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教育局餘慶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餘慶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餘慶縣監察局關於從在職教師中招考城區中國小缺編教師的公告

為了進一步深化教師人事制度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健康、持續、快速發展,經縣教育局、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編辦、縣監察局研究,並報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對城區中國小缺編教師實行公開招考。現公告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關於從在職教師中招考城區中國小缺編教師的公告
  • 語言:中文
  • 類別:公告
  • 主管單位:餘慶縣教育局
  • 主辦單位:餘慶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基本介紹,其他介紹,
公告內容
為了進一步深化教師人事制度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健康、持續、快速發展,經縣教育局、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編辦、縣監察局研究,並報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對城區中國小缺編教師實行公開招考。現公告如下:
一、招考學校、學科及人數
職業中學(7人):語文2人、數學1人、英語1人、計算機1人、體育1人、美術1人。
實驗中學(1人):物理1人。
城關中學(1人):音樂1人。
城關一小(4人):英語2人、數學1人、語文1人。
二、報名資格
報考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良好的師德,身體健康。
2、本縣範圍內具有3年以上教齡的在職教師(即2006年8月31日前參加教育工作的教師)。
3、報考國小教師必須具有中師及以上學歷,報考國中教師必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職業中學教師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中學的人員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學科必須與報考學科相吻合。
報考國小英語教師必須是擔任國小英語教學兩年以上,且是現任國小英語教師(由鄉鎮中心校出具證明)。
4、因違紀違法受到處理(或正在處理)的人員不得報考。
5、凡報考教師一律由所在學校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
三、招考程式及有關規定
1、招考實行筆試、試教,筆試成績占60%,試教成績占40%。
2、以試教人數與招考人數3:1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試教人員(報名人數與招考人數達不到3:1的學科,取消該科招考或相應減少該科招考人數)。
3、錄用人員辦法,由招考領導小組按筆試成績、試教成績總和的多少,研究決定錄用人員(錄用人數可少於應招人數)。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考教師持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居民身份證、學校同意報考等有關證明材料(各種證件均為原件)及兩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於2009年6月19日至6月24日18時前到縣教育局辦公室報名。每個報考教師限報一間學校的一門學科。
2、報名時交報考費150元。
五、筆試、試教內容及記分辦法
1、筆試實行閉卷。
筆試時間:2009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語文學科考兩個半小時,其餘學科考兩個小時),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總分100分):中學教師考報考學科的國中和高中現行教材內容(報考國中教師,國中部分占80%,高中部分占20%;報考職中教師,國中部分占20%,高中部分占80%);
國小英語教師考國小、國中英語現行教材內容,國小部分占80%,國中部分占20%。
國小語文、數學教師考國小、國中語文、數學現行教材內容,國小部分占80%,國中部分占20%,語數合卷各占50%。
2、試教(總分100分):報考教師必須試教報考學科的一節課(試教時間由招考學校確定)。學校招考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聽課和測評工作,縣教育局分別派出1—2名教研員參與各校的聽課和測評工作。測評成績必須當場公布並封存,工作結束後將原始資料交縣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
4、每位報考教師的總成績=筆試成績×60%+試教成績×40%。
六、未盡事宜,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餘慶縣教育局
餘慶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餘慶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餘慶縣監察局
200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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