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
2009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我國將於6月1日起正式啟用食品流通許可證,取代已沿用了幾十年的
食品衛生許可證。衛生部、農業部、質檢總局、
工商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局5部門在食品安全的監管上,以分段管理為主,品種管理為輔,新法對食品安全的監管更為嚴格,今後不再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而改由各監管部門分段發放生產、流通許可證和餐飲許可。
國家工商總局也即將頒布《
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申請、受理、審核、發放、變更、註銷以及許可證的管理等等,進行全面的規定。工商機關將依法履行食品流通主體準入管理職責,為食品經營管理者註冊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2015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廢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9號),決定廢止《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2009年7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4號)。
法律法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條件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二是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三是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四是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發展
2012年1到11月,全國工商系統新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146.12萬個,全國食品經營主體總計達到613.38萬戶。這是記者8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工商系統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為嚴把食品市場主體準入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於2009年9月發布了《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在流通環節從事食品經營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食品經營者在此之前已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原許可證繼續有效。
截至目前,全國工商系統已累計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594.64萬個,加上原已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並仍在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者,全國持有“兩證”的合法食品經營主體總計達到613.38萬戶。
直至2012年,通過嚴把食品經營準入關,我國食品經營主體素質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著總體數量較大,小、散、亂問題突出等問題。
費用
1: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食品流通許可不收取費用(北京市《如何辦理食品流通許可》(2011年第三版))。
2:食品流通許可證;檢驗費用: 按照各省標準執行。
3:食品流通許可證;諮詢服務費用:按諮詢機構標準執行,一般為1.5-1.8萬元。包括企業標準備案諮詢費用
許可條件
要求
(一)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上籤字蓋章。新設食品流通經營企業申請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的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該企業為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本人為許可的申請人。
(二)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對於食品流通經營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經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自願申請換證、原許可證載明事項發生變化或者有效期屆滿,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提出申請,經審核機關審核後,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辦理條件
(一)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
3.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4.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5.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
8.提供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法規培訓證複印件;
9.申請乳製品項目的經營者,還應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書面聲明等;
10.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國中以上學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
11.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項目中申請增加食品流通項目的,需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當場審驗後退回。
變更
食品經營者註冊公司改變許可事項,應當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變許可事項。 食品經營者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食品經營者改變許可事項,應當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變許可事項。
食品經營者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食品流通變更許可申請書》;
(二)《食品流通許可證》正、副本;
(三)與變更食品流通許可事項相關的材料。
食品流通許可的有效期為3年。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食品流通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許可機關提出申請,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
辦理許可證延續的,換髮後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編號不變,但發證年份按照實際情況填寫,有效期重新計算。
其它
辦證:門檻將會大幅提高:據工商人員介紹,相比以前申領衛生許可證,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門檻將大幅提高。
作用:有望杜絕劣質食品: “食品流通許可證”上崗,原來的
衛生許可證還能用嗎?據工商執法人員介紹,“新老許可證換代尚需時日,如果經營者在6月1日之前已領取衛生許可證,原證可繼續使用。但是,從6月1日開始,新開設的食品經營企業必須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基本條件:
1、場所基本設施符合衛生要求;
2、從業人員經健康檢查和培訓合格;
3、衛生制度健全、應當提供的資料齊全;
4、星級飯店(賓館)應當設有或者落實食品衛生質量檢驗機構,食品衛生質量檢驗機構內應當配備經衛生行政部門培訓考核後取得合格證書的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