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門關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鐵門關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鐵門關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是鐵門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鐵門關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兵團黨委、師市黨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師市黨委、師市關於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和主動權,貫徹落實兵團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統籌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事業、產業振興發展,起草師市文化、文物、體育、廣電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創新融合綠色發展,落實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師市重大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活動,指導師市重點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統籌師市文化和旅遊景區管理,指導、推進師市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師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及藝術研究、評論,扶持堅守中華文化立場、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藝術繁榮發展。
  (五)推進師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組織實施公共文化中的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重點推進偏遠團場和少數民族團場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建設和發展。
  (六)指導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貫徹執行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業行業標準,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七)統籌規劃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保護和利用工作,推動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投資融資體系建設。結合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扶貧。指導師市打造獨特軍墾文化品牌和演藝項目開發,構建重要旅遊目的地。負責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指導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八)規範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服務管理,指導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發展,對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
  (九)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指導師市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文物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統籌規劃師市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統籌規劃師市競技體育發展,培養優勢體育運動項目,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統籌規劃師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師市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一)負責對師市各級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對師市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師市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師市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和質量,協調組織和推動師市廣播電視精品創作生產。指導、監督師市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師市轄區接收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秩序的監管。負責推進師市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協同推進廣電網、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二)負責對師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督、指導,推進師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師市廣播電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統籌師市文物工作,負責師市文物保護、搶救維修、考古發掘、科技研究、文物鑑定以及宣傳教育等。指導文化館、團史館和革命文物保護申報工作。依法規範社會文物流通、經銷和拍賣活動等工作。
  (十四)負責師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研究。推動師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五)指導、管理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宣傳、推廣,企業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十六)指導師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完成師市黨委、師市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師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設內設機構1個,綜合科。
負責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督查、安全、信息宣傳、政務公開、老幹部、信訪、財務等工作。負責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規範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服務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指導、管理師市文化事業,推進文化產業發展;指導、監督師市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落實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推進師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動文化志願服務規範化建設,承擔師市重大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統籌師市文物工作,組織開展師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研究工作。統籌規劃師市民眾體育發展,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推行全民健身計畫和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對師市各級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對師市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保護和利用工作,擬訂師市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師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整體形象宣傳,推動師市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投資融資體系建設。完成師市黨委、師市交辦的其他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