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分包人,項目承包人根據施工契約的約定,將承包的項目部分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當事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項目分包人
- 簡介:項目承包人根據施工契約的約定
- 特點:分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當事人
在IT集成項目中,很多系統集成公司在某些技術領域缺少實施人員,這時就可以通過項目分包的方式,將項目中的一部分或者幾個部分分包給其他人員,按照甲方的要求來實施。
項目分包人,項目承包人根據施工契約的約定,將承包的項目部分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當事人。
項目分包人,項目承包人根據施工契約的約定,將承包的項目部分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當事人。...
分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的行為,該總承包人並不退出承包關係,其與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項目承包人是在協定書中約定,被項目了包人受的具有項目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③專業工程分包人再次實施分包的;④分包工程承包人沒有將其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在施工現場所設項目管理機構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
分包契約發生重大變更的,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自變更後7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協定送原備案機關備案。 [2] 第十一條 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設立項目管理機構,組織管理所承包...
第八條 除承包人設定的項目管理機構外,分包人也應當分別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對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動實施管理。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具有與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規模、...
分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的行為,該總承包人並不退出承包關係,其與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分包契約發生重大變更的,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自變更後7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協定送原備案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設立項目管理機構,組織管理所承包工程的...
承包商甲向項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項目之後,又將該工程項目轉包給承包商乙,並與其簽訂的工程承包契約。轉包契約與分包契約不同,它的特點是由承包商甲與項目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