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咽管瘤的放射治療

顱咽管瘤的放射治療是適用於手術切除不徹底的顱咽管瘤等的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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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證

顱咽管瘤的放射治療適用於:
1.手術切除不徹底的顱咽管瘤。
2.有手術禁忌證或拒絕手術、瘤體較小的實性腫瘤。

禁忌證

1.嚴重心、肝、腎功能不全
2.由於腫瘤原因導致視力、視野受損,未實施視神經減壓術者。
3.腫瘤突入第三腦室導致室間孔阻塞,引發腦水腫、顱內壓增高症,未得到控制者。
4.術後傷口不愈、合併感染、顱內有活動性出血

準備

1.了解病史,認真進行臨床檢查,如視力、視野,相關內分泌檢測。記錄患者生命體徵,評價患者全身狀況等。
2.結合術前或放射治療前近期顱腦CT和MRI影像資料了解腫瘤部位、大小及其與周圍重要組織結構的關係並確定靶區。

方法

1.頭顱固定可靠,保證擺位治療有良好的重複性及準確性。
2.選用高能X射線或60Co γ射線。常規外照射的靶區應在CT和MRI影像所顯示腫瘤邊緣適當外放。靶區劑量DT 50~54Gy。有條件者可考慮適形放射治療。

注意事項

1.預防並及時治療早期急性和早期遲發腦放射反應,儘量減少放射性腦損傷。
2.注意監測白細胞與血小板的變化,如有下降趨勢應及時採取治療措施。
3.因腦水腫導致明顯顱內壓增高,須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和脫水利尿藥。
4.顱內出血及腦疝。
5.後期腦不同程度損傷及神經、精神症狀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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