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義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實施意見

鞏義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實施意見
各產業集聚區管委會,鞏東新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國發〔2014〕13號)和《河南省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實施意見》(豫開放辦〔2016〕1號),積極引導和推動全市對外文化貿易加快發展,不斷培育和壯大我市對外文化貿易載體和規模,提升我市文化產業和服務的國際競爭力,加快發展縣域對外文化貿易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統籌發展、政策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的原則,結合我市文化創意旅遊產業發展實際,以培育對外文化貿易企業和項目為抓手,積極打造文化品牌,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對外文化貿易政策機制,整合資源,融合創新,促進我市對外文化貿易在更大範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文化合作和競爭,培育新的對外貿易競爭新優勢。
(二)發展目標:圍繞我市文化創意旅遊、藝術品、民間傳統藝術等領域和載體,培育壯大一批對外文化貿易重點企業,打造一批我市特色文化產品和文化品牌。同時創新對外文化貿易發展模式,在擴大文化產品與文化服務進出口等方面實現新發展,新突破。
二、工作重點
(三)培育文化貿易發展主體。鼓勵境內外資本來鞏義投資,採取合資、合作、重組、併購等方式,逐步培育壯大我市對外文化貿易經濟主體規模,努力打造一批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投資規模大、帶動作用好的外向型文化企業、文化項目和促進機構。推動企業開展管理體系認證、國際市場開拓、電子商務,扶持現有文化企業加快發展,儘快躋身更加廣闊的國際文化競爭市場。積極按照《河南省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要求,推薦我市優秀文化企業和項目入選,努力爭取國家和省級文化出口重點企業重點項目政策扶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文廣新局及相關鎮、街道。列首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四)建設文化貿易功能區。依託我市河洛文化、杜甫文化、佛教文化、豫商文化、宋陵文化、三彩工藝、地毯、民間特色文化等特色文化資源,創新發展理念,加快發展步伐,發展我市特色文化產業,創造條件,積極開展文化出口基地建設和創建工作,努力爭取各級政策扶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文廣新局及相關鎮、街道。)
(五)搭建文化貿易平台。加強政策引導,積極組織參加國際國內文化貿易合作交流展博會活動,支持我市文化企業和項目參加中國深圳文博會、海峽兩岸文化創意與傳統藝術展、香港國際書展等境內外交流活動;搶抓發展機遇,依託鄭州、洛陽作為國家“一帶一路”戰略規劃重要節點城市優勢,推動我市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開展文化雙向交流合作;依託中國(鄭州)世界旅遊城市市長論壇在推動全省文化旅遊經貿發展中的有效載體和平台,加強對我市豐厚文化積澱的推介宣傳,擴大我市對外文化合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文廣新局、市文物旅遊局及相關鎮、街道。)
(六)推動文化貿易創新。深入挖掘鞏義特色文化資源,鼓勵文化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開發展示鞏義形象、展示河南形象、面向國際市場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在文化創意、文化旅遊、文化產業產品開發方面持續加強政策支持。積極促進文化與科技整合發展,推動創新對外文化貿易模式,鼓勵發展文化服務外包,鼓勵文化企業藉助電子商務等新型交易模式開展國際業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新局及相關鎮、街道。)
(七)實施文化企業“走出去”戰略。鼓勵有實力的文化企業和機構開展對外文化貿易,在國(境)外舉辦或參加文化藝術展覽展示,積極參加和參與全省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系列活動和項目,主動開拓和開展國際化行銷經營;整合我市鞏縣窯陶瓷、地毯、印刷、優秀民間藝術等文化資源,加強對外文化宣傳和傳播,鼓勵在境外建設文化傳媒服務企業和文化傳媒服務項目,推動我市文化實體對外經貿合作全面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文廣新局及相關鎮、街道。)
(八)積極打造文化貿易品牌。推動實施對外文化貿易品牌培育與智慧財產權戰略。整合河洛文化、杜甫文化、豫商文化、民間特色文化等具有特色優勢的文化資源,積極培育鞏縣窯陶瓷、地毯等文化產品出口品牌,努力打造我市獨具特色的對外文化產業和新產品品牌,最終形成我市優勢獨具、特色鮮明、結構合理、互相促進的文化產業品牌體系。對積極開展境外註冊文化服務商標的,對商標註冊費用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新局、市財政局、市知識產權局及相關鎮、街道。)
(九)加快文化貿易人才引進和培養。鼓勵和支持成功學院等高校加強對外文化貿易相關學科和專業建設,加快培育和引進熟悉對外文化貿易市場運營、熟練掌握外語技能、具有國際市場行銷、智慧財產權保護等知識的對外文化貿易複合型人才。加大各類優秀人才引進力度。(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委宣傳部、市教體局、市文廣新局、市知識產權局及相關鎮、街道等。)
(十)加強相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研究開展文化智慧財產權價值評估,及時為我市企業提供海外智慧財產權、法律體系及適用等方面的諮詢,支持我市文化企業開展涉外智慧財產權維權工作。加強對外文化貿易公共信息服務,及時發布國際文化市場動態和國際、國內文化產業政策信息。(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文廣新局、市工商局、市知識產權局及相關鎮、街道等。)
(十一)培育發展文化貿易行業中介組織。引導和加強對外文化貿易發展體系建設,培育文化專業貿易公司和代理公司。鼓勵和支持企業在自願基礎上註冊成立文化貿易中介組織。推動和整合文化企業、文化產業各方力量,擴大對外宣傳,加強行業自律,提供法律諮詢和信息服務,幫助企業開拓海外文化市場。(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委宣傳部、市民政局、市文廣新局及相關鎮、街道等。)
三、政策措施
(十二)發揮財政政策效應。對符合條件的對外文化出口、境外投資、行銷渠道建設、市場開拓、文化貿易人才培養、文化品牌打造、對外文化交流活動等屬於文化服務貿易發展項目,加大向上爭取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和商務促進等專項資金力度,優先給予政策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商務局、市文廣新局、市國稅局及相關鎮、街道等。)
(十三)落實國家稅收政策。對國家重點鼓勵的文化產品出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對國家重點鼓勵的文化服務出口實行營業稅免稅。落實“營改增”規定,對納入增值稅徵收範圍的文化服務出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工信委、市商務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及相關鎮、街道等。)
(十四)加強金融支持。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積極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創新智慧財產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抵押貸款等信貸模式,為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提供有力支撐,充分支持對外文化貿易發展。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其他各類信用中介機構開發符合文化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和信用評價服務。充分發揮文化產業發展基金的作用,積極支持對外文化貿易發展。(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鞏義支行、市銀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文廣新局及相關鎮、街道等。)
(十五)提高對外文化貿易風險保障水平。鼓勵保險機構創新保險品種和保險業務,參照上級政策,對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項目,鼓勵保險機構提供出口信用保險服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採取靈活承保政策,最佳化投保手續。對文化服務出口重點企業和項目,財政給予適當保費補貼。(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文廣新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及相關鎮、街道等。)
四、組織實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商務部門牽頭,宣傳、文化、財稅、金融、統計等相關單位組成的全市對外文化貿易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細則,抓好工作落實。各鎮、街道要結合轄區文化產業發展實際,因勢利導,加大工作力度,紮實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有新突破。
(十七)健全統計體系。按照國家五部委下發的《我國文化產品進出口統計目錄(2015修訂)》、《我國文化服務進出口統計目錄(2015修訂)》,依託海關、外匯等上級部門統計數據,加強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數據研究分析,引導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科學決策依據。
(十八)加強工作落實。市商務局要加強綜合協調,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督導考核機制,定期對對外文化貿易工作進展和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貫徹落實。重大事項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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