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介紹
順德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3月20日,時稱順德縣人民法院,1958年12月因番禹與順德兩縣合併為番順縣,法院隨之更名番順縣人民法院,隸屬佛山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960年1月兩縣分開後,順德縣法院名稱、機構恢復原有建制。1967年至1972年,受“文化大革命”影響,曾一度停止辦公,由縣革命委員會保衛組接管行使審判權。1992年3月26日,順德撤縣改市,順德縣人民法院改名為順德市人民法院,2003年1月8日,隨順德撤市建區,更名為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現有工作人員435名,其中在編幹警241人(法官126人,書記員89人,法警26人),其它工作人員194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在編人員占92.1%,其中43名幹警具有研究生學歷,幹警平均年齡36歲。
2009年8月,新一屆院黨委領導班子組成以後,順德區人民法院在區委領導、區人大監督、區政府、區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緊緊圍繞
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依託“排頭兵達標競賽活動”載體,不斷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2010年共受理各類案件34489件,辦結33373件,辦案法官人均結案超過330件,收結案數再創歷史新高,同比分別上升30.8%和36%,結案率96.8%,解決爭議標的金額31.79億元。審判質量和效率得到較大提升,抗訴發改率等案件核心質量指標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先後榮獲“全省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全省法院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工作先進集體” 以及“全市基層法院綜合考評優勝單位”等榮譽稱號,隊伍中湧現出“好人法官”古春成、“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周子昌等先進典型。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15個:刑庭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立案庭、辦公室、政工科、法律研究室、監察室、書記員辦公室(涉法涉訴信訪科)和法警大隊。
派出機構
派出機構10個:大良、倫教、北滘、陳村、樂從、勒流、龍江、杏壇、均安和容桂人民法庭。
法院地址
地址: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大良鳳南路3號順德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