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顏立燕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蘇
- 出生日期:1962年4月24日
- 職業:投資公司負責人
簡介,被捕,發家之謎,三大事件,概述,愛建系,新長徵集團,資金來源,相關人員,受審,被捕疑點,罪名,罪名一,罪名二,判決,
簡介
顏立燕,男,生於1962年4月24日,上海多家投資公司的負責人,曾位列2006年胡潤百富榜第56位。
顏立燕父親名為顏呂標(別名陳阿三,已故),原籍為江蘇建湖。母親名為劉月珍,曾在上海汽輪機廠工作。顏立燕還有一姐姐,名為顏銀娣,在上海航運公司工作;其姐夫葉龍官,原籍亦為江蘇建湖。 顏立燕的戶籍曾經遷移,因此對應有兩處家庭住址。
第一處住址是閔行區南北大街80弄18號。該地方如今已經全部拆遷,而80弄18號應是一個院子的號碼,裡面居住著多戶居民。2000年左右,顏立燕將其戶籍由閔行華坪路派出所遷至徐匯區,住址變更為徐匯區零陵路631號21樓H座。此處物業名為愛樂大廈,大約建於1993年。該屋出租給一家電子科技公司作為辦公室使用。
2006年,顏立燕以“神秘女富豪”的身份出現在該年度胡潤百富榜中,其40億元的身家位列第56位。其他資料基本為零。
2007年發布的胡潤百富榜,顏立燕仍是40億元身家,但排名下降至第198位。2008胡潤發布富豪榜,顏立燕以30億元的資產位列第24位。
被捕
發家之謎
顏立燕在中國食糖圈內赫赫有名,並在食糖生意中掘到了第一桶金。 顏立燕在上海成立的7家公司。其中,經營業務包括食糖的公司僅有一家——上海駿德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駿德實業)。
其中,駿德實業、達德投資和駿樂實業分別於2006年、2006年、2007年註銷。剩下的4家公司中,駿泓投資註冊資本最多,達到10億元;德飛投資最少,為30萬元。
三大事件
概述
顏立燕為人極其低調。2003年底愛建證券事件爆發後,顏立燕首次曝光於公眾視野,此後媒體對其大量報導。這些報導主要圍繞三大事件。
愛建系
愛建同顏立燕有多項房產合作。 雙方最大的合作項目是哈爾濱愛建新城。愛建證券事件爆發後,顏立燕被指使用愛建信託的資金,與愛建股份、愛建信託及上海方達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四方協定,建造了位於哈爾濱的愛建新城。最終,愛建信託僅收穫13萬平方米的地下商鋪與一棟樓。
新長徵集團
2005年12月,顏立燕通過其控制的上海德泓投資及達德投資兩家公司,以大約18億元的價格從新長徵集團手中拿下了當時的“興力達廣場”(後更名為上海百聯中環購物中心)。2007年3月,售與百聯股份。公開報導稱,顏立燕獲得近8億元的收益。
資金來源
有媒體稱,顏立燕當時收購“興力達廣場”的資金來源實為社保資金。不過在操作上述社保貸款時,顏立燕是通過銀行委託辦理。
相關人員
馬建平,上海人,生於1955年,他出資2550萬元持股上海駿泓投資有限公司37.5%(顏立燕持股62.5%)。尚不清楚該馬建平是否就是愛建信託原董事長馬建平,不過其身份證登記家庭住址為上海市漢口路110號,即為愛建金融大樓。該樓已經空置,所有人員已於2008年搬離。
張金水,廣西南寧人,生於1963年。其在上海駿樂實業有限公司、上海德飛投資有限公司均持有股份。張金水是顏立燕的助手,還擔任哈愛達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早報記者調查獲知,張金水曾經在廣西至誠律師事務所工作。
受審
上海愛建股份有限公司曾是中國信託投資的創始人及領軍企業,如今卻被種種醜聞包圍。
顏立燕2006年登上胡潤百富榜第56位,人稱上海“神秘富豪”。昨天“愛建股份”原信託投資公司總經理馬建平,原“愛建股份”副總經理、愛建證券公司董事長劉順新,原“愛建股份”信託證券總部總經理陳輝3人與他一起接受刑事審判。劉順新、陳輝曾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於2005年被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及3年。
在2月3日的庭審中,顏立燕對指控的罪名均予以否認。鑒於案情的複雜性,該案的庭審將持續兩天。法院人士稱,判決還有待時日。
被捕疑點
而縱觀其他公司的工商資料,亦有多處疑點:
罪名
罪名一
挪用資金罪:9.37億元資金到期未還
站在法庭上的四名中年男子曾經都是世人眼裡的“商界精英”。第一被告顏立燕,哈爾濱愛達投資置業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上海達德投資有限公司、上海駿樂實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第二被告馬建平,上海愛建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第三被告劉順新,上海愛建股份(600643,股吧)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上海愛建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上海方達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第四被告陳輝,上海愛建信託證券總部總經理、愛建證券董事、方達公司總經理。
辯稱“所有錢投到愛建證券”
顏立燕被控的第一項罪名是是“挪用資金罪”。根據檢察機關指控,馬建平、劉順新、陳輝等人明知顏立燕擔保不足,仍先後多次將總計9.697億元給顏立燕使用;2001年8月至9月間,馬建平、劉順新經共謀,改以愛建證券下屬的某公司為平台,由劉順新、陳輝簽訂虛假的信託資金委託管理契約,將愛建信託資金4.689億元,通過本票背書給顏立燕使用。2000年12月至2001年6月間,馬建平還與顏立燕共謀,由顏以駿樂公司、達德公司名義,向愛建信託申請保證擔保貸款,先後多次將愛建信託資金1.5億元給顏立燕使用。上述資金到期未能歸還的達9.37億元。
顏立燕辯稱:檢察機關指控的完全不符合事實!關於挪用資金的指控,涉案資金都是愛建信託借給愛建證券用的,不是給我用的,所有的錢都投入到愛建證券了。
四名被告互相推脫責任
愛建股份09年9月22日行情圖
根據顏立燕的交代,他是從1998年開始與愛建系企業交往,先是購買愛建公司開發的房產,後來發展為業務往來。“以前我是從事貿易的,手頭有5億元的經營積累。”交往不久,愛建證券董事長劉順新從顏立燕手中借走了1億元資金,聲稱“用於理財”,結果到期未還。顏立燕向劉順新催債,劉表示借款一時還不了,而愛建證券經營不佳,身為公司老總的他希望能再借筆錢炒股,打個翻身仗。於是,兩人找到了愛建信託總經理馬建平。
罪名二
契約詐欺罪:把人防工程虛構為商鋪
假商鋪換來數十億元。顏立燕涉嫌的另一項罪名是“契約詐欺罪”,該罪“禍起”哈爾濱愛建新城地下商鋪建築。檢察機關指控:顏立燕與馬建平共謀,以承擔愛建信託不良資產為名,騙取資金。
2003年1月,顏立燕、馬建平將在哈爾濱尚未開工建造的愛建新城10萬平方米地下建築,虛構為商鋪建築,向愛建信託折抵20億元。
2004年5月,顏立燕又虛構了愛建新城10萬平方米地下商鋪建築,以每平方米2萬元的價格,折抵給愛建信託。上述資金顏立燕實際占有17.11億元。
對此,顏立燕在法庭上辯稱自己根本沒有進行契約詐欺,“哈爾濱項目的所有談判工作都是愛建在負責,愛建派員考察、洽談,直至最終簽約;不光如此,我自己還墊付了10多億元資金給愛建使用” 。
顏立燕供述,哈爾濱愛建新城項目談判時,顏本人、愛建房產和愛建信託公司的老總都親自出面與哈爾濱當地政府溝通,最終以27億元的價格拿下這個項目,並於2002年6月簽約。為此,顏立燕和愛建成立了哈爾濱愛達投資置業有限公司,顏為大股東。
在顏立燕“折抵”給愛建信託的數十萬平方米地下商鋪建築中,其中有部分是當地政府規定的人防建築,根本不能建商鋪,更不用說辦出產權證了。而顏立燕和馬建平卻能在交易時矇混過關,據此換來數十億元的巨額資金。這正是顏、馬二人被控“契約詐欺”的主要原因。
聲稱“自己從沒有過問”
對於這一指控,顏立燕在法庭上再次予以否認。他先是推說自己對房地產行業不熟悉,“哈爾濱項目都是愛建方面在負責管理,地下商城的設計方案我從來沒有過問;規劃審批手續也都是公司工作人員去辦理的。”之後又將房產折抵的交易過程描述得天衣無縫。
按照顏立燕的辯解,愛建證券甚至在媒體上發布公告宣稱已經辦好了哈爾濱愛建新城地下商鋪13.52萬平方米商鋪的房產證,況且愛建信託從來沒有提出過這些房產證有問題。“直到被抓進來之後,我才知道這些地下商鋪是人防工程”。
由於顏立燕在哈爾濱愛建商城項目上的玩貓膩,導致該項目至今未能啟動。根據檢察機關指控,顏立燕個人於2001年至2007年間,多次通過地下錢莊將累計10餘億元的資金轉至境外。對此,顏在法庭上予以否認。此案仍在繼續審理中。
判決
2011年6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對愛建信託原有關經營負責人涉嫌經濟犯罪案作出宣判,19億元的債務得以追索。另外,此次審判公訴人對指控相關犯罪人員挪用資金罪及契約詐欺罪兩項罪名不予成立,而是以違法發放貸款罪予以判刑。
經審計查明,經愛建信託發放的13.9866億元資金中劃至中國香港炒股的資金高達4.8億元,顏立燕及其親屬關於內地炒股、租借、歸還借款等資金總計4.5億餘元,劃至愛建證劵所控制賬戶3.1億餘元,歸還愛建信託貸款本金1億餘元。上述貸款中,除歸還5.8億餘元外,還有8.1億餘元貸款沒有歸還。
上海市一中院最終否定了公訴人的上述兩項指控,僅以違法發放貸款來量刑。《判決書》指出,顏立燕因為退回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所以減輕懲罰,適度緩刑。最終,顏立燕被判刑3年緩刑5年,處罰款2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另同案3人分別被判刑13年、12年半以及判刑3年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