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義概況
鞏義市,位於河南省鄭州、洛陽兩市之間。地理坐標:北緯34°31′~34°52′,東經112°49′~113°17′。市境東以峽峪、褚嶺、草店、搠刀泉與滎陽市為鄰;南在五指嶺、分水嶺、嵩山與登封市為界;西沿乾溝河、洛河和西黑石關、北游殿、徐柏坡與偃師市接壤;北隔黃河與孟州市、溫縣相望;東南隅在天井坑、教練坑與新密市相接;西北隅在楊溝與孟津縣毗連,總面積1043平方千米。
歷史沿革
鞏義市建置較早。堯、舜時代屬豫州。夏代,禹封夏伯於此,稱夏伯國。太康時,在此建都斟鄩。商代改稱“闕鞏”。西周、春秋、戰國時稱“鞏伯國”。
秦莊襄王元年(公元前249年)始置鞏縣。秦、西漢初屬三川郡。
漢武帝時屬河南郡。晉時,鞏境包括偃師東部一部分。北魏時屬滎陽郡。東魏時成皋郡。
北齊(公元550—577年)廢鞏縣,直歸成皋郡。
隋開皇十九年(公元599年)復鞏縣,屬河南郡。唐初屬洛州,唐開元初(公元713年)屬河南府。
北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劃鞏縣西部、偃師東部、登封北部設永安縣以護宋陵,初屬河南府。
北宋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升格為永安軍(直屬中央)。
南宋理宗時,改永安縣為慶壽縣。
金貞元元年(公元1153年),改永安縣為芝田縣。元屬河南府路,後廢芝田縣,恢復原先鞏縣建置。
元至正二十年(公元1361年),一度升鞏縣為軍州萬戶府。明、清時期,鞏縣屬河南布政使司河南府。
民國初年屬豫西道河南府。民國五年(公元1916年)屬河南道。民國十六年(公元1927年)為河南省直轄縣,受洛陽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督導。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鞏縣初屬鄭州專區公署。
1954年屬開封專區公署。1958年底歸鄭州市。
1961年復屬開封專區公署。1983年重回鄭州市。
1991年6月12日,經國務院批准,撤銷鞏縣,建立鞏義市。
2014年1月,全面歸省直管。
政府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鞏義市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五)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八)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本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九)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府領導
張東輝:鞏義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市長
趙凱:鞏義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
張朔嘉:鞏義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魯莊鎮黨委書記
王彬:鞏義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王志鋒:鞏義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魯堯:鞏義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涉村鎮黨委書記
政府機構
鞏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鞏義市司法局
鞏義市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
鞏義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鞏義市審計局
鞏義市信訪局
鞏義市氣象局
鞏義市園林綠化中心
鞏義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中心
鞏義市農業機械發展服務中心
鞏義市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