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敏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額敏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額敏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額敏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額敏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地委安排部署和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額敏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額敏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額敏縣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加強黨對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領導。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實施全民健身綱要、旅遊興縣戰略,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和主動權。
(二)統籌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事業、產業振興發展,擬訂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創新融合綠色發展,實施“文化和旅遊+”,“體育和旅遊+”。落實文化和旅遊體制改革,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化體育公共服務。
(三)管理縣重大文化體育和旅遊活動,指導縣文化體育和旅遊設施建設,企業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構建全媒體時代的宣傳行銷平台和機制,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統籌文化和旅遊景區管理。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和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及藝術研究評論,扶持堅守中華文化立場、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型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縣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五)負責公共文化體育旅遊事業發展,推進全縣體育惠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體育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縣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地區的有關規定,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研究,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和規劃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推動文化和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結合鄉村振興戰略,推進文化和旅遊扶貧。
(九)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負責文化和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指導文化和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十一)指導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縣文化、體育、旅遊、文物、廣播電視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案件,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縣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宣傳、推廣。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十三)指導統籌文物工作。負責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維修、考古發掘及宣傳教育等工作。
(十四)負責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隊伍;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統籌規劃縣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組織參加自治區、地區和承辦地區性的體育競賽工作。
(十六)負責擬訂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推進縣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發行銷售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指導體育宣傳、科技、教育和培訓工作,推進體育文化建設;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十八)負責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九)組織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台的體育交流與合作。指導全縣體育系統及民間體育交流活動,協調、指導、管理縣境內承辦的國際性、商業性體育比賽和經批准開展的特殊體育經營活動。
(二十)負責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二十一)貫徹黨的宣傳方針政策,擬訂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十二)負責制定行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推進廣播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二十三)負責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對全縣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四)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境外衛星電視節目接收的監管。
(二十五)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二十六)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二十七)指導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網路視聽、旅遊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八)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額敏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行政編制7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

其他事項

將縣文物管理所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額敏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額敏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額敏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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