責統計工作。
(二)綜合股(行政審批股)
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統計工作,編制房地產形勢分析報告;負責房地產開發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實施以及房地產開發管理規範性檔案的制定;整頓和規範房地產開發市場經濟秩序;負責對全縣城鎮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發放。負責全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有關法規檔案擬定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單位資質審查、年檢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管理和徵收補償安置資金的監督,指導和監督徵收補償安置工作,發布《房屋徵收公告》;組織有關部門完成縣城規劃範圍內房屋貨幣基準價格的測定工作;負責房屋徵收估價糾紛的鑑定和裁決城市房屋徵收糾紛。負責受理和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行政審批(許可、服務)事項的收費工作;負責縣行政服務中的視窗建設和管理及相關諮詢等日常工作。
(三)住房保障股
負責全縣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貫徹實施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貫徹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房改規定的擬定和調研,並對上級有關房改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指導協調全縣公有住房的提租、出售及售後管理;負責單位公有住房、原集資合作建房出售和部分產權房過渡為全部產權房的審批、結算;負責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和私房的管理,房屋糾紛仲裁,落實私房政策;負責危險房屋鑑定工作。
(四)房產交易發證股
負責全縣各類性質的房屋初始登記、轉移登記、他項權登記、抵押權登記、變更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地役權登記、註銷登記;負責全縣各類性質房屋的租賃管理和備案登記,及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的農村集體土地上住宅房和農村集體土地上所有權房屋的登記發證;負責全縣的房產測繪工作;負責全縣所有房屋的登記簿管理和權屬檔案管理。
(五)房屋維修資金管理股
負責全縣城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工作,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進行管理和監督。

人員編制

縣房產管理局事業編制10名。其中,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職數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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